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媳妇亲自来了哈……我正想洗把脸,去茶树下寻你呢嘿嘿……小怜你也是,小清来了,你也不说早点通报我一声。”
马天泽伸个懒腰,假装埋怨小怜。
话虽如此,但听得出来,他语气中一丝责怪都没有,显然睁眼就看到白小清的感觉很爽。
“哎哟姑爷,你睡得呼呼的,小姐来了我怎么通报你啊?再说了,小姐根本就没走好吧?”
“唉,我们小姐也真是的,衣不解带的一直跟我呆在外面屋里,担心你喝酒多了会口渴,夜里起来好几次喂你茶水,你不知道呀嘻嘻……”
小怜也假装叫屈,掩口笑着解释。
“小怜莫要多语,天哥,你先喝了这杯茶……”
说话间把茶递到马天泽面前,看着他咕嘟咕嘟喝完,白小清柔声细语的问道:“怎样?还渴不渴?我再去给你倒一杯?”
马天泽心里既感动又甜蜜,还有几分得意,嘚瑟着一摆手,笑道:“不用了,唔,有了媳妇就是好……”
随后又转头看向小怜,“怎地小怜,羡慕我了?这可是我媳妇儿嘿嘿……对了,小清小怜,你们先避一下,我先换换衣服。”
白小清微微颔首,“也好,你昨晚喝酒之时,未曾用真气解酒,待会你先运行一下真气,把酒力逼出来。早饭都给你备好了,等你吃过早饭,头就不疼了……”
“姑爷真是好福气!”小怜及时插话,“我们小姐天不亮,就给你炖好了茯苓燕窝粥。怕你不知道哪会儿起床,就一直用细火煲着,生怕凉了之后,味道有所不美。这等待遇,可是连我们族长都未曾享受过的嘻嘻……”
“小怜,就你话多……”白小清脸上一红,佯装发怒,“唔,咱们且出去……”说完便拉着小怜,逃也似的出了屋子。
马天泽嘿嘿一笑,双腿一曲,盘坐起来,先发动玄黄之气快速在体内转了一圈,就见残留在体内的美酒化作雾气,腾腾的散发出来。
随后起身下床,摘掉面具,几个水球术打在身上,又里里外外换了衣服,顿时精神一振,把面具丢入戒指,暗自想到:
“此番出山,恐怕不能再明目张胆的用丁天的身份了。天下间认识丁天的虽不多,但听说过且还想打主意的却不少。若继续用丁天的身份,恐怕会有诸多不便。罢了,且用自己的身份,闯荡一番罢!”
出了房间,茯苓燕窝粥已在桌子上摆好。
白小清见马天泽摘了面具,心里也是一喜。
虽然爱的是他的人,不计较面貌,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白小清也不能免俗。
起身相迎后,陪马天泽坐下,一起用饭。
早餐除了茯苓燕窝粥之外,另有几样精致的小菜,都是白小清亲自下厨弄的。
马天泽边吃边猛夸不已,白小清脸上淡然,实则心中喜悦,欣慰无比。
马天泽这人,向来便是个从不吝啬赞美别人的人。
说他嘴甜也好,油滑也罢,反正基本上他说出的话,别人都爱听。
以前在现代时,他酒酣之余,也曾说过此事。
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之所以能发现并赞美别人的优点,最大的原因是,他也是同样优秀的人。否则怎会经常发现别人的优点,又赞美出来呢?
所以说,他本来就是个很有素质的银……
其实想想也对,不管什么朋友,哪怕关系再好的朋友,你要一张口就是挑刺儿,字字句句说的都是人家不爱听的。人家讨厌什么,你就偏说什么。人家忌讳什么,你就偏做什么,那以后人家还愿意和你玩儿才怪。
言语率直,和那种张口就胡说八道、根本不管别人什么感受的人,那是两码事好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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