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我的血,我再喝你的血。
妈妈的,这是什么鬼把戏?
周天慌忙扭开脑袋,拼死挣扎着。就算没有艾滋,老子也不可能喝你的血。
这时,老黑他们跑过来,两眼瞪着看,就是没敢冲过来。
然后是糖。这小妖精,开始像吓了一跳,结果冲过来一看,反而胳膊一扭,帮着黄将周天的脑袋送到了他的伤口上。
一松手,河面上出现了一张血盆大口。
不用问,那是他自己。
周天撩起河水,一下一下地洗着自己的嘴巴。
想到这河里还刚刚洗过自己肮脏的裤头,周天就有些干呕。幸亏早上还没东西吃,不然会很惨。
“嗷呜——”
一条黑影突然扑向了黄。
是淘淘。周天瞪起眼睛,慌忙扑过去一把将它抱起。
还好自己反应敏捷,伤了谁,都不会是好玩的事情。
淘淘能不能搞过黄,另当别论。
假若黄一棒子打死了淘淘,周天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跟黄拼命。
这一比较,一下子称出了二者在周天心里的分量。
“小娘皮,找机会再收拾你。”
周天盯着兴高采烈的糖,大声咒骂着,反正她也听不懂。
不过,这小祸害为何这么高兴?
想来想去,周天想到了某种远古的仪式。两个原本不搭界的人,将各自的鲜血喝进肚子,于是两个人就变成了血浓于水。
就算是,黄为何要跟自己血浓于水呢?
周天的目光,最后放在了糖的身上。
妈妈的,原来一切都是为了糖。
谁说野人简单,妈妈的,野人简直比狐狸还狡猾,比猴子还精明,比独狼还凶恶,比……
周天诅咒着,就发现眼前长发飘过,糖哼哼唧唧地又黏了过来。
“快跑——”
淘淘是跑掉了,可是周天却被拖住了,就差了半拍呀。
黄拣起雪上的狼牙棒,雄赳赳地走了。
费了这大的劲儿,这熊罴就为这一件事而来,真是叫周天感到万分荣幸。
而糖也没闲着,刨开浮雪,抓出一把不知什么颜色的土,摁在了周天的手上。
不过这样闹了一次,周天的心算是彻底安定了下来。
好吧,就当这是一次定亲,没有旁人的媒妁之言。
不管怎么说,人家糖都住到睡袋里了,明媒正娶也好,私定终身也罢,糖还算与他门当户对。
想想吧,假如换一个女人,浑身毛乎乎的,就算是采花大盗田伯光,他也未必随时随地雄起了。嗯,估计他会很快恶心死,郁闷死,而不是他梦想中的死在石榴裙下。
但是语言不通,这漂泊的日子就难以预期。
雪时停时下,虽然有时长有时短,但大趋势是看得出来的,这场雪还要一直持续下去。
与记忆中的冬天相比,周天终于发现,这个时候的冷天可真漫长。
在周天的小本子上,他已经记到了第13天。
本子最前头密密麻麻,越到后来越干净。这还是周天良心发现,要不然这支笔早就寿终正寝了。到那时,真有大事记,也会没笔用了。所以,周天收起笔,决定以后就此改掉乱写日记的毛病。
但不能忘记的事情,还得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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