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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四章 先生与列国(赵)(1/2)

    空隆隆的轮子无法再继续转动了。

    夏末秋初,大雨倾盆,泥泞的道路上,马车难以前行。

    那圆滚滚的轮子,破损了,散成一堆无用的木头块。

    龙素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继续坐着这辆马车上路了,轮子已经彻底损坏,而这意味着,接下来她的路程,不会很舒服。

    这里是原晋国的土地,现在则属于赵国。

    没想到刚出泗上,出了齐鲁大地,马车就坏了。

    龙素不由得失笑。

    这里距离邯郸不远了。

    骑马,龙素是不太会的,不过拉车的马向来性格都比较温顺,这匹马踱着步,垂下首,低眉顺眼。

    天下起大雨来。

    因为上一次阏与之战,以赵国胜利为结局,所以至今为止,邯郸城内都弥漫着一股不散的喜悦。

    赵国强大,连秦国也不能相敌,强行攻赵,连秦国也只能惨淡收场。

    龙素不止在一位国人的口中听到这些话。

    但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这样说的时候,本身就已经把赵国放在了弱势的地位上。

    秦国可以输,输一次,两次,三次,赵国也可以输,输一次两次三次……

    但秦国即使输了十次,他依旧能打回来,因为不伤根本。

    赵国呢?

    当然是不行的。

    龙素想要找个地方住下来,她没有打算去见赵王。

    因为她周游列国的目的,不是为了做官。

    有些留宿的地方,价格比较高,邯郸虽然不如齐国临淄富裕,但在三晋之中也算可以了。

    以前魏国大梁城是天下商业的中心,但自从大梁连续数次被秦军发水淹冲之后,那些商人发现,秦国要打魏国,几乎是信手捏来,所以大梁一点也不安全。

    于是,商人们有一部分,前往邯郸。

    这也造就了邯郸的繁荣。

    “我只有三十枚小刀币,想住几日。”

    龙素说是这样说的。

    这个留宿的地方环境并不好,也不在邯郸中央,比较偏远,和龙素以前的住处,天差地别。

    屋主人似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是一个轻侠,拥挤的屋子里,两张床,三卷简犊,四缸酒坛。

    “君子?”

    剑士年纪不大,其实可以看出他是十分年轻的,只是显得有些颓废,故而看上去,那神情间是稍微多了些沧桑老态。

    他看到龙素佩白玉,这是儒家弟子的标志。

    “君子佩剑负斧……不像好人呐。”

    剑士说出这种话时候有点滑稽之态,因为龙素是个女儒生,女子儒生少见,一般来说更谈不上什么“坏人”的称呼。

    但龙素身上又带剑又带斧,确实是有些奇怪了。

    这都是杀人的玩意。

    剑士表示,大姑娘你不会是通缉犯吧?

    当然说是这么说,剑士还是让龙素住在这里了,他自称赚的就是亡命钱。

    “我这个地方不起眼,住过的人多了去了,正好,过几日我打算去平原君门下碰碰运气,要是能混个食客,那就好了……”

    剑士说着,又有些自嘲,天色渐渐晚了,他也拿起一碗酒喝了起来。

    “我以前在赵国待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我和一个叫鲁勾践的人争斗,我要养剑,不能与他冲突,后来我就走了……”

    “我有一柄宝剑,等到我把这把剑养好了,它必然有震惊天下的时候!昔年楚庄王三年不鸣,三年不飞,来日时一鸣惊人,一飞冲天,我相信我也可以……”

    龙素轻声询问:“那什么时候是这把剑出鞘的时候呢?”

    “是报恩,还是报仇?”

    剑士双眼迷离且朦胧:“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他声音渐大,最后竟失声痛哭起来。

    龙素:“你之所以回来,是因为放不下这柄剑啊,你不甘心,所以想要投身平原门下?”

    剑士:“平原君好养士,有才者自可登位,是啊,我也想碰碰运气。”

    “古剑无锋,是因为还没有到可以绽放锋芒的时候,而如果不给古剑找一个英明的剑主,那么恐怕古剑蒙尘,永不能复苏了。”

    剑士不断的饮酒,一口气仰头饮下一大碗。

    “我叫荆轲,昔年听过剑圣讲道,但每次与人比剑,却从没有胜过,这一切都要从河丘开始说起……”

    河丘榆次,三位剑士,对于荆轲,乃至三位剑士来说,那都是一切故事的开端。

    而龙素的眼睛也逐渐睁大了。

    这个名为荆轲的落魄剑士,也是这简陋屋子的主人,他居然是程知远的故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盖聂,荆轲,程知远。他们三个人相遇在榆次不远处的河丘,在山花盛开的年岁中,激烈的争辩剑术的本质。

    荆轲与程知远比剑输了,于是他立志要从头再来,重新藴养一道剑意。

    然而自从那次之后,跌跌撞撞,天地之大,之广,之远,让年轻的荆轲饱尝辛酸。

    奚落羞辱,都已经是家常便饭。

    “你难道没有想过,程知远的道理是错的吗?”

    龙素如此问荆轲。

    荆轲有了些醉意,哈哈的笑了一声,又很悲伤。

    “我能知道,这剑意其实已经成了,但我想让它更强,更大!我现在把这柄剑拔出去,能让我名噪一时,能成为天下有数的剑士,但那又怎样?”

    “千百年后,还有谁记得我呢?”

    龙素有些吃惊:“你……”

    “我要让这柄剑流芳万古,我要让我的名字,镌刻在青史之上!”

    荆轲忽然站了起来,有些疯魔一样:“即使程知远是错的,但我已经看到可行性,我已经有了成果,你让我放下,我怎么放得下呢!”

    “他不是说了吗!有人在秦国诽谤他,法家斥责他,说他不配为法家第四派之主,但是他怎么说的!”

    “青史有记,不可改也!”

    “好!好一个不可改!虽然是那个家伙所说的,但每次听到,我仍旧不免赞叹。”

    简陋屋子的门被推开,一个风尘仆仆的老人过来了。

    “还有住的地方吗?”

    荆轲看了下两张床,对他道:“有……我睡地上。”

    老人看了下两张床,却也不嫌弃。

    “没有两个大钱,这年头,出来都不好混,当年张仪入秦吃不起糠糊,范睢藏魏整日食不果腹,如今这里虽然简陋,但有吃有喝,可遮风挡雨安然入眠,已经是上天赐予的幸福了。”

    鲁仲连身无分文,一路靠走来到赵国,半点法力也不用,就是因为想要用另外一重身份混出个明堂来。

    天下人皆知鲁仲连。

    天下人更是皆知鲁仲连败给程知远,黯然离开。

    那从今以后,天下人,恐怕要听不到鲁仲连的名头了。

    “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会得到重用!老夫懂你!老夫也是这么觉得的!”

    荆轲顿时泪目,然而鲁仲连下一句话差点让他吐血。

    “能便宜一枚刀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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