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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他的气味像我妈(2/2)

    但他们学院是人尽皆知的和尚庙,女生在里面出现就像大熊猫出现在非洲动物园里一样,里面的工科男生就像没有见过女生一样,盯着我看,让我觉得很不舒服,于是我都是去他们学院里那个没有人去的小会议室自习,自习后他再送我回家。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都不觉得我喜欢这个男生。

    我研究生的学校有很多清华毕业的,而我们学校的工程学院,亚洲学生基本就只招三所大学的本科毕业生,第一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第二是清华大学,第三是日本东京大学。

    我潜意识认为学霸就是无聊的,学霸是不适合用来谈恋爱的,学霸就一辈子当学霸好了。

    而果不其然,他追女生的方式确实很无聊。

    我记得他以前每周都约我出去吃饭,我就说我太忙了不去,他说好的。

    说完下周继续约我,我继续说不去,然后他就继续说好的。

    他就这样约了我大概七个月,有时候是约吃饭,有时候是约看电影,有时候是他自己在厨房煮好了让我出去吃,我都拒绝了。

    不过最终有一天我终于去了,因为那一天确实没有什么事情做。

    那苍白无聊的七个月里,没有礼物,没有疯狂的追求,没有砸坏我家门,就这样契而不舍的微信约我,每周一次,现在想来他追我简直零成本。

    原来只要有耐心,滴水还是能穿石的。

    在我们学校,男女比例是九比一。

    学校里第一不缺学习好的男生,第二不缺家里有钱的男生,更不缺身高长相都很顶尖的男生。

    而他,就属于那种扔人堆里就找不到的路人甲,非常不起眼。

    所以认识他将近一年,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他会成为我的男朋友。

    要说他牵我手的那个晚上,我惊讶于自己居然没有想甩掉!

    是的,谈不上心动,但就是居然没有想甩掉。

    而后来,当他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也没有想推开他。

    是的,也谈不上心动,但就是居然没有想推开他。

    这种感觉前所未有,可能我的身体比我的心灵更愿意接受他。

    有句话说的好,身体绝对不会说谎,而心有时候会。

    于是后来的后来我跟他在一起了,这个举动是我人生目前为止,做过最胆大,最不计后果,最疯狂的事情。

    因为跟他在一起,意味着要经历一场在那时看来没有尽头的中美跨国恋。

    我要回国工作,他却要继续读书,最少最少也要读三年,能不能毕业完全看教授心情。

    教授心情不好,可以让他一直一直读,他有位墨西哥师兄就读了七年才毕业,简直就是教授的低成本廉价劳动力。

    选了他,意味着我们之间,是一整个太平洋,与十二个小时的时差。

    其实,当时同意做他女朋友的时候,我就问过自己,是不是非要跟他在一起?是不是真的非他不可。

    答案是否定的,并不是非他不可。

    但是,我又问自己,如果我回国了,别人成了他的女朋友,我会不会吃醋,甚至完全不能接受。

    答案居然是肯定的。

    是的,我就是如此的矛盾,那时的我,不允许任何其他人成为他的女朋友,所以后来的我占了那个位置。

    我松了一口气,而他也很开心。

    我记得我跟他刚在一起的那一个月,我受不了这种学霸男朋友谈恋爱的方式,我受不了以后可能的没有尽头的远距离恋爱,于是我先后说了三次分手。

    但他就是认死理的坚决不分,还哭了三次。

    我没有想过学霸会哭,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我才没有分。

    而回国以后,我发现自己其实更爱他了。

    我在想,如果山是水的故事,海是帆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那么我希望我是他的故事。

    现在想来,任何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特别的简单。

    异国恋的刚开始,他送给我了一句话:“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我和他很像,有那铁骨柔肠,所以在他面前,我从不伪装,因为我无需隐藏。

    我很爱在他面前能够完完全全做自己的那种感觉,那种感觉真的让我觉得自己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鹰,可以活出我人生中所有的精彩。

    而《伤心太平洋》,《北半球的孤单》这种歌,好似跟我们的异地恋没有任何关系,引发不了任何共鸣,尽管我们经历了四年多的跨国恋,但我们依然在一起。

    那些原先说,上雪你回国了你们就一定会分的朋友,现在却自己与从未去外地的另一半分手了。

    我记得他最好的那个朋友离婚的时候,他疯狂的微信我说他很怕,说我会不会不要他了,我就笑着说如果我不要,我早就不要了。

    他问我到底喜欢他什么,我又笑着说:“因为你安静,你不吵,你气味闻起来有我妈的味道。”

    他听后相当不满意,就说:“怎么喜欢我的理由是气味像你妈?你就不能说是因为我学习好,我聪明,我英俊潇洒气宇轩昂么?”

    我说:“整个地球七十亿人,聪明的很多,英俊潇洒气宇轩昂的男孩子更是一抓一大把,但是气味像我妈的没几个,你这个可是终身优势啊!”

    然后我又看到了他一脸黑陷的表情,我知道男生特别喜欢被崇拜,被赞美,但是我就喜欢这么逗他。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气味确实跟我妈的体味一模一样,而这也确实是我喜欢他的理由。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去出差,我都会跑到妈妈的房间拿好几件她的衣服,抱着睡,一直抱到她回来。

    我记得那个时候,爸妈房间的衣柜右边是妈妈的,左边是爸爸的,一打开衣柜,妈妈的味道永远跟爸爸的差别很大很大。

    而我只喜欢妈妈的那种味道。

    所以说真的,找一个气味像我妈的男生一起睡完余生真的不容易啊!

    后来,他就成了我老公。

    是的,我老公很怕我写书有粉丝,而这些粉丝会对我有别样的感情,虽然他不说,但他整天逛三青评论区我就看出来了。

    所以上雪在这里就跟大家公布下,那个跟我谈了四年跨国恋的男生,成了我老公。

    我跟我老公的爱情真真切切就是那句话: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这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这里,不来不去,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喜欢他,没有什么目的,就只是喜欢他而已,既然喜欢上了,就用一辈子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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