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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风望水—无头之案(1/1)

    我没好气地把小六子推到一边儿,这死耗子现在本事大了啊,开始学人耍心眼儿了?

    我就不信六子不知道这个“淫祀”中的“淫”字的真实含义,否则你怎么解释成语“淫雨霏霏”?难道是九天玄女弄洒了她的洗澡水么?

    还有那句“大丈夫富贵不能淫”,难道要解释为一旦男人有钱了,就非得搞些什么花花事儿出来不成?根本没有这个道理。

    实际上,这个“淫”字属于形容词,有“过多”和“不恰当”之意。至于“淫祀”一词,顾名思义,应该解释为那些本不该当作神来供奉的东西,你偏偏去祭祀它。

    比如《西门豹破除迷信》一文中描写的那个巫婆,它假借为河伯娶亲的名义,戕害民女借机敛财,这种活殉祭祀的作法,便属于一种典型的“淫祀”!

    不妨再仔细想想,这种明目张胆祭祀妖邪的祭台,竟然会出现在市井通衢的地下,而非偏远的乡村,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以前这块地面上有一个专门祭祀此类妖邪的邪教组织,这祭台正是那些邪教徒们修建的……当然了,如果最终证明这一切纯属我胡思乱想,那便最好。

    我估计文管局那帮专家们花上十天时间,便能把这个祭台完全发掘出来。毕竟这次祭台出土事件闹得动静太大,难保没有好事者走露风声。

    因此我只要保证在此之前,万一有宵小之徒来打这些邪神祭器的歪主意,就让它们统统有来无回即可。

    之后这文物肯定要进文管局的保险柜,到时自会有专业人士来头疼它们的安全。要是锁在保险柜里的东西都能丢,这保管守卫的本事未免也太稀松了些。

    都说山东地邪,还真被我这张乌鸦嘴说中了,奠基事件过后不到五天,一帮警察便带着几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找上了门儿。

    其中居然还有一个我很熟悉的面孔——谢渠玢,没错,就是先前那个在阴暗小巷里误会我是色狼,之后把我痛打一顿的人形女暴龙!

    事后回想起来,其间种种因缘际会,真得让人感叹一声好巧!

    且听我慢慢道来。

    话说这天,天刚蒙蒙亮,我正在卫生间洗漱,突然间门铃响了起来。我匆匆搓了把脸,凑到猫眼上一看,发现门外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手里抱着个蓝皮文件夹,笑容可掬地说是社区走访……

    却是作怪,搁在平日,居委会办公楼里到了八点还看不见一个人影儿,为何今天来得这么早?

    我虽然奇怪,却立即给他开了门,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刚刚工作谁都想做一些成绩出来,能帮上忙就帮一把。

    谁知我刚打开房门,外面一下子涌进来七八个矫健的汉子将我团团围住。这还用问吗?肯定是查水表的来了!

    冲在最前面的就是方才敲门的那个小伙子,他用手指一戳我的脑门儿:“大胆章再九,我们怀疑你与一起文物抢劫案有关,人民公安的政策想必你也清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赶紧交代你的同伙都在哪里?”

    我的鼻子差点儿被他气歪了,这一上来就给你扣大帽子啊……哎,话说刚才这套词儿好熟啊,貌似在哪里听到过。

    那人见我一时不吭气,以为我被吓呆了,一挥手就让他的同事们进去搜查我的房间。

    这下叔叔能忍,婶婶也忍不了,我立刻大喊到:“都别动,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想入室抢劫么?我现在控告你们试图侵犯个人物权及隐私权,全都给我滚出去!”

    这下轮到那些警察们懵圈儿了:这人脑子有问题吧,这是把我们人民警察当土匪啦?

    但实际上,网上那些所谓的查水表如何如何,都是一帮段子手编的,段子里描写的情况并不可能真地出现。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逮捕令与搜查令时,出于某种必要情况,警方也可以强制要求公民配合并给予帮助,但必须提前出示能显示警察身份的证件。

    甚至当事人还可以索要警方证件,根据上面的警号,登陆网站查询真伪……但实际上很少有人这么做,你现在给警察找麻烦,等进了局子,你就有麻烦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警方掏出证件向你划拉一下就算完。

    这次也许是一时疏忽,警察们忘了提前出示证件,一下就被我抓住了小辫子。于是我一口咬定,你们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强闯民宅意图不轨,想要得到我的配合也行,把你们的警官证统统都拿出来,再给我找一台能上网的电脑,我要当场挨个查询真伪!

    这下场面就尴尬了,在场众人一时间面面相觑。他们肯定是在寻思,对面的这个家伙八成是个讼棍之流的人物,这种人属牛皮糖的,一旦粘上就甩不掉,能别惹尽量别招惹。

    那个化装成居委会来敲我房门的青年,应该是带队负责人,他见己方气势一时被压制住,这脑袋一热,从兜里掏出一副手铐冲我一比:“你嚣张什么?跟我们回分局配合调查。”

    我将双手往他面前一送:“请便,不过我可提醒你,这手拷拷上去容易,再想摘下来就难了,手拷也算戒具,我再多控告你们一条刑讯逼供!还有,按照规定,配合调查期间,公民有权随时打电话处理自己的私事,我现在要求给我的私人律师打电话,通知他到时候来接我!差点儿忘了,这期间你们分局得管饭!我还没吃早饭,快找菜谱来,我要点菜!”

    这下对面彻底哑火了,不为别的,只因为能请得起私人律师的,肯定不是好惹的主儿,每月至少一万的律师费绝非闹着玩儿的。

    再说人民警察是很忙的,这平时忙起来,当真连按时吃饭都顾不上,现在弄一个动不动就吵着要点菜的大爷回去,难道是嫌分局里还不够忙么?

    这位带队的警察同志的办案经验可能略微欠缺一点儿,他以为我是走街串巷招摇撞骗的骗子,属于那种撂出几句狠话便能被吓瘫的货色,只要一亮手铐,我就得当场竹筒倒豆子。

    结果他说一句,我怼一句,最后连私人律师都牵扯出来了,这下可怎么收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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