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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身在异乡为异客(1/2)

    所谓《山海经·南山经》所记载的线路指的是:位于中国南方的山脉和河流,这些山川河流大致位于今浙江舟山群岛以西,湖南西部以东,广东南海以北。传说在这些地域中孕育了许多珍奇的动、植物,还有一些奇异的神灵。

    而他们的第一站,则是先来到南山一经的线路。

    为了体验一下人类的策马赶路,钟离慕水决定去马市买一匹马。来到马市的时候,刚好看见正在马市里挑选马的穆潜。

    “穆大哥,这么快就见面了?”百里越玩世不恭般说了一句。

    “嗯,在挑马,你们也来买马?”穆潜轻描淡写地说。

    “是啊,我们打算南下,找我们要找的东西,这样倒是跟你同路。”,钟离慕水顿了顿又说了一句,“噢对了,越大哥,不知这边哪里可以找到《山海经》,要不你去问问其他人看看,我们对这个地方不熟。”百里越立刻意会钟离慕水的话中有话,“好,我去问问。”

    钟离慕水说完偷偷看了一眼穆潜。既然他说他是采药的人,说不定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且看他似乎身手不凡。

    “若姑娘不嫌弃,在下倒是有一本,这里比较难找到。”穆潜掏出一本《山海经》

    “采药非采药,是采药,此药非彼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间?”钟离慕水接过书,轻轻地抚着书面,若无其事地说。

    “欲识酒醒魂断处,谢公祠畔客亭前。”穆潜温柔地笑着。

    在百里越心不甘情不愿的情况下,南下的队伍壮大起来了。

    “听说南方的姑娘最是水灵,我也好奇传说中的窑子究竟是怎么样,你们也好奇吧?”钟离慕水一脸期待地看着两旁的两个人。一直听说青楼里的姑娘最美丽,没找到机会去看看,好不容易和两位帅哥同行,怎么也得抓住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一个人没这胆子,有两个人壮胆,就不同了。

    “咳,慕水啊,我说,你能矜持点吗,那是你应该去的地方吗!”百里越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你就不想看一下这样的美人吗,再说,青楼和赌场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说不准在那里可能还会找到我们想要的消息呢!”钟离慕水一脸嫌弃地望着口是心非的百里越,“穆大哥呢?你有兴趣吗?”

    “我也没去过,可以去看看。”穆潜轻笑着回答。

    “那就这样说定了,等到了南方我就和穆大哥去逛一逛,百里越你就自个玩儿去吧。”

    “岂有此理,我有说我不去了吗,去就去,谁怕谁。”激将法,对百里越最有用了。

    接下来一路无言,天很快就黑了。因为是在荒郊野岭找不到地方投宿,只能一直赶路,希望越过山林后能找到平旷广阔的地方休息。

    “你们快看,前面那里大片闪光的是什么?”钟离慕水指着前方闪闪发光的地方,“过去看看”说完策马过去。

    走进一看,原来是一棵树上开的花在发光。花是粉色的,远远看上去就像星星点点的小灯笼。

    “穆大哥,这是什么树呢?”钟离慕水总觉得穆潜应该懂得很多,至少比百里越要多。

    “这叫迷榖,它的形状像构树,树上有黑色的纹理,开的花能够照亮四周,而且据《山海经》记载,传说把这个花佩戴在身上就不会迷路。”

    “原来是迷榖,很好看的花。”钟离慕水仰头望着树上的花。

    穆潜望着长相普通的钟离慕水有一瞬间的晃神,眼睛微眯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恢复成原来的表情,说道“那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吧。”

    野外的天空总是特别的漂亮,银河上的星星一览无余,夹带着雨露的芳香的空气沁人心脾。钟离慕水看着这样的天空,突然想起自己爹爹说过的祖父祖母住的地方就是在天上,自己从来没有去过天界,也没机会去,一直很想知道人间说的天上人间到底是怎么样的。

    “百里越,天上的星星是归谁管的,为什么这些星星永远在一个地方闪烁呢?钟离慕水望着天上的星星突然问了一句。

    “星星并不归谁管,这些只是六界那些死去的人或事物而又不愿投胎进入轮回时的选择,他们选择做一颗星星,永远保持这一刻的光芒,与其说是一些恋恋不舍的灵魂,倒不如说是一些受伤的灵魂,舍不得过去,却又不敢迈向未来。”百里越难得的认真。

    “原来是这样,之前我还以为星星是世间的赏赐,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有资格选择成为一颗星星,作为一颗星星,生生世世,无忧无愁,只是安静的闪着光芒,我还想过以后假如真的有一天不在了,还能成为一颗星星呢,原来成为星星也是这么容易的呀。”钟离慕水很喜欢去人间看星星,结魂阁的上空是没有星星月亮的。

    百里越望着有些落寞的钟离慕水,觉得有点于心不忍,想说点什么安慰一下她,结果话到嘴边变成——“你以为就这么容易成为星星啊,像你这种千年老妖更加不可能了。”

    “你说什么,你才是千年老妖,你全家都是千年老妖。”,钟离慕水被他这么一说一扫刚刚的小失落,和百里越斗起嘴来。

    穆潜看着钟离慕水,不由自主地轻笑了,他自己或许没有发现自己这样的表情。

    “穆大哥,一直在说我们,也说说你吧,你怎么会被派来跟我们一起集魂的呢?”钟离慕水看着一旁低头的穆潜说。

    “鬼族族长叫我来的,说去辅助公主家的小公主,其他倒没有详细说,只是叫我去南方采药,路中遇到问《山海经》的人就是我要帮助的人。”穆潜很平淡地说了这几句。

    鬼族的公主不就是自己娘亲吗,鬼族的族长是外公,不过听说外公已经让位了,接手鬼族位置的人娘亲也不太清楚,可能是外公的安排吧。钟离慕水暗暗地想。这一来,穆潜的身份之谜就解开了,而钟离慕水之前认为他不是寻常人也能得到解释,只是,钟离慕水还是觉得他不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手下那么简单,但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有自己的秘密,既然别人不愿说,又何必勉强呢。

    在迷榖树下度过了一晚,第二天天一亮三人就赶路了。他们首先到达的地方是青丘山一带。也就是闽地。因为锦囊上的指示有限,一切基本是从零开始。但时间有限,他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尉迟前辈的魂碎片,才能完成任务。可工作归工作,但民以食为天,来到一个从没到过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要尝尝此处的美食。

    泉州的别称为“鲤城”,从字面上便可得知此地鱼类众多,由于临海,因此海鲜产品值得被称“鲜”一字。不过,令人觉得奇怪的是,鲤城内的人并不多,街上能见的人就更少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小店坐下来,里面的客人也是只有一两桌。

    “三位客官,你们想吃点什么?”小二忙跑过来招呼,但不同于别处,这里的小二居然是个女的。

    “你们这里有什么特色的小吃?”钟离慕水迫不及待地问。

    “客官你是外地人吧,我们这里有花菜饭,卤肉饭,芋仔饭,壶仔饭,泉州炒饭 ,鱼仔粥,鸭仔粥豆签,浮果,肉粽,酸菜鸡丝面,浮粿。洪濑鸡爪,崇武鱼卷,西街田螺,鳗鱼干炖猪脚,焖猪肘,水门巷炖羊肉,猪血小肠,清蒸金枪鱼,文蛤蒸蛋,酱香花蛤,蒸油蛤,炒泥蚶,蒸苦螺,炒竹蛏,炒大头螺,十香全鸭,香芋焖鸭、石码五香。”

    钟离慕水听着她滔滔不绝地报这一道道的菜,真是担心大娘会一个不小心咬到自己的舌头,结果是让自己没吃就没胃口了。

    “大姐停一下,那就来一个壶仔饭,崇武鱼卷,鳗鱼干炖猪脚,清蒸金枪鱼,十香全鸭,一碟时菜吧。”对于菜名钟离慕水可是过目不忘的,百里越一副我看你怎么吃得完的样子,而穆潜则是在一旁喝着茶。

    “不好意思小姐,今天又没有猪脚,没有鸭,所以这两样就没有了,那个,金枪鱼还没运来,所以......”

    第一次遇到报菜没菜的情况,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没有还要说出来让人可听不可吃,随便点几样之后,钟离慕水连吃的兴致也提不上来了。本来以为能吃到这里新鲜的海鲜,结果连海鲜的味儿都没闻到。

    “慕水,你不觉得这里的人很少吗,有点奇怪吗?”百里越说了一句废话,钟离慕水抬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无力解释。

    “木头,你不觉得吗?”自从知道穆潜的名字以后,百里越就偷偷给穆潜起了个名字,之前是偷偷地叫,现在是光明正大地叫。

    “所以呢?”穆潜两头都没有抬。

    “......”

    好不容易等到菜上齐了,正想尝一尝这里的特色小吃时,却发现所谓的壶仔饭是装在一个壶子里的白饭,崇武鱼卷只是把一条鱼卷起来炖,只有肉粽是比较像样的。这样的菜对于钟离慕水这个吃货来说真是哭笑不得。

    “大姐,你们这里的菜怎么,额,怎么不像菜名的啊?”钟离慕水实在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三位客官真是非常抱歉,这几天掌厨的不见了,老板出去找他现在还没回来,老板交代老板娘照看一下店,我和老板娘都不是大厨,好不容易有客人来了,却又只能做这些简单的饭菜了,公子小姐放心,我们不会多收你们的钱的。”大姐尴尬地说。

    “那你们这里怎么这么少人呢?大街上也没有见多少人,你们本来就是这么少人的吗?”百里越插了一句。

    “唉,以前我们这里是很多人的,这条街十分热闹,加上这里临海,来来往往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但是自从发生那件事后,这里的人就更少了,别的地方的人就不敢来了。”大婶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大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钟离慕水接着又问了一句。

    “两个月前,这里的男人就莫名奇怪地消失,起初以为是去了外地没回来,但是越来越多的男人都不见了,后来发展到女人也开始不见。因此外地的人听说这里的情况都不敢来这里做买卖,男人们越来越少,导致杀猪捕鱼这些体力活也越来越少人干,前两天隔壁街的杀猪的张老二也突然不见了。现在只剩下我们这些娘们儿干活,家里面有男人的要不是往外迁就是暂时离开这里,等过了这阵风头再回来。但像我们这样的人家,祖祖辈辈好不容易攒下的家业是不能丢的,如果不要了,我们的根基也就断了,以后两脚一蹬去见祖宗的时候就无法交代了。所以也只能冒着生命的危险留在这里,公子小姐们你们还那么年轻,特别是两位公子,长得一表人才,我劝你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为好。”

    “大婶,你们这里失踪的大多是男人对吗?不见的那些妇人和失踪的男子有什么联系,失踪的男人有谁呢?”穆潜总是三个人最清醒的,问的问题总是一针见血,丝毫不含糊。

    大婶愣了一下,看着穆潜说“经公子这么一说,我倒是发现男人不见的数量比女人多,不见的那些女人听说都是去找自己的丈夫后就没回来的,有些人猜测是因为遇到抓住男人的怪物,自己也被怪物吃了,也有一些人说那些女人是因为不想年纪轻轻地就守寡,只好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另谋出路。失踪的男人太多了,数都数不来,像隔壁的铁匠李三,李三对门的裁缝店老板,筒子小巷里的卖猪肉的猪肉明。”

    穆潜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没有继续问下去。

    钟离慕水夹起面前的菜开始吃起来。一旁的百里越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没食欲的人,现在就来食欲了。果然女人是善变的动物。

    钟离慕水看着对面的穆潜,轻笑道:“吃饱才有力气干活嘛。”

    坐在对面的穆潜莞尔一笑。聪明的姑娘,有趣。

    既然头绪理了出来,剩下来要做的就是主动出击。一想到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一回为民除除害的人,钟离慕水一下就激动了。

    入夜之后,街上就更安静了。但在地狱般沉默的街道上,有一个地方是例外的,那就是被称作“温柔乡”的胭脂阁。胭脂阁有如其名,住着一大批浓妆艳抹的女子,只要花上几个银子,便能在这找到乐子,如果银子多了,还能和个心仪的姑娘共度良宵。自古有说,温柔乡即是英雄墓,英雄难过美人关,要美人不要江山的人才大有所在。男人口袋那区区几个银子,一个笑脸,两三句甜言蜜语便能手到擒来,所以这样的地方往往是能让人忘掉恐惧忧愁的,一踏进胭脂阁,快速且让人激动的节奏根本没时间再想生活琐事,能做的就是今宵有酒今宵醉。

    因此,在这么恐惧的氛围下,男人还是会出来偷腥的。也许也只有这样才能暂时忘掉那个让人人心惶惶的怪物。

    第一次到这种烟花之地,钟离慕书说不出的兴奋与好奇,为了掩人耳目,还特意易了容,换上新买的一袭明黄的衣袍。百里越看到换了男装的钟离慕水,忍不住调侃她一句“你这样子是要去毒害姑娘们吗,打扮起来看上去也挺俊的嘛!”

    钟离慕水白了他一眼,穆潜在一旁淡淡地笑。

    刚迈进胭脂阁的大门,便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姑娘围了上来。

    “哟,三位公子以前没见过哦,来来来,快到里面来,让奴家招待你们。”一位抹着一层厚厚脂粉的女子拉着百里越的手嗲声嗲气说。

    百里越像见到鬼一样迅速甩开姑娘的手,一脸嫌弃地说:“走走走”,但自己又不知道该往哪里退。

    另一位姑娘则看上一旁的穆潜,可能是因为穆潜长得太好看了,又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这些见惯世面的姑娘却不敢太放肆地靠过去拉拉扯扯,只是在穆潜前面说有没有看上那位姑娘,穆潜左手拿着剑,却对姑娘说的话不作回应,那位红衣姑娘倒显得尴尬,不知再说什么。

    眼看两位公子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姑娘们只能对看上去面善的钟离慕水下手。一个穿着黛青色流苏裙的姑娘和先前的红衣姑娘都越过穆潜和百里越过来挽着钟离慕水的手。

    “看这位公子长得这么帅气,又温柔,第一次来吧,来,奴家招待你。”黛青色衣裙的姑娘拉着钟离慕水说。

    “哎呦,我这里有温好的酒,还有好看的舞蹈,你应该跟我来。”红衣女子不服气地拉着钟离慕水另一支手说道。

    “咳咳咳”一旁的百里越忍不住笑了起来,而穆潜则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钟离慕水朝他们眨了眨眼,接着反握两旁的玉手,“好,好,好,我两个要去,请姑娘们带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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