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界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山野匹夫 > 1、进山

    据说神龙山在远古时期便已存在,可考证的历史就有二十万年,从卫星地图上看,这座神秘的原始森林宛如一条盘旋的巨龙,跃跃欲试,似乎随时准备一飞冲天。

    山下又有亿万年历史的长江为伴,纳山水之灵气,容百川之秀丽,素有华夏屋脊之称。

    当归村的村民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开发旅游业后,神龙山成了5A级景区,很多人便靠这个过上了好日子。

    秦见没有住在村子里的老屋,而是在村外山脚下盘了一块荒山,安安静静的搞小规模养殖。

    大学毕业后,在大城市干了近三年的销售,一年出差两百天,不过十来万的收入,半数都贡献给了房东,在确认买不起几百万的小房子之后,初恋女友跟他彻底分手,说要各自远扬,重新起航。

    他没有挽留,也没有远扬,直接回了家乡,在乡亲们鄙视的眼神下,开始了养猪事业。

    请人不现实,个人精力有限,所以也就养了二十头黑毛猪,五头牛,近百来只鸡。

    即便这样,也是累得够呛,所幸养殖场周围都是山林,又有潺潺河水经过,水草茂盛,只要天气不是太恶劣,他都是野生放养,轻松很多,又能卖个好价钱。

    最近这些年搞旅游,人气暴涨,除了野猪外,也没有什么野兽出来,大概都被赶进深山里了。

    此时正值寒冬腊月,刚喂完猪,秦见难得清闲,便到自己搭建的小木亭子里煮茶赏雪。

    若你仔细看,这亭子有个附庸高雅的名字——桃花庵。

    在亭子旁边的荒山里,也确实种了不少桃树,还有很多不知名的,从神龙山移植下来的野生花果树。只为了春天花开时好看,他不懂移植嫁接之类的,估计也长不出太多果实。

    在木亭两侧的柱子上,他用小刀刻上了一句骚气逼人的词: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不过二十六岁的年纪,他已经适应了与青山相对的生活,说好听点,叫洒脱,说得不好听,叫怂币。

    对钱认怂,也是一种勇气吧,当然了,跟三和大神们是没法比的。

    现在净收入比以前工作要高,不会有业绩压力,只是没什么发展前途,搞不了大钱。

    最近神龙山盗猎事件频发,不同于以往,这几次森林警察根本抓不到人,是人是鬼都没看到,那些偷猎者来无影去无踪。

    秦见在网上查了查,有一些莫明奇妙的帖子在讨论神龙山,说这里乃上古时期的山水宝地,没有被过度开发,灵气复苏,深山里肯定有不少吸收了天地灵气的灵物,若是将其提炼成丹药,收为己用,修行速度必定突飞猛进,率先成为新时代的第一个大能。

    “中二病犯了吧!”秦见嘀咕道,将手机甩到桌子上。

    这是个事事都要争先的时代,生怕输在起跑线上,不择手段的抢夺有限资源,作为这里土生土长的孩子,最痛恨的就是盗猎者。

    曾经的他也很拼,不管是夏日炎炎,还是风雪交加,永远都在推油(卖机油)的路上。

    现在他只是一个佛系养猪人,怎么会相信修行这种异想天开的事儿?不过是现代社会,年轻人压力大,给自己减压的幻想罢了。

    “修什么行啊,过明白这一辈子就够咯。没有道心,修得了长生,也只是一帮老不死的古惑仔。你们去争,你们去抢,这大好美景,我一人欣赏吧!”秦见吐槽道,啜了一口陈年普洱茶,身体逐渐暖和起来。

    轻轻放下那本看了三十页的《百年孤独》,拿起一本《斗破苍穹》,看得津津有味。

    联想起那帮要修行的中二少年们。

    恐怖如斯!

    ……

    远处村口,一个穿着红棉袄的小女孩踩着积雪走过来,膝盖以下已经湿透,还不停擦着眼泪,在白茫茫雪海中格外显眼。

    大雪虽停了,但天寒地冻,这丫头是要干嘛呢?

    她叫牧笛,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吧,多年前跟妈妈从外地到这里摆地摊,做点纪念品的生意,妈妈身体一直不太好,前年嫁给了当归村的村长秦德良。

    今年冬天格外寒冷,终于没有熬过去,死去一个多月了。

    女孩低头走着,哭得很伤心,娇嫩的小脸蛋已经被冻伤了,又红又肿。

    秦见跟她不算太熟,照顾过几次生意,这丫头总是沉默寡言,没生意的时候,呆呆地坐在凳子上,仿佛和这个世界互相遗忘。

    “小笛,干嘛去呢?”秦见喊道,眼看着她就要上山了。

    牧笛用衣袖擦了擦眼泪,哭诉道:“见哥哥,我家的牛丢了。”

    “什么时候丢的?”

    “早上六点多的时候,我牵牛去池塘里喝水,明明系好了绳子,可就是不见了。”牧笛说道,手里还拿着一卷粗麻绳。

    秦见走下亭子,发现她的脸肿得厉害,左右各有五个手指印,或者叫血痕,本来就长了冻疮,皮肤皲裂,不能再哭了。

    “你爸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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