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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隐身是这样来的(1/2)

    初夏的天空飘过浓郁的云层,把一丝丝凉雨晒向人间。

    失学后的罗金站在街头仰望天空,任由雨水和泪水混合着流淌,这时的心情一是为齐慧贞,二是为自己。他后悔自己的鲁莽,他无数次冲动的要去看齐慧贞,又无数次的忍住了。

    他知道,齐慧贞看见自己只会加重她的病情。

    这真是完全没料到的事,他对齐慧贞的观察算是很仔细了,认为她是个承受力很强的女孩。可以接受自己那莫名其妙的特殊能力,如果不是这能力把他折磨得难以忍受他也不会轻易向齐慧贞透露自己的天大秘密。

    他来到一家饭馆,点了几样菜,要了六支啤酒,他要刻意灌醉自己。他见服务员疑惑的看自己,便叫服务员多摆两套餐具,说自己边喝边等人。喝到第三瓶时他又哭了,边喝边哭,默默的流泪,低着头,心碎的回忆和齐慧贞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这个时候不是吃饭高峰,细心和责任心都很好的服务员叫来里面一个上了年纪的师傅,那师傅轻轻拍了拍罗金的肩膀。罗金抬起头,透气的脸上全是泪。那神情可怜兮兮。

    那师傅见桌子上的六个瓶子已经空了,示意那服务员不要再给酒了。这个文明的醉酒者极少见,估计是失恋了。那就让他哭吧,不闹事就行。

    罗金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最多喝过两瓶,这六瓶酒几乎把他变成一滩泥,他勉强控制自己进到卫生间便倒在地上大吐特吐了。

    那服务员暗自庆幸,还好,吐在卫生间好处理,要是吐在餐厅里啊,那就麻烦大了。现在的年轻人失个恋就喝得烂醉,这有什么呐?换个人再谈不就行了?哪里没有好姑娘呐?如果不是我老了点,我,嗯好像也挺合适的嘛。

    罗金躺在卫生间两个小时后醒了过来,便能站起来清理自己了。他默默的把卫生间被自己弄脏了的地方冲洗干净,回到餐厅结帐,背起背包和一大堆行李大步离开这家餐馆。

    那个师傅和服务员默默的看着这个年轻人做这一切直到他离开,那师傅说:

    “这年轻人了不起,今后必定是做大事的人。”

    “怎么说呢?”服务员不解。

    师傅矜持的说:

    “你看他醉得像滩泥,醒了就没事人一般,还把自己清理得干干净净,甚至还帮冲洗卫生间。这种人做事有始有终,心里有他人。你看他,迈步离开这里时,脚步很稳了。态度非常坚决,肯定拿好主意去做什么事去了。”

    “你会看相啊?师傅?他去干什么事呢?”服务员一向喜欢听师傅说事。

    “你以为我是神仙啊?他要干什么事我能知道么?知道了还会在这里闻油烟炒菜?”

    罗金拿定主意干什么了吗?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干什么,但知道自己应该扔掉什么,那就是身边那一堆零碎大袋小袋的东西,这些东西本来可以寄回家,但这便等于暴露自己没书读的事,最好扔掉。

    他清理了一遍之后,什么该要什么可以丢掉,简省为一个袋子,其余的放在垃圾桶上,谁爱要谁要去。

    他来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南下的票,离开这个城市远一点,要不然控制不住会一次又一次要去看齐慧贞的。那样自己尽早会被折磨疯掉。

    今后所做的一切至少一半是为齐慧贞的,他想。

    特区,站在街头的罗金茫然张望,这个十九岁的努力读书的好青年,几乎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又没获得任何技术专长,加上莽撞的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只好先漫无目的的走走看看,特别吸引他的注意力的是街边那些各类广告。

    本能告诉他,这类广告很可疑,还是进网吧上网查查哪里需要人干活吧。虽然在这个城市有他的高中同学,但他完全不想见他们。他和他们不同,不同仅仅在他丢不起这个脸,谁不知道他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呀,跑来这里混?书读不下了吧?

    他没技术,也不知道自己的特长是什么,就凭那一年多的医学知识能算得上特长吗?哼!

    他想送外卖,继而一想自己对环境不熟悉,放弃,他想进工厂,一看那些工种,好像距离自己太远,完全不沾边。

    虽然他不是富二代不是官二代,但他的父母由于能干外加勤劳,日子一向过得欣欣向荣,有房子有小车,从小到大,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你只管读好自己的书,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

    连地都不用扫,衣服不用洗,菜不洗,饭不用煮,因为还有一个大他三岁的好心的姐姐。

    其实,他这人除了用功读书,和同学游玩,其他事一概不做也不会。所以,

    在网吧折腾了半天,得不出所以然,只好又回到街头,背着那个包。这里的气温比他读书的那个城市暖和得多,他脱下衣服硬塞进他唯一的背包里,整个人越走越傻。

    别看他自小娇生惯养,大学一年多的“跑酷”也就是被齐慧贞称为“被警察追”的训练使他的体能超过一般的年轻人,在街头走还不算太累,只是口渴肚子饿了。

    口袋里有钱,虽然不多,照这样折腾下去,至少还可以撑一个星期。可不知道干什么好的他故意惩罚自己,认为找不到工作这样受折磨活该!

    他见到年龄和他差不多的人有摆摊卖衣服的,也想卖,他看到有人卖小吃的,也想卖,看到有人买书的,也想卖,看到有人推着一辆水果车跑来跑去躲着城管的也想推一辆。

    就这样,他从这条街走到那条街,差不多把所有行业都想过了,还是没拿定主意:

    谋生真难啊!

    他靠在墙壁上叹息。

    这时,某种隐约的痒麻感从右脚后跟传来,使他忍不住连着鞋子搓了搓地面,以减轻那种痒。嗯,好受些了。

    嗯,谁说我没有特长?我的特长就是见不得人的特长。

    唉,可惜我的特长见不得人,谁见谁疯狂。

    可怜的齐慧贞啊,我亲爱的齐慧贞!

    靠在墙壁上的他闭上眼睛,回想自己这见不得人的特长的来历:

    一年前,还是大一的他,独自沿着学校的围墙散步,一般饭后他喜欢一个人走走,不是他不喜欢和别人呆在一起,而是这个时候,他想一个人呆着,不必说话,若是这个时候多个伴,又得你一句我一句了。

    经过一段长草的路时,他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该绕过去还是直接过去呢?直接过去就会沾上草叶,这时他看见他想绕着走的那路有一张白色的纸,他猜可能是谁在那里大便过,讨厌,他选择了从草地经过的路线。

    好吧,过去,他走得很快,怕草丛里有什么不明白的虫子钻进自己的衣服呐。

    突然,右脚后跟传来一阵刺痛,痛得要命,痛进骨头里了!他蹲下脱掉鞋子,脚后跟被一小枚紫色的扎进肉里了,他的指甲捏住那根刺,试探了一下,便一咬牙拔了出来。

    血,慢慢渗出来一点点,这时候,他真希望姐姐或者妈妈就在身边,为他着急,为他包扎,可四处张望,没有一个人。

    还是自己来吧。

    他摸索了一下地面,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能刺到自己的,看看安全可靠便一屁股坐下,这么蹲着实在太累。

    不愧是学医的,他佩服了自己一下,便忍痛用力挤出血,以防这根刺有毒,或者带有什么病菌。一个人力气再大,能从脚底厚厚的肉里挤什么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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