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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再见了,我的爱人(2/2)


    “傻丫头...别...别哭,我...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只是...我..我...我可能...没有机会...在保护..保护你”说着刘宇嘴里又吐出一大口鲜血。

    “傻丫头...我有点...有点累了,好想....睡...睡了。”

    彩蝶抓住刘宇的手,一股血红色的气息源源不断的从自己手中输入到刘宇的身体里。

    “别睡,你快醒醒,我求求你快点醒醒好不好。”

    啪啪啪!

    “精彩,真是精彩,彩蝶你终究还是出现了,识相点就把血魄精元交出来。”

    彩蝶愤怒的看着两人,恨不得撕碎他们。

    将刘宇轻轻的放在地上,“等我”最后温柔的看了一眼刘宇。

    “你们今天都要死。”彩蝶身上顿时散发出浓厚的血色气息,双眼变得血红,散发出摄人心脾的目光。

    原本晴朗的天空顿时被血红色染红,让人有一种压抑的感觉。

    高个子不敢有轻视之心,如临大敌,瞬间祭出法剑。

    “小心,这妖女不好对付。”高个子提醒千殇。

    千殇却不以为然,“大哥,你在害怕?区区一个妖女,我一个人就够了。”

    一人一剑,速度奇快,来到彩蝶近前,高个子想阻止已然来不及,只见千殇劈空斩下,凌厉的剑刃估计连巨石都能轻易劈碎。

    这时彩蝶动了,在她身后浮现了一个巨大的血狼虚影。

    一掌拍出,巨大的血红色狼爪在空中凝聚成型迎向急速而来的利刃。

    轰!

    凌厉的剑刃瞬间土崩瓦解,狼爪继续前行拍在了千殇的身上。

    啊!一声惨叫,千殇倒飞而出,不过彩蝶已然下了死手,誓要将他碎尸万段。

    下一刻彩蝶便出现在千殇的跟前,再次出掌,巨大的血狼爪直接将千殇吞没。

    高个子见状驾驭着法剑直刺彩蝶想救下千殇,锋利的剑刃直接破了彩蝶的防御,彩蝶下一刻喷出一口鲜血,反手一拍,高个子倒飞出去,显然也受了伤。

    狼爪消失,千殇连一点残渣都不剩。

    失算了,高个子明白就算自己拼死最多也只能将彩蝶重创,权衡之下,迅速逃离此地。

    彩蝶从空中降了下来,看着逃跑的高个子,她并没有打算去追。

    看着奄奄一息的刘宇,彩蝶一脸决绝。

    “傻瓜,你要好好活下去。”最后温柔的看了一眼刘宇。

    彩蝶对着刘宇的嘴亲了下去,从彩蝶的体内升起一颗血红色散发着金光的珠子顺着嘴巴进了刘宇的嘴里。

    如果有见识的人看见这一幕,一定惊讶的合不拢嘴,因为这显然是“血魄精元”。

    传闻,血狼王体内有一颗血魄精元,普通人吃了便可以长身不老,修真之人吃了不仅能改变自身体质突破瓶颈,还能增加修为。

    如此神物自然引得所有人来争抢,其中包括那些修真门派,不过几乎没人知道血狼王到底在哪里。

    刘宇虽然奄奄一息,不过意识尚在,看着彩蝶所做的这一切,他很想阻止,努力呼唤着小七,可怎么也得不到小七的回应。

    本已破碎的内丹,身体严重受损,“血魄精元”进入体内之后,刘宇身上的伤势在慢慢恢复,而原本体内内丹的位置现在却被血魄精元替代。

    一段记忆涌入刘宇的脑海之中。

    “刘宇,对不起,骗了你,我杀孽太重,在五百年前我本是该死之人,结果有幸得到一位老神仙的救助,他封印了我所有的能力,并且告诉我,五百年后我会遇见我的天命之人,如果我想救赎就找到他。”

    “五百年了,我等了你五百年,村子里善良的人打动了我,让我想努力的想真真的成为一个人,在遇见你的时候给你一个最好的我,没想到没有法力的我被那群坏蛋劫了去,更让我没想到你却出现救了我,在看见你第一眼的时候,我知道我终于等到了你,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你。”

    “我真的很想很想永远跟你在一起,我真的好舍不得你,对不起,原谅我的自私,能活在你的心里,也许这就是我最好的结果,再见了,我的爱人”

    “不要”刘宇猛然睁开眼睛,嘴上残留的余温让刘宇感觉心好痛。

    “彩蝶,我什么都不想要,你快回来”心里传来一阵温暖的气息。

    “傻瓜,别难过,你要好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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