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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锁匙(2/2)

    到了宴息处,宫人已经摆好了膳,正在布箸。

    清蒸四腮鲈,蜜炙梅花肉,芙蓉拌双笋,水晶鱼翅酿,刺参莼菜羹,金鱼酥,玫瑰糕……

    朝歌口味喜清甜,即使是肉食也多用蜜炙、蒸酿的做法。每回她陪秦王用膳,膳桌上的菜肴大多半都是合她饮食喜好的。

    而记忆里秦王是个偏爱咸辣的胃口,却能合着她的口味一同用膳,将她夹的菜都高兴地吃掉。

    珍珠米酒盛在粉白釉的圆肚细颈双耳瓶里,正用冰块镇着,就连盛冰的陶瓮上绘的都是她喜欢的四时花开的图样。

    不仅如此,膳桌一旁摆着的垂丝海棠和六角梅,也都是她喜欢的……

    这些细节里,无一不是花了很多心思的,只为着她喜欢。

    前世她从未留意过这些细节,只当成是理所当然。

    到底前一世,她欠得父王太多。

    朝歌一时心中酸酸的。

    秦王看她低着头慢吞吞地咬着一箸水晶酿,笑着问她:“往日里你都是个爱说爱笑的,比山上的百灵鸟儿还要活泼,今儿怎么倒闷着头不说话,可是这菜不好吃?”

    “才不是呢,这司膳房的手艺自然是最好的,”朝歌听了话扬起笑脸,道,“是女儿感念父王对女儿的多加关爱,一时心里动容,倒不知要如何回报父王恩情罢了。”

    话说的是朝歌此时的肺腑之言,秦王只笑着看她,道:“你呀,谁要图你的回报了?你只要开心顺遂地长大,便是最紧要的了,你母后看着了,心里也会高兴的。”

    “父王说的是,女儿记下了。”朝歌笑起来,夹了一箸水晶鱼翅酿到秦王面前的餐盏里,笑道,“父王尝尝,司膳房的手艺可大有长进。”

    秦王笑着吃下,道:“果然不错。赏!”

    便有司膳的宫人跪下谢恩,跟着领赏去了。

    饭菜吃得十分妥帖,便是那珍珠米酒也是入口清甜绵柔,酒香和着珍珠米的香软,香气浓郁,回甘悠长。

    只是恐朝歌贪醉,只喝了一盏珍珠米酒便叫宫人撤了下去。

    饭毕,撤了膳桌后,朝歌搀着秦王慢悠悠地走出宴息处,往昭德殿而去。一路上欢声笑语,惹得秦王也是笑容满面。

    秦王少见如此开怀,随侍的宫人们落在身后跟着,皆是喜上眉梢。

    待到昭德殿内,秦王道:“孤还要批阅政务,朝歌且先回去歇着吧。”

    朝歌笑道:“是,父王也要劳逸结合,保重身体才是,女儿回去清欢殿了。”

    “诶,不急——”秦王笑呵呵地从书案上取出一只精巧的紫檀木匣子递给她,道,“金匮石室里头就设有休憩之处,你若累了,便可随时小憩一番,也省得你自清欢殿来回浪费腿脚了。”

    朝歌接过匣子打开看,是一枚朴拙的铜制锁匙。锁匙周身顺润有亮光,定是经常开锁摩擦而致。

    金匮石室是王宫内藏书典籍秘卷之所,朝歌幼时也时常去里头翻查书卷,可也并不曾要锁匙啊。

    电光火石间,朝歌想到了金匮石室最里头的深室,便是常年锁着,她从未进去过观览。据说收藏在深室的书卷,都是极其难得的珍孤之本,更有许多珍贵典籍……

    朝歌看向秦王,秦王正看着她,目光里有洞察一切的沉吟之色,朝她笑道:“你且快些去吧!”

    “是!多谢父王!”朝歌十分动容,行礼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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