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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伯翰酒馆(1/2)

    对于某些人而言,讲道理是最多余的行为,因为他们心中有着自己衡量世界的方法,而其中大部份的事物对他们而言都是不必在意的事情。所以他们可能去伤害别人,伤害自己,甚至是牵怒社会,毕竟和毫不相关的人相比,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人很难以好坏去界定他们,因为他们只是忠实地执行了他们所认为应做的事情,没有因为世俗的道德或法律而局限他们的行事尺度。当他们力量足够时,或为害天下,或拯救苍生,但不论世人的评价如何,他们追求的其实只是他们自己的快意恩仇。

    你无法去用道理劝说这些人改过自新,因为“道理”本身也只是大多数人认同的规则而已。对于那不在乎的人而言,这些道理甚至不如一杯凉啤酒有价值。

    对于维克多而言,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值得他在意的大道理,与詹姆士和奥斯顿的兄弟之情大概就是他唯一在乎的事物了。

    也许此时的他年纪尚轻,还不会有什么视人命如粪土的反人类性格,但问题是那怕一个再平凡的家伙,在他打完好几场世界大战以后,不管原来是如何的一个好好先生,在经历过血肉横飞亲吻死后,那个从死人堆中爬出来的家伙都必然沾上一种被称为“杀伐果断”的冷漠。

    未来的他们几人会变成如何?奥斯顿无法想像,也许在刚得到能力,孤身追入树林的时候他认为自己将像电影中一样随随便便的渡过无数战争,然后步入未来的大资讯时代,在各场人类与变种人的冲突矛盾中左右风云。

    但事实上呢?在大山中穿行的三年教会了他人类是多善于接受的生物,当饥饿时能够去茹毛饮血,寒冷时可以尸革裹身。同样的事做多了,就变成了习惯,习惯去饮血充饥,习惯穿兽皮裹身,习惯去随意的猎杀生命,更加习惯了在危险中有兄弟守望。

    当习惯了把维克多和詹姆士称为兄弟后,奥斯顿也愈来愈不愿意他认识的维克多和詹姆士变成记忆中的那两人。

    只是奥斯顿很清楚,他们都是不死之身的存在,时间无法去磨灭他们的爪子,维克多终将成为双手沾满血的战士,因为奥斯顿和詹姆士本身也无法逃避杀戮,他们出生在了这个时代,战斗和杀戮在这个混乱时代的北美大地和将来的世界大战都是无法逃避的现实。

    所以奥斯顿从来不妄图令维克多变成什么好人,也不打算去阻止他杀人,不过这却不是说奥斯顿他真的什么都做不了,相反的是当奥斯顿追上维克多他们时,金钢狼兄弟的未来便注定了不同,奥斯顿没有能力去改变维克多的性格,但他可以令维克多去习惯某些东西。

    “你说要去了解这个家伙?”维克多满脸莫名其妙地问到,而奥斯顿暗中深呼吸了两口气后,强作气定神闲状地蹲到了尸体旁边。

    “不不,是'我们'要来了解一下他,其实一具尸体会反映出很多生前的记号。”说着,奥斯顿从尸体腰部抽出一把手枪,看着手枪上刻的名字说到:“艾伦.卡帝夫,看!我们知道这位老兄的名字是艾伦了。”

    “我们知道这些有什么用?”维克多眉头皱成了川字,看着小弟弟蹲在一具自己刚弄死的尸体边检查,这画面让维克多感觉很是不对劲。

    “来嘛,老哥,这可是你杀的第一个人,我们总得知道他是谁……比如这个。”奥斯顿从尸体上衣的内襟翻出了一条红丝巾:“这看起来不像是男人用的东西啊,看来老哥你杀的这位艾伦是个有妇之夫。”

    “那……那又怎么样?”维克多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不过还是倔强地说到。

    “给点想像力,老哥,艾伦是个有妇之夫,那么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恐怕他和妻子就要天天靠书信交流了。”奥斯顿说着捡起了尸体的右手:“看,他大姆指和食指都有老茧,这就是他天天抓笔写的痕迹。不过他的妻子是再也收不到丈夫的信了……”

    “够了,这都是你的想像!”维克多不耐烦地低吼一声,转身要离开。

    而奥斯顿微微回头看了一眼,嘴角挂起了笑容,这时的维克多还是有些嫩,随便说一两句闲话就足以让他混身不自在,其实哪有什么等待丈夫书信的妻子,那条大红丝巾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用的东西,分明是不知什么地方的烟花女子塞给这牛仔的,手上的老茧也是人家用枪磨出来的。

    但凡有点社会常识的人都不能信了奥斯顿的鬼话,然而亏在维克多就是个乡下小镇成长的孩子,最近三年还困在了山里天天茹毛饮血,结果让奥斯顿几句话破坏了他的谋杀初体验,真的相信自己破坏了别人的家庭。

    “别着急嘛,维克多,嘿!你看我发现了什么!”奥斯顿从尸体的衣袋里翻出一盒火柴,盒子上用油彩印着“伯翰酒馆”的名字。

    “谢谢啦,艾伦。”奥斯顿说完站起身走向维克多,同时手上摇了摇那火柴盒:“你看,这样我们就知道他们躲在那里了。”维克多表情复杂的看了看奥斯顿,又瞄了眼躺在地上的尸体,最后什么也没说走了出巷子。

    伯翰酒馆本身是一座大宅子改建,地处在海伦娜堡的东角,这一带因为有不少廉价的旅馆,所以伯翰酒馆本身主要做外地人生意,酒馆内龙蛇混乱,赌徒,骗子,通缉犯,赏金猎人和情务贩子,想得到的坏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这些人在酒馆里围成一个个的小圈子,相互间泾渭分明,只有几个浓妆艳抹的服务生时不时拿着酒穿梭各个圈子。

    这些人平日就在酒馆里无所事事,好像一天天除了喝酒和赌博以外就没有其他的追求,直到输光花光了身上的钱,他们就走出酒馆去用各种手段赚钱,有些人不久后就会拿着满满的钱袋回来继续混日子,有的人出去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是死在了外面?是赚到了大钱成了所谓的上流人物?还是被治安官抓起来关进了大牢?不得而知,这里的人也从不关心。

    酒馆的老板老伯翰是个老猎手,后来年纪大了开了这家酒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酒馆里的客人变成了一群胆大包天的家伙,而老伯翰定下的规则是有什么恩怨都不能在店里闹事,后来不知为何没有人敢违反这规则,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现在酒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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