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你从哪来?”
“S市。路过这里。”秦朗风轻云淡地说着,话里似乎带着“惹完事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意味。
两人刚说了几句话,就见对面街道上成群结对的人影朝这边跑了过来,每个人手里都拎着明晃晃的铁器。
为首的男子一边跑,一边骂着:“给我逮住那小子,妈的,太岁头上动土,抓住就往死里打!”
秦朗一惊,拉起女孩便要往一条巷子里跑。
“为什么要进这里?!”女孩努力往反方向拉秦朗,“里面是死胡同啊!”
“你怎么不早说!”秦朗赶紧掉转方向。
两人沿着马路,跑过两条长街。
“不行了,我跑不动了。”女孩有些体力不支,拉了拉秦朗的衣角,有瘫坐在地的架势。
秦朗见状,赶紧扶住她,眼睛快速转动,越过往来的行人和车流,看到不远处有家商场,顿时计上心头,“有办法了。”
他拉着女孩,挤进人流里,专门从人多的地方走,后面那么多的人,想要追上他们难度就大了很多。
两人进了商场,秦朗把女孩推进电梯里,“我去引开他们,你先上楼,等下自己找机会逃脱!”
女孩重重的点了点头,“你小心啊!”话音落下时,秦朗已经转身走出去很远,女孩忧心忡忡地看着电梯门在眼前缓缓闭合,将两个世界隔开。
“引火烧身”这个词秦朗还是能正确读懂意思的。
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孩捅了娄子,可他并不后悔。人的一生可能会面临很多选择,但是只要自己不后悔,怎样的结果都不是重点。对得起内心真实的想法,才算真正的活过,以前秦朗和很多心理患者讲过这个道理。
危险总是有的,但是他心里的热血已经将恐惧感焚烧殆尽了。
站在大厅中央,看着外面的人蜂拥而入时,秦朗忽然想:“命运是公平的,我失去了一些东西,它肯定会还给我一些东西或者找回那些东西的机会,所以这条命,在我查明真相前,谁也夺不走!”
秦朗面无表情地活动着脚踝,待几人到门口时,拔起腿来快步跑上商场电梯。
后面一群胆大包天的社会青年举着棍棒,咋咋呼呼地闯进商场,丝毫不顾及公共治安。地方黑势力突然蜂拥而入,惊扰到了正在购物的顾客,楼下传来一阵拉长的女声尖叫,大厅里顿时乱作一团。
秦朗俯身看了一眼爆头鼠窜的男男女女,对着为首的男子竖起了一根中指。
非常挑衅的一个手势。
“老子今天要死的,不要活的!”男子火冒三丈,当场发飙,从口袋里翻出一张信用卡,“谁宰了他,这里面的一百万就是谁的!”
手下小弟一听这话,顿时呼喊起来,饿狼一般朝着秦朗狂扑过去。这下,“引火烧身”变成了“玩火**”。
有人说这两个词根本没什么区别。其实,词意的本质是相同的,如果非要较真的话,只能说后者,“作”的成分更大。
秦朗以为自己惹到了个混混,没想到惹到的居然是个有钱有势的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