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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月八日 冷夜习雨(1/2)

    十月的早晨已经有些冷了,太阳懒洋洋的不想起床。早上六点十五分,灵雨准时睁开眼睛,为了不吵到南过,她从来不设置闹钟。听着楼下依稀有人来往的声响,廉价月租房特有的斤斤计较的喧闹说明新的一天开始了。

    灵雨坐起来还有点迷糊,发了一会儿呆,带着一脸茫然习惯性的往书桌上看去,果不其然,哥哥又趴在那里呼呼大睡。

    “又是这样,这身体怎么熬得住。”她心里嘀咕着,却不想打扰了哥哥休息,轻手轻脚为他盖上一层被洗得有点发白的毛毯,然后自己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备好南过的早餐就去上学了。

    即使只是一座小城市,为了便宜的房租他们还是住到了偏远的地方。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这么一片未开发的接近城乡结合部的地方,用于外来打工人员居住。这样的地区自然不会有多好的环境,不过胜在热闹。大清早的路上就开始来来往往各种还在为生活烦恼的人,人人都沉默不语,人人都行色匆匆。

    那边一位满脸黝黑的大叔张开大嘴塞下几个鲜肉包子,咀嚼两口就吞了下去,马上就受到冲动的惩罚,噎的面红耳赤,赶紧猛灌两口豆浆让包子顺着水吞下去,然后一脸满足,随手将装早餐的塑料袋往地上一扔,又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呀。

    这边一家馒头铺门前被围得水泄不通,人们举着硬币挤来挤去。倒不是因为他家馒头好吃,只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家的同样价格大上了那么两寸。

    一位瘦的只剩骨头的老人提着大号的塑料袋在街道上摸索着什么,直到看见一个急着上学的小胖子,仰头一口干光一罐鲜红得刺眼的可口可乐。瘦老头眼中瞬间溢满精光,就像一头藏在草丛里刚刚锁定了目标的猎豹,等待着出击的机会。

    果然那小胖子喝完可乐嘴巴一抹,就要将空的易拉罐扔随手扔掉。老人不动声色靠近,准备在易拉罐落地的第一时间捡起来。这样,他就是今天第一个捡起瓶子的人,这将预示着:今天,我要告诉天下人,这一片的空瓶子,被我承包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纵然老人已有二十多年的拾荒经验,也难免有失算的时候。眼见易拉罐将要离开小胖子的手里,却突然出现了一只娇嫩白皙的手。这只手并没有被保护得像陶瓷一样光滑,反而在不显眼的地方还星零散落些小茧。这并不影响它天生丽质,修长干净。可惜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大部分还是鱼,否则随便来个有眼光的人就知道这双手进入手模界一定成就非凡——毕竟这是一双未经雕琢就已灵巧可爱的手!

    “小胖你又要乱扔垃圾了。”好听的笑声从手的主人身上传来,就像荒芜的水泥地中开出的紫堇,开出一片没有颜色的森林。

    “灵雨姐姐,早上好呀。”小胖子看起来就像《飞屋环游记》里的那个小男孩一样圆的不像话,伸手拉住灵雨,赖着不放。

    “早上好啊,你们小学现在上学时间这么早了?”

    “没有啦,老爸打呼噜吵死了,害我一夜没睡。”小胖子故作愁苦的表情,一脸的生无可恋。

    “哦?”灵雨语调上扬,“你爸回来了?那你上次考那么差他没打你吗?”

    “我不说,你不说,谁知道呢。”小胖子油滑的奸笑,拉着灵雨,“姐姐我们一起上学。”

    “等等。”灵雨牵着小胖子,走向老人,微笑有礼,“早上好啊陈伯,又出来锻炼啊。”

    拾荒老人陈伯有点尴尬的笑笑:“是啊,年纪大了不坚持每天出来走走身体就要垮了。”

    灵雨一脸开朗,将易拉罐递过去:“陈伯,我要迟到了,帮小胖扔一下呀。谢啦!”

    说完挥挥手就走了。

    灵雨不喜欢说“您”,她觉得这个字眼虽然表示尊重,却拉开了人与人的距离,一说“您”,总感觉带着目的。

    她总是这么充满朝气,美丽又爱笑,从没有人看见过她皱眉的样子,似乎全世界都没有什么能让她难过的。

    这样没心没肺,这样天真无邪。

    当然,比起这些,上了高中后越来越明显的生理特征却更加吸引这如饥似渴的青春期少年。

    即使像阳光一样明媚开朗的灵雨很难让人往龌龊的地方联想,但是夏天偶尔从领口看到的风光和冬天被毛衣紧紧包裹着的诱人曲线,依然能让周围的男同学咽下不少口水,所以起立时坐在灵雨周围的男生总要带起一片座椅。

    南过从书桌上醒来,手臂已经被压得发麻,带着一身酸痛用力的伸了个懒腰,心想着下次一定要记得睡到地铺上。不过说是这样说,下次谁知道呢……

    他抬头看看这台还用着盗版XP的只能打字上网的上古神机,自己写的《白夜燎仙》都已经有十几万字了,可是还是没什么人气。

    有几次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这块料,都写了快一个月了,一分稿费还没拿到。如果把这个时间换到别的什么事上,是不是已经开始有收获了。

    是不是自己写的风格太清高了,跟不上时代。毕竟对于小说来说,读者才是自己的客户。写出一部十几年后才被认可的传世佳作,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可是没有丝毫好处。毕竟吃饭等不了十几年,也就是几小时后的事。

    算了,胡思乱想什么,赶紧准备去上班吧。

    他拿着牙刷蹲在阳台漱口,忽然想起了什么,猛地往远处一看。

    那里有个人在盯着他!

    “又来了吗?”南过心里犯怵,无论哪一种可能,都是不好的预感。

    是老爸的债主找到我了?这人来监视我的?

    是爱好畸形的变态?我还有个妹妹呢不能让他骚扰我们。

    可恶!这人到底是谁!

    南过回头死死的盯着他,这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身黑色风衣,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这不是我们常说的那种一脸严肃的面无表情,而是一种脸部肌肉都松弛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头简洁的中长发,并不像什么非主流杀马特的造型,仔细一看还有种简洁自然的美感。一双没有神采的死鱼眼远远的盯着南过。

    南过感觉浑身难受,架不住这眼迥异的眼光,收拾一下转身走了。

    这个人盯了他三天了,到底什么来头。

    要不报警吧,可是这事人家能管吗……

    远处,那人见南过离开,歪着头一阵沉默。接着又一副无所谓的表情笑了:“命运之子,等你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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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灵雨和小胖分开后独自一人前往学校,不过她人缘奇好,很快又遇上了认识的同学,携手一起上学。

    快到校门口时,身边一个同学用眼神示意前方,拉了拉灵雨:“小心啊,这是学校出了名的恶霸。”

    “嗯,我们躲一下吧。”灵雨微笑着回应同学,她是不怕,但是天生就爱为他人考虑,这么做便是为了同学。

    校门口聚集着几个奇形怪状的学生,打着耳洞,留着长发,穿着一身“儿童大金链子”一般的怪异服饰,一副混社会的样子。中学正是最叛逆的日子,每个学校总有那么一批快意恩仇的绿林好汉。毕竟这个年代,文化传播的方式越来越多,新思维新想法不像古代那么容易被打压,五年的时间差就能造就一批完全不一样的人,以至于现在离经叛道都成了褒义词,日新月异才是新时代少年的追求。

    其中一人被围在中间,安安静静并不言语,虽然也没有穿校服,但是一身黑衣黑裤也算整洁,剑眉星目,冷峻挺拔,瞧着也是一名英俊的少年。

    看着周围的人一脸媚态,更突显了他的不凡,应该是大哥级的人物。

    随着灵雨走近,周围的人低声提醒,他抬起了头。

    原本靠在墙上双手抱胸的他立直腰板,向南灵雨走过去。不得不说,在歪瓜裂枣们的衬托下,他倒是显得潇洒不凡。

    “你叫南灵雨?”他走到灵雨面前,酷酷的说。

    “是呀,学长你认识我呀?”

    灵雨露出招牌的笑容,她的笑容让谁看了都会误以为她很喜欢和自己说话,温暖人心,甚至将这位装酷的少年也一起融化了。

    少年脸上不禁露出一抹红晕,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认识……认识……啊,不……”

    一个深呼吸后,准备了五分钟的台词总算想起来了:“很好,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真的呀!谢谢学长。”灵雨嘤咛一笑,仿佛很开心的样子。

    “诶?”少年愣了一下,这怎么跟他小说里看到的剧情不一样?她不应该倔强的先顶个嘴吗?他莫名有些紧张,却想不到更好的说辞,只好硬着头皮想起来什么说什么:“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嗯嗯,我下次不会了。”灵雨一脸认错的表情。

    少年彻底懵逼,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坐上来,我自己动。”

    “啊?坐哪儿?”

    “丽媛,你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啊!”

    “哦,不是在跟我说话呀,那我先走啦!学长再见!”灵雨笑嘻嘻的挥挥手,拉着同学向教室跑去,留下少年一个人在校门口不知所措。

    周围的混混也都愣了,这大哥明显智商余额不足啊。还得考咱们这些智将给他出处主意。

    “熊哥,要不要把这小妞追回来。”

    “熊哥你怎么了?熊哥?”

    “熊哥你说句话啊熊哥!”

    “夭寿啦熊哥为那个小贱人发疯啦!”混混里一个黑胖子喊道。

    熊哥啪的给了他一巴掌:“你再乱说我撕烂你的胖嘴!以后看见她叫嫂子知道吗!”

    “知道了熊哥!”混混们齐声道。

    灵雨回到教室,问一起来的同学刚才遇到的是些什么人。

    “这个人叫秦摩熊,是我们学校的混混头子。”

    灵雨很少接触到这样的人,虽然自己班里也有小混混,却都很宠爱灵雨,十分友好。

    “他是头子,因为他能打吗?”灵雨对这些概念很模糊,她就陪哥哥看过两集《古惑仔》,觉得这些混的人应该就是靠武力决胜负的吧。

    “不是能打,是敢打!他叔叔是真正的黑社会老大,出了事有人担着。他打人没事,别人打他会被黑社会报复,所以没人敢得罪他,慢慢的就成了学校的大哥了。”

    “所以学校里没人敢跟他作对了咯?”

    “也不是,他们同班有个叫宁不凡的,倒是经常跟他打架。”

    “还真有这样的人呢,那为什么黑社会的不找宁不凡呢?”

    “这哪用黑社会找啊!秦摩熊每次单手就能把这宁不凡打住院。”

    “啊!秦摩熊这么厉害!”

    “……”同学一阵沉默,犹豫了一下说,“与其说是秦摩熊厉害,不如说这宁不凡太脆了,一碰就碎……”

    灵雨一愣,随后哈哈大笑:“这个宁不凡真有趣。”

    丹川,市中心,财富金融大厦。

    这是南过上班的地方。

    南过工作的目的很明确,不是什么梦想,也不是什么实现自我价值,他就是为了赚钱,让妹妹过上正常人的幸福生活。

    所以经过他这么多年的打工和创业的失败后,他终于找到了这个赚钱最快的行业——金融。

    别的无论什么行业,都需要依赖商品的品质,只有金融这一行业,只要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就能吃饭。

    他现在的经理就是这样一个案例,初中辍学出来做了十年的理发师,虽然常常顶着一头号称米兰时下最热的绿毛,很洋气的叫上一声Andy老师,但是这么多年下来也存不下什么钱。后来经朋友介绍转行做起了金融,一年就荣归故里,在家乡全款买车买房。

    丹川不大,做金融的就那么几家,竞争却异常激烈。毕竟小城市的人都没什么理财思维,一个客户也许就是一个小公司半年的收入来源。所以别说同行了,同公司的都是仇人。

    南过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廉价西装,拿出客户资料又整理了一遍。对方爱好,经历,性格,理财需求,这些都是他从沟通中整理出来的,他需要从这些方面去打动客户。

    这是他上班三个月谈的第一个客户,虽然之前就约来不少,不过大多数都是抱着“我就是来看看你们到底怎么骗我的钱”这种心理来的,或者就是想看看这座伟岸建筑里的白领们究竟是干什么的。而这次这位李先生却是一位从国外回来建设家乡的成功人士,见过世面,也有理财的需求,回到丹川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项目,刚好被南过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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