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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火凤乱(1/1)

    有人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纵然是高高在上御剑飞来飞去的修道者,没成仙前也同样是人。只不过比普通人厉害一些,寿命要长一些,可照样也得吃喝拉撒,也有喜怒哀乐,自然也免不了是非恩怨。

    这偌大的神州浩土,在外人看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修道界,同样是一处江湖。

    这处江湖里,同样少不了美女烈酒,少不了仗剑天涯。而这座更加瑰丽诡谲的江湖,最有名的便是位于始青山上的修道巨擘—青华派。

    玉清圣境元始天尊曾于仙界始青天中,普召十方无量仙真,金口宣说《度人经》,号称群经之首,万法之宗。而数千年前,一代修道奇才岄曦真人创建青华派,将此山命名为始青山,自比“不输仙界”。单单这一份敢与仙界媲美的霸气跟豪气,便惹得许多本来道心坚定的女冠们心如鹿撞、眼冒桃花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山名字取的好,天尊慈悲护持,数千年来,青华派香火鼎盛,开枝散叶,如今已是天下最强盛的修道门派之一,隐隐有正道领袖的势头,是天下修道者心目中的圣地。

    从远处看,始青山巍峨挺拔,直插霄汉,云霞流淌间时有仙鹤三五成群而过,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都的的确确是一处人间仙境。

    这座在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始青山山脚下面,有一座小小的甚至是不起眼的村庄,名叫三清村。

    山上的那些仙师道长们,有时候采买一些生活日用品也都会就近来三清村,也算是三清村的衣食父母。而村民们也见多了山上的仙人风采,御剑而行,潇洒自然,无不是心生崇拜。

    所以,山脚下的村民世代受青华派影响,也同样信奉道教。整个村庄依后天八卦而建,村里就算是四五岁的小娃娃,也能开口就来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可见道教对三清村的影响之深。

    村内也供奉着“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三位道教最高尊神。每逢天尊诞辰,村子里面都会举行大型的祭祀活动,祈求天尊护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此刻,距离村庄数里地的山林中,一名少年愤怒的呐喊惊散了不少林鸟。

    “站住,不要跑!敢在小爷手下抢东西,活腻味了你!”前面,一只魁梧雄壮的白狼嘴里叼着一只兔子奋勇奔跑着,只见一个少年,举着一根齐人高的狼牙棒一边追着,一边怒吼,通红的脸上尽是愤愤不平,可是不管少年如何追赶,白狼的距离总是在不断拉远。

    大概是在始青山上生活的久了,不时听山上得道高人讲经说法,白狼也渐渐得有了灵性,每当距离过远了,白狼就停下来,冲着少年撅起屁股摇摇大尾巴,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态看着少年,眼中尽是揶揄嘲讽之色,等少年追得差不多了便又接着向前跑去,总是跟少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真是气煞了人。

    “你个大尾巴狼,别让小爷逮到你,不然非把你扔到村子的大鼎里给炖了!”爆了一声粗口,少年气的眼里似要冒出火来。白狼嘲讽似的跑跑停停,简直不能更气人。

    这少年自小在三清村长大,名叫司马勤真,十四五岁,正是喜欢憧憬幻想的年龄。平时在山底下也见惯了天上飞来飞去的仙人,一直觉得有一天肯定会有一位神仙下凡,发现自己骨骼清奇、资质绝佳,不说千年吧,怎么的也得是百年难见的修道奇才,哭爹喊娘的要收自己为徒,自己也就马马虎虎答应跟着修行,从此也向那些仙人一样御剑乘风,快意恩仇,搂着最美的仙女,用着最好的仙剑法宝,仗剑天下,行侠仗义,怎一个潇洒了得!

    以前常听下山的青华派道士说南华真人庄子的逍遥游,如何如何的潇洒自在。嗯,自己这境界差不多就是逍遥了,不对,应该是逍逍遥遥,比逍遥还要逍遥。

    可如今自己这未来的修道第一人竟然被一只大尾巴狼给鄙视了,以后传了出去,岂不是要被村里的阿花给小觑了?虽然阿花没有那些腾云驾雾衣袂飘飘的仙女漂亮,不过男子汉大丈夫,说什么也不能在女人面前丢脸不是?真是叔叔可忍,婶婶绝对不能忍。

    念及此处,司马勤真不禁努力加快了追赶的步伐,虽然已经气喘吁吁,可他性子坚韧,竟是一路追了下去,渐渐地离村子越来越远。幸好他自小生活在这里,不然还没抓到白狼,自己这个未来的道门第一人就要先迷路了。

    不知追了多久,司马勤真看着前面一脸洋洋得意的白狼,拄着狼牙棒停在原地气喘吁吁道:“君…君…君子报仇,十年不…不晚,小爷先容你再嘚瑟一段时间,等小爷成…成了道门第一人,到时候有你好看!”

    白狼鄙视的看了司马勤真一眼,接着胜利般的昂起高贵的头颅,嘴里叼着自己的战利品,迈着步伐一摇一摆的向着林子深处走去。

    等白狼走得看不见了,司马勤真将狼牙棒丢在了一旁,倚靠着大树坐在地上,随手拾起一片落叶把玩着,自言自语道:“等会儿回到村子,狗蛋跟程财倒是好说,要是阿花问起来自己为啥空手而回的话,这可如何是好,总不能说是被人,呸,被只狼给抢着了吧?”

    司马勤真一脸的苦恼,思索片刻,突然脸色一亮,:“就说自己本来抓到了一只兔子,想请她吃烤肉的,结果碰到了一位道骨仙风的道长,就将兔子放生换道长念诵一遍《太乙救苦护身妙经》,为自己、爷爷还有阿花消灾祈福。恩,就这样说,到时候阿花一定会很感动的。”说着嘿嘿一笑,心道自己果然机智,未来道门第一人不是自己还能是谁?

    主意打定,休息了片刻后,正要起身准备返回村子,突然树林深处传来一阵动物慌乱跑动的急促声音,司马勤真面上闪过一丝喜色:“莫非上天开眼,又有猎物自己送上门来?”不禁又拎起狼牙棒来。

    虽说让阿花感动的主意不错,可让她感动又不能当饭吃,扛个猎物回去自己既能吃顿好的,也能哄她开心,还是这样更两全其美一些。

    不一刻,只见树林闪动间,一只白狼如离弦之箭突然奔跑了出来,嘴里仍然叼着一只兔子,竟是在司马勤真手下抢食的白狼去而复返。

    俗话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尤其是白狼一边朝自己跑来还一边对着自己挤眉弄眼的,简直就是对自己的侮辱!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等下到了小爷手里有你好受的!”司马勤真顿时怒火中烧,拎起狼牙棒就想上去一雪前耻。

    白狼越跑越近,司马勤真突然感觉有一丝不对劲,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竟然看出白狼眼中有着深深的恐惧,不禁心中一阵奇怪。

    下一刻,司马勤真听到了一声嘹亮的凤鸣,响彻整个天地,在林间久久回荡。然后,他抬起头,接着便看到了他永生难忘的一幕。

    仿佛连太阳的光芒都黯淡了下去,一只巨大的火凤,遮天蔽日般的飞了过来,周身赤色火焰腾腾,仿佛火神降临了一般,隔着老远都能感到一股股强烈的热浪袭来。

    司马勤真曾听下山的道士讲过《南华真经》里面就提到过一种非常巨大的,叫做鹏的大鸟,说是“鹏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其翼若垂天之云”,可抟扶摇而上九天。

    虽然这火凤不如大鹏那般大的夸张,可也明显超出了司马勤真的认知,自己加上这白狼,再加上白狼嘴里的兔子,在这只火凤面前简直就如蝼蚁一般。而现在,这只火凤也的确将司马勤真当做了蝼蚁,正从司马勤真头顶飞了过去,看都没看他一眼。

    司马勤真呆呆的站在原地,或许是从未见过眼前的景象,以至于白狼飞快的从身边跑了过去都没注意到。

    待火凤从头顶上飞过时,司马勤真脑中一闪,好似想到了什么,突然脸色一变。

    火凤飞去的方向,正是自己的村子——三清村。瞧着这火凤巨大的身形,周身炽热的火焰,万一发起疯来,村子可就遭殃了。

    司马勤真不及多想,用足吃奶的劲拎起狼牙棒拼命向火凤甩去,正巧不巧,狼牙棒一下子打在了火凤的爪上,掉了下来,激起一阵尘土飞扬。

    司马勤真一呆,显然想不到自己竟然做出了这么莽撞且又大胆的行为。

    而火凤飞行的身姿也是一滞,仿佛是想不到如蝼蚁一般的人类竟然也敢挑战自己的权威,不禁转过身来,居高临下得看向下方渺小的人类,一双凤眸中都似乎燃烧着火焰。

    感受着滔天的热浪和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司马勤真瞬间出了一身冷汗,只觉得双腿不自觉的开始打颤,他悄悄咽了口唾液,暗道小爷可是未来的道门第一人,注定要成仙的人,岂能怕了这只火鸡?一咬牙,又做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动作,竟是对着火凤比划了个中指的手势,而且还是双手,接着,在火凤目瞪口呆中撒腿就向山上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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