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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偏向虎山行(1/1)

    谢安微微颔首,“凉州客人猜得不错,玉玺确实到了丁零人的部落。至于如何被丁零人获得,其中的来龙去脉恐怕不会有几人知晓。卢悚不是一般的道人,道术神通广大,神鬼莫测。他能在戒备森严的禁宫找到玉玺并成功脱逃,桓大司马动用数千名帝国轻骑搜寻也未发现他的影子。不过有人看到他出现在淮河古渡口。”

    “是!我亲眼所见。”座中一位沉稳的年青人挺身站起,白净脸面,衣饰甚是名贵,人物倒也说得过去,只是额头有点高,下巴有点方,长着一张善良诚实朴素的脸。

    “叔平贤侄乃道王杜子恭高足,深得杜子恭真传,武功乃江左年轻人中的佼佼者。卢悚在江南消失后叔平贤侄渡江去中土搜寻终有所获。”谢安话语中流露出欣慰,显然对这位年青人颇为赞赏。

    叔平是年青人的字,他的名字叫王凝之,出身琅琊王氏,书圣王羲之的次子。

    “我追寻妖道七天七夜,在淮河古渡口北岸发现他的踪迹。他被包围了,遭到秦国锦衣骑士的围攻。锦衣骑士首领非常年青,身穿七彩华衣,功夫极为怪异,我从没见过如此古怪的武功。卢悚懂得御鬼之术,但是,他唤出的几十个鬼魂皆死于此人刀下,他的刀非常奇特,散发五色光芒。鬼魂不可能被杀死,只能被驱散,然而那个人不可思议地杀死三百鬼魂。卢悚可能吓坏了,纵身跃进淮河。我清楚看到他背部身中数支羽箭。锦衣骑士没有放弃,派人下河打捞,沿河搜寻尸体。我跟踪到第二日凌晨,朝阳的光晖照在河岸边卢悚的尸体上。骑士们搜遍他的全身也没找到和氏璧。”说到这里,王凝之流露出浓浓的失望之色。

    “听到叔平侄儿带来的消息,我陷入迷惑。卢悚北渡淮河,想必奔范阳而去。那是他的老家。他绝不可能将玉璧留在江南。如此说来只有一个解释,玉璧失落入淮河。我派胡彬将军率水师进入淮河,从古渡口开始搜寻河底。搜寻整整一年,毫无结果。我想,也许玉璧已经从河中被冲入大海,如果那样,我们得不到,别人同样得不到,就让它留在海底永远不再现身世间。”

    “前些日子,我突然接到北方边境的讯息,大批秦国骑士云集淮北边荒一带。他们攻击了居住在淮北平原的丁零人。丁零人原本在北海游牧捕渔,匈奴时代开始向外地迁徙,他们越过北方高原翻越阴山进入长城渡过黄河来到淮北。他们喜欢自由生活,淮北处于北方诸国与圣朝边界之地,三不管的地方,所以他们在淮北定居,我们称呼为南丁零。南丁零只是丁零人的一处聚落,他们其中更大的一支远赴西域,叫做西丁零。与崇尚武力的西丁零比起来,南丁零人与世无争。他们喜欢捕渔,多居住在大河边。魔国何以对这样一个听天由命的小部落大动干戈,由此我想到和氏璧。”

    谢安白眉一动,目光闪烁,“我听叔平讲过道王杜子恭的种种神奇之处,其中还瓜刀的故事引起我的注意。杜子恭曾经向人借过瓜刀。刀主是船中的旅客,借出刀后匆匆赶路,刀未还,船已驶走。船行百里之外的嘉兴,一条大鱼跃入船中,破开鱼腹赫然发现借出去的那把瓜刀。卢悚是与杜子恭齐名的天师道高手,杜子恭会的法术想必难不倒卢悚。据我猜测,卢悚坠河的一瞬间定然将玉璧藏到鱼腹之中,而丁零人又恰好捕到那条大鱼。”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丁零人就能找到那块至尊魔玺。”张大怀露出兴奋的眼神。

    “找到丁零人谈何容易。秦王无所不能,手下成千上万的眼线,如果简单易行,恐怕玉璧早已落到秦王手里。秦国骑士团向居住在淮北平原的丁零人发动进攻的时候发现丁零人突然消失,无影无踪。”谢安眼里现出一丝迷茫不解,“太不可思议,他们那些矮小的房屋尚在,人却不见了。丁零人流浪为生,行踪不定倒不稀奇,奇怪的是他们拖家带口从秦国大军眼皮底下消失而不被发现。有人说丁零人会土遁法,这并不可信。我和丁零人打过交道,从来没见过他们用土遁之法。魔王认为丁零人渡过长江,可我晓得他们没有来。绝对没有到江南。”

    寄奴明显看到大家眼里失落的神情。

    “这只是司徒公的猜测,也许魔玺根本不在丁零人手里呢。”说话者约摸三十岁年纪,一头辫发,四方大脸,浓眉大眼,胸宽腰挺,一身胡服打扮。

    寄奴刚才听谢道韫介绍过,他就是塞北草原代国的王子拓跋翰。

    “无论如何,”谢安说,“不管玉玺是否在丁零人手里,我们必须找到他们。据我所知,丁零人在淮河源头的桐柏山脉有一处隐秘的居处,没有人知道入口,但我们必须找到,抢在魔王之前找到他们。”

    楼内陷入一片死寂。淮河发源于桐柏山,桐柏山脉方圆千里,与秦国接壤,山脉常年笼罩在迷雾中,据说迷雾山脉生出各种各类妖魔,巨大的食人兽,嗜血的猿人,吸血的虫妖,古墓僵尸,那是人类的禁地,连秦国的人都很少出没,丁零人竟然敢在桐柏山脉定居,真是一个奇怪的种类。不过细细想来,丁零人表面与世无争,骨子里却有种坚韧精神,否则怎么可能从遥远的北海来到淮河呢。

    “既然探得丁零人的巢穴,再恐怖的地方也阻挡不了无所畏惧英勇的北地人,我愿意去寻回魔玺。”

    谢安微微展颜,“世人尽知牧马王国人民的英勇,拓跋王子更是草原飞翔的雄鹰。可我们这次寻玺不为开仗,否则大可派大军进剿。我们不能惊动秦王,只能悄悄混入丁零人秘密居住地,小儿辈更容易被他们接受。”

    “是。”谢道韫接口道,“前方之路险阻重重,这对我们的孩子们显失公平。然而,开创伟大功绩的途径就是如此,弱小者别无选择,年龄不是我们的借口。”

    刘寄奴一直在听他们的对话,总算捋出头绪来,他们要秦始皇的那块魔玺,得魔玺者得天下。寄奴不相信一块石头会左右天下命运、王国兴亡。至于为什么找上自己,寄奴也一头雾水。因为生来力气大,射术高超?寄奴随即否认这些想法,自己算不上天生神力。江左也不缺神射手,比如谢道韫的射术不在自己之下。虽然危险,却是一个机会,摆脱贫穷,走进贵族圈子的机会。机会就像一只小小鸟,你不去抓,它就会飞走。

    给自己一个机会。刘寄奴开口了,“原来是这样。我在江南过得很舒服。每天打猎,照顾阿母和弟弟,腾出空来还可以玩玩樗蒲,金钱虽少,日子快乐而又幸福。谢公子说我能为国家做一点事,是指我的射术么。承蒙谢公子看中,那我能说什么呢。好吧,好吧。虽然我从来没有到江北去,更没到什么迷雾笼罩的桐柏山脉,但我真想见识见识秦国的铁骑和山中妖魔精怪。几时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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