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上学的时候,他就跟同院的孩子打架抢玻璃球;上了学之后开始划分阵营,同伴的、同院的、同年纪的,大家总是因为一点儿小事儿找到个敌对阵营,呼朋唤友的打来打去。
后来朋友多了,事儿也就多了。只要有人被欺负,总会叫上一大批人抄着家伙上街。卓尔总是作为背景混在人群中,也曾沉浸在这样的男人浪漫之中。
直到他自学成才当上一名文身师,并且有了自己的店,找他打群架的人才渐渐少了。
小青年们要么成熟了,要么离开了雀山县,某港黑帮片也早就不再流行。再一个,大家担心卓尔在打架中伤了手指,毁了吃饭的家伙。
自从听说强子的事儿,卓尔就知道,与王贤的一场群架是少不了的。他倒是也不怎么爱惜自己的手指,也没旁人想得那么脆弱,不会轻易成了残疾丢了饭碗。
两人喝完啤酒,正打算把酒瓶子摔在马路上壮壮声势,街尾毫无征兆的驶过来三辆黑色高级车。
“哇,新款宾利欸,还有三辆。”
雀山县虽然有车的人很多,但都是些性价比很高的国产车,新车全款超过十万的都不多见。这三辆宾利挂着省城的牌子,排车一排慢悠悠的驶过,竟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两人的目光随着车子一同移动,最终在不远处的路边停了下来。中间的那辆车上走下一名穿着皮夹克、画着烟熏妆、头发挑染成金色的年轻姑娘。看着也就是个二十一、二的年纪,却是一副朋克打扮,很怪。
“卓哥卓哥,你看内个妹子。跟你很配呀。”
“我?!!!”卓尔露出震惊的表情,严重订正道:“跟我般配的姑娘,应该穿着一身轻飘飘的淡色布裙,罩着轻纱,黑发如瀑,笑容阳光明媚。必须是个少女气息十足的古典美人才行!”
“啊?!”张良被自家好哥们儿的这番形容给吓到了,“您这是看上哪出古装剧的女演员了?咱说点实际的行不行。来,你看这个坐宾利的姑娘,耳朵上七八个耳环,夹克上还印着个骷髅,你不就喜欢这种东西吗?”
说着话,张良动手动脚的把卓尔左臂袖子撸了上去,露出一只狰狞的骷髅脑袋来。这是卓尔自己给自己文的,完成度颇高。
“卓哥。要我说,你就撸着袖子露出这骷髅头,去跟那妹子打个招呼。搞不好终身大事儿就有着落了。”
卓尔看着那个朋克少女,倒是觉得她挺漂亮的,就是脸太臭。她这会儿正站在全县城唯一的一家旅馆门口,嫌弃的打量着,一副想住又不想住的样子。
七八个年轻男人从另外两辆宾利上下来,对着朋克少女点头哈腰,似乎在劝说着什么。
少女似乎是被男人说烦了,摆出个破罐子破摔的表情,走进旅馆里。
“这……”张良看了之后有点担忧,“这么多男的,一个比一个壮,她一个小姑娘受得了吗?”
卓尔翻了一个白眼给他,“你瞎说啥呢。明显人家姑娘是个大姐头,那些男人是她小弟,在劝她凑合住在这破旅店。人家大姐头不想手下人难做,就答应了。”
“哦,这样啊。我还以为是那个啥呢。”
“你可打住,我听不得那些污言秽语。”
“诶,卓哥。你说她一个开宾利的,为啥跑咱们雀山县来。来做生意?”
卓尔摇了摇头表示猜不到,也没兴趣。
“不管她来干嘛,最好别长住。就她这么招摇的劲头,两天之内就会有人让她明白,什么‘穷山恶水出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