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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萧郎是路人(2)(1/2)

    秋明回来了。他从酒吧往沂家打了电话,现在他成家了,凌菲也快结婚了,再不像以前,需要处处避嫌。

    北方春天的真正到来,以连续一个礼拜的春雨为开端,从沪森离开北方的那天开始下,下的人心都潮湿了。天气不好便有了懒惰的借口,凌菲除了去学校上课,其它时间以身子不舒适为由把自己关在家里。

    梓慕来看过她两次,但来沂家的次数没有以往勤了,倒不是他对凌菲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而是林祥雨有意让他来打理公司的事务,上一辈人都老了,小辈们都已长大成人,子承父业,是从古至今不变的传统。

    可梓慕对生意上的事缺乏热情,一方面他对商圈的尔虞我诈感到厌倦,另一方面他答应了凌菲去澳洲,过男耕女织的清静生活。他向父亲提出他的看法,祥雨反问他:“你让我去找谁来接我这个班呢?我是有儿子的人,梓慕,你天资高又有能力,不要让爸爸失望了。”

    三番五次,祥雨都如此回答。梓慕知道和凌菲交往这件事上,父母已做出退步,再强扭着不愿接管家族生意,有些得寸进尺。他和凌菲商量,凌菲理解他的难处,安慰道:“你就先处理着吧,去澳洲不急,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

    梓慕念念不忘他对凌菲的承诺,说:“哪能说话不算数呢?”

    凌菲对他温柔的笑,“世上的事,怎有事事顺心的道理,我们退一步,老天爷就退一步,找个折中的办法吧。”

    两人想来想去,决定另找一套公寓,好结婚后搬出去住。梓慕托朋友打听到市郊有块僻静的住处,今日天气开晴,凌菲也逐渐从沪森的影子里走出来,于是梓慕开了车,带凌菲和茯苓一同去看看。

    凌菲对房子很满意,虽然离市中心有些车程,但公寓收拾的干净温馨,里面钢琴、浴缸、酒柜都有,算上茯苓,三个人住是足够了。据说以前的女主人也爱画画,所以有一间单独的画室,并且公寓还带个院子,凌菲可以自由的种些花草。

    梓慕牵着她的手,在房子旁边的公园散步,天气陡然温暖起来,公园里的迎春花一夜间都开了,在河畔旁垂下曼妙的枝条,像戴满黄色小花的大姑娘的辫子。

    走到石拱桥上,凌菲身上出了汗,脱下蒲公英黄的薄大衣,单穿着一件象牙白的紧身圆领开司米毛衣,毛衣上别着梓慕送的绿色树叶胸针,甚是应景。

    梓慕瞥见她的脖子上戴的是一个心形的玉坠,便问道:“菲儿,我送你的项链不喜欢么?”

    凌菲笑了,梓慕不时会孩子气,他常担心他送的饰物凌菲会不喜欢,把凌菲捧在掌心里宠着。

    “梓慕,我喜欢那条项链,可那么贵重的东西戴在脖子上,我害怕不小心掉了。”

    “我喜欢看你戴我送你的东西。”

    凌菲眨了眨眼睛,“我知道。”

    梓慕迟疑着,但又忍不住问道:“你现在戴的这条项链是谁送的么,我看你格外中意这个玉坠。”

    周沪森千里迢迢来找凌菲,他不知道凌菲有没有彻底将他忘记,他很担心自己会失去她。凌菲猜到他想歪了,定是吃醋了,解释道:“这条项链是和我一个朋友一起买的,他是夜色酒吧的老板,叫秋明,我十五岁时就认识他,说起来有十二年了,去年冬天他回老家结婚前,我们一起去百货公司买了这个项链,算是对我们友谊的见证。”

    梓慕挠挠头,不好意思又开心的笑了。

    凌菲没有戳穿他的心思,说:“对了,秋明还约了我吃午饭呢,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就不去了吧,你们,你们朋友之间见面,我以什么身份去呢?”

    “好啦,人家妻子也在的,你什么身份,当然是我未婚夫喽。”

    梓慕咬着嘴唇发笑,搂住凌菲的腰,亲了亲她的发丝,朝停在路口的汽车走去。

    一到酒吧碰到秋明,凌菲就把梓慕介绍给他,她用行动向梓慕证明她和秋明只是普通朋友,她爱梓慕,爱的比他依赖。

    秋明没料到凌菲会带梓慕来,看看桌上的几样小菜,说道:“林先生,真不好意思,早知道我就在饭店定个座位了。”

    梓慕也随和,摆手道:“是我不好意思才对,是我偏要跟着菲儿来。”他瞧瞧桌上的小炒鱼和小炒牛肉里满是辣子,问秋明:“你是江西人?”

    “是呀,林先生好眼力,这是我的太太,我们都是客家族。”秋明把一个女子引到他们面前,女子身材小而干瘪,鹅蛋型的脸上有些营养不良似的黄,五官都是美丽的,可凑在一起显得平凡无奇,看上去比秋明要老三分。她系着花布围裙站在边上不作声,凌菲把她当成了酒吧里的店员。

    “嫂子,你好,我叫凌菲。”凌菲朝她甜甜的笑,天生高贵的气质展露无遗。

    女子的手在围裙上反复搓着,垂着眼帘说:“我听说过你,不要叫我嫂子了,叫我花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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