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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繁华都市(1/2)

    仲秋清晨,太阳刚露出半个脑袋,便染满了东方漫天朝霞。

    许家,三口吃着早饭。无非是玉米渣稀饭,玉米馒头,和两碟小咸菜。但是三人却吃的津津有味,许老头更是喝的稀里呼噜。

    李相留在这已经一个多月了,感激老太太的悉心照顾和无微不至的关怀,以及那种浓稠的难以割舍的母爱,他终于透露了自己想留下的想法。

    这可把老太太高兴坏了,整日的笑声不断,开心不已。要知道自从罹难以来,她可是从来没有再笑过。

    对李相来说,经过一个月的人间体验,他仿佛吸毒一样着迷,越来越渴望这种家庭的温馨,似乎渐渐忘却了曾经作为强大仙人的身份。同时,他发现自己的星核又恢复了筑基时候的鸽蛋大小,可真是意外惊喜,这让他对宋姝那化不开的母爱加倍珍惜。

    十几天以来,姒非渐渐取代了许传志的家庭地位。这让老头很是嫉妒,长时间的相处,他逐渐放开了那份对“仙人”的敬畏感。

    而且他也知道这小子修行仙术还只是刚刚入门,道行低微,还没有他的功夫高,逐渐又恢复了铁血军人那特有的豪迈,也敢跟李相开玩笑了。

    只听他道:“小子,吃完饭,跟我钓鱼去,如何?”

    李相摇摇头,回应道:“不好意思,叔叔,我要去市里一趟。”

    老夫妇错愕,还是老头口快,道:“干啥?”

    “我要找一台电脑,上网查点资料。”

    其实他早就想去了,一直苦于渡劫后的身体没有恢复,不宜出行。现在好了,身体恢复,他迫切需要去一趟,深入了解一下这个新世界。

    其实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基本都是佛教典籍,他看了许多,大部分都是一些讳莫如深、模棱两可的话语。一万年前修仙界百家争鸣,当然也有有佛修,这方面他也有所涉猎,但根本不是如此,相信谁要是真敢按照上面的理论修炼,只有唯一的下场——走火入魔。至于道儒两家的书籍也有,更是胡编乱造。

    这些书对于他了解世界作用不大,而关于历史、地理以及现代社会知识体系的书籍却很少。

    不过有一本叫做《阔物志》的书却是有点作用,作者徐宏祖,明朝,虽然是一介普通凡人,在当时,竟然游遍了神州大陆,收集神怪异物记录下来,其中有些竟然还是充满灵性的妖兽,不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没有太大帮助,毕竟刚刚筑基的修为,什么样的妖兽都打不过,别说捕杀取内丹了,到时候谁吃谁还不知道呢。

    所以他迫切需要去市区一趟,而且也想看看一万年后人类的聚居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至于老许家就不用说了,除了电灯、电话有点稀奇,以及那辆破旧的拖拉机有点古怪外,其它不足为奇。要知道当年玄仙界,星光灯那可是永不灭的,而传讯符比那电话要方便的多。

    于是在一番讨价还价中,李相拒绝了许传志的护送,接收了五百块钱,立即出发。

    谁都想不到,这一去就是一个多月。

    从姒罡记忆中,他大体知道五百块的价值,更知道对于不是很富裕的许家,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

    对于钱他当然不陌生,万年前的玄仙界,也还是有各种属性、不同等级的晶石做货币呢。其实他还有另外一个想法,看看能不能依靠自己的手段改善一下家庭条件,也算是对二老无微不至照顾的报答。

    一个月的时间,李相对于简体字已经学习的七七八八,虽然刚刚开始重修,这具身体也只是资质平平,但是学习这种事情,相对于普通凡人来说,他的水平可以用天才来形容了,筑基期的星魂完全具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个早熟懂事的孩子,读过小学和初中,脑海中有着一整套现代城市的生活经验。

    所以,李相在路过一家小店,买了一本天南省的交通地图,随意浏览后,便轻车熟路的倒了三趟公交,来到鹤城市SZ区天南省地处华夏西南,属于内陆省份,总体经济水平欠发达,但是鹤城却是有名的资源之都,拥有储量巨大的铜、钢铁和煤炭资源,特别是拥有全国最大的铁矿——龙岗铁矿,储量大,矿石优质。这两年正是建筑市场大热,鹤城市凭借着资源优势,实现了经济腾飞。虽然不是省会城市,但是从其********位列省委常委就能看出鹤城市在天南省的经济地位。

    而为了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近年,鹤城市很是下了一番大力气,一栋栋高楼纷纷拔地而起。其城市形象已经不次于部分沿海城市了。

    这一趟下来,“土包子”上仙李相算是见识了,人类经过万年的发展,出现了何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条条宽阔的柏油马路,一栋栋高耸的摩天大楼,鳞次栉比的商铺,流水般疾驰的汽车,还有摩肩擦踵的人群,繁华的场面真是车水马龙,几乎都让他看花了眼。

    随意的在一处商业区站台下车,高耸的商业写字楼正好遮住了正午的太阳,仰头上看,李相竟然感觉道一种压迫感,这种感觉熟悉而陌生,记忆中还是修炼未成,面对超级高手时才有的敬畏,自从飞升进入玄仙界,就再也没有能够让自己感到威压的存在了。

    现在,孤身处于如此一个陌生的世界,又是修为尽毁,人性的本能促使他感到孤独。其实,敬畏反而是好事,只有敬畏才能更加促进向上的情怀,因为此刻,他的星核就在高速旋转,虽然马路边尽是尾气污染,但感觉吸收、过滤和转化星力的速度明显快了几分。

    不过城市中的灵气浓郁程度比小山村的还不如,这让他很无奈,建立聚星阵的想法愈加浓烈。

    李相在路边随意买了一根糖葫芦,沿着商业街缓步前行,得益于姒罡有一副好皮囊,很是引起了不少同龄女孩的偷偷观望。他身材高挑,棱角分明的脸庞阳光帅气,只是由于刚刚筑基完成,经过了雷劫,体内杂质全部被淬炼出去,看起来很是消瘦。

    不过,可能是玄冥癸水身的原因,他的皮肤却是黑的离谱,比工地上的民工师傅经过太阳暴晒的肤色还要浓烈上几分。

    而且由于刚刚筑基完成,还无法遮盖锋芒,很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

    当然身上的衣服又为他减分不少,那是一身不太合体的粗布裤褂,背着个老式帆布背包。这身粗布裤褂都是宋姝拿许传志的旧衣服修改的,今天给这么多钱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置办一身好行头。

    不过李相根本不会去做,修仙之人,谁会在乎穿着和别人的眼光?又不是什么具有特殊功效的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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