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香四溢。
可林凡闻起来,更像是杀气。
“爱婿啊,这件事我全权交由你处理,以前是老夫看错你,希望你别放在心上,湘儿有福气,嫁给了一个好丈夫。”
“那就多谢岳父大人新人了。”
林凡起身,告辞说道:
“那小婿便也不多留了,岳父大人早些休息,这几日,剑宗可能要鸡飞狗跳了。”
林凡要展现败家子的本色,让剑宗越乱越好。
夜色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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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陆湘儿的身体处在恢复阶段,所以需要吃一些好的东西。
林凡呢,也是费劲脑汁,说是要给陆湘儿做点好吃的。
陆湘儿想既然林凡这么有心,便想给林凡做个帮手。
这个时代没有煤气锅和电磁炉,都是生火烧饭。
因此想要一个人完成一项‘满汉全席’的壮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林凡一进到厨房,便有一种从城市走到乡下的感觉,雾霾紧凑变成了满眼荒芜。
这种场景他只在电视里面看过:
黄泥和石板堆砌的灶台之上驾着两口大锅,不远处凌乱摆放着干柴。
蔬菜和肉类混杂在一起,毫无章法,水桶变成了水缸,高度到达人腰间左右。
舀水的器皿是半个葫芦内囊挖空,简称——水瓢!
他心里并没有过多的厌烦和瞧不起,而是对陌生的环境感觉不适应,对设备的落后感到惋惜。
五分钟的时间,林凡只是在厨房中来回踱步。
因为他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去做,陆湘儿站在门口眨了眨眼睛,吹弹可破的脸颊之上沾着一点嫣红,她声音低低的说道:
“臭流氓,要不,我帮你生火吧?”
“盛情难却啊!”
林凡佯装假笑的摆了摆手,示意陆湘儿生火烧水。
对于厨房的一切,陆湘儿自然要比林凡熟悉,刷锅舀水一气呵成,动作娴熟干练,态度认真。
林凡愣了一下,旋即觉得陆湘儿的一举一动憨傻可笑,然后转过身去,开始忙活自己的事。
他要为陆湘儿做一盘蛋炒饭。
众所周知,在古代菜品千奇百怪。
几乎每一天都有人在研究怎样做菜,却很少有人将注意力放在米饭上。
林凡拿出四个碧青色的竹筒清洗干净,将白米用清水淘洗四遍,米的质量他不担心。
这是产自江南的水稻,粒大饱满,晶莹剔透,一颗颗落在陶瓷盘子里,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将白米装满四个竹筒,然后均匀的放在蒸锅之内,小火微蒸。
待至米饭成熟,竹筒的“汗液”渗入白米,起锅,倒入白盘之中,放冷。
主材料做好,接下来就是一些辅料。
没想到剑宗厨房里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花椒大料十三香,应有尽有。
林凡嘿嘿一笑:
“你就瞧好,本世子手艺了得。”
会做饭的男人,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