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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陷囹圄梅清遭酷刑 解诗意真宗怜其才(1/2)

    列位看官,上回说到真宗大怒,命京中有司及两浙路转运使彻查越州贪腐之事,路使得帝之制文,命左右赍制文送至两浙路临示府台,府台览毕,即谴府员赴扬州,羁梅清回京;至于越州颜诩及州府一应人等被调查之事,某暂且不表。

    诸位或疑:“‘临示府’乃何也?”莫急,且听率臣慢慢道来:

    临示府直隶于东京之临示部也,那临示部虽在六部之外,然其却是宋太祖为固赵家之权而暗立之,“临示”乃是取“帝临而示之”之意;虽是暗立,但官场中人却对其却无一不知,无一不惧;其掌部者多是皇帝左右之亲信,任免亦皆由皇帝,且独听命于帝;其权:可闻风而奏,亦可据帝之旨意,不拘于法制而羁查、狱刑某人——故朝中官员,其职无论高低,地位无论贵贱,见临示府之官员皆胆颤心惊,如临大敌。

    话分两头,且说景德元年秋九月,此时盛仁已任扬州通判三月有余矣。其在位:人情炼达,处事果断,上和诸僚,下抚百姓——益得州府群人之赞。

    盛仁此时志得满满,正于庭前赏菊饮酒,忽有一下人气喘吁吁而道:“官爷,外面有一群人,自称是什么临示府的,说是奉皇命而来,不顾小人等阻拦,竟直接进入大堂,小人见势头不对,便急忙来告知官人。”

    未等其说完,那临示府员已至庭院中,朗声道:“梅通判好兴致啊,这时候了还在吃酒!来人!将其拿下!”

    盛仁大惊道:“某至扬州,虽无尺寸之功,但亦无滔天巨罪——不知某所犯何事?竟让府员大人如此?”

    府员双手向北而揖,鄙睨而谓盛仁道:“梅通判的事不大,但若是惊动了官家,便是滔天!本大人废话就不多说了,通判到了东京便明白了。”

    至于盛仁羁至东京途中之事,某暂且不提。

    及至东京,入刑部狱,方知自己因越州州府贪腐之事而陷于缧绁。

    想那盛仁一介柔弱书生,怎受过如此之苦:一是从扬州押至东京,旅途遥远,风餐露宿——其中种种之苦,常人莫能知也;二是狴犴之地,毒虫种种,阴虱无数,加之食不果腹,寝不安席,复遭酷刑骨肉之痛,晕厥数回,生不如死。

    盛仁此时于狱中万念俱灰,泪如雨下;念昔日寒窗苦读之苦,功成名就之盛,复苦今日牢狱之灾,落魄之状,念道:“吾生于世有何用也!”——一时气急,便欲咬舌而自尽;时年景德二年春三月初七也。

    正在这时,忽有一狱卒趋步含笑而来,对盛仁说道:“恭喜小哥儿了!”

    盛仁疑惑道:“某有何喜?”

    狱卒笑道:“小哥儿,你且还不知道吗?老汉也是听我们老大说的,说是:本来刑部判你蹲大狱五年,后来官家不知怎的,改为流放一千里,方过了几个时辰,又改为让小哥儿去什么州当什么司马,具体的老汉也不甚清楚;不过,要不了多久,小哥儿你就会知道。”

    盛仁听完,内心此时却毫无波澜,只是低头凝思。

    那狱卒见盛仁沉默不语,遂又道:“老汉见小哥儿年纪轻轻,而且和老汉我都是中善村人,老汉告诉小哥你啊,在这里蹲的,基本三年不到就没了,也就是你们官话中的什么‘受徒刑而死’。老汉是个粗人,只比小哥儿多吃了几十年的粮食,知道只要人活着,比什么都好;何况小哥儿还有个一官半职,何不心中快乐一点?”

    写到这里,列位看官心中必有疑惑——为何这宋真宗会一而再而,改盛仁之刑罚呢?莫急,且听率臣我慢慢道来:

    却说盛仁羁至东京,入狱之后,刑部及临示部所属官员,即开始审查其与颜诩及越州府贪腐一案;想那颜诩及越州府平时锦衣玉食,富贵满堂,怎经得起临示部这劳狱之苦?遂竟不看供书之内容,只管签字画押,统统招供。当有司问二人与扬州通判梅清有无瓜葛之时,二人俱以会稽山当时之景答之。

    讯问之人寻思道:“官家之意乃是严惩梅清等一干人等,以肃朝纲;若梅清之事仅如此二人之所供述,必不获罪;其若不获罪,必拂逆官家之意,拂逆官家之意,某位不保矣!”

    遂又问二人道:“扬州通判梅清之事仅仅此一事吗?其任扬州通判之后,你等有无暗通曲款?快快从实招来,如若不然,必叫你等尝尽狱中刑具之苦!”

    那越州府于宦海沉浮数十载,又如何听不出讯问之人,其言外之意乎?一想到临示部种种之酷刑,不禁遍身颤抖,汗如雨下,遂急忙添油加醋而说之;那颜诩亦是一聪明之人,听州府如此如此之说,亦附和之。

    及至讯问梅清之时,梅清亦以当时之景陈说之,并大呼其无罪,并称:其赠予颜诩书画,诗外之意亦是贬低颜诩,非赞也,遂将诗外之意说之;那讯问之人怎会信梅清书生之言?梅清遂遭酷刑,遍体鳞伤,痛不欲生。

    至于其后两部有司用刑审问梅清之事,某不再赘述。

    却说景德二年春三月,真宗于御书房问于参知道:“卿以为此画如何?”

    遂将盛仁于会稽山所作之诗画示下,参知观之,因说道:“回陛下,此画中之诗勉强有韵,但联毫不工整,体其诗意——无非是隐士孤傲之说,亦是寻常之言;倒是其画:画风新奇,毫无拘束,用笔着墨,一丝不苟;整体而论,可为中上之作。”

    真宗叹道:“可惜!可惜!此画笔墨虽美,然其却是罪官——扬州通判梅清所作;其方入仕,便与越州府衙及越州商贾颜诩暗通曲款,至今亦不认罪,竟辩称其诗乃是贬低颜诩之意,实在是可笑至极!刑部上奏:拟其徒刑五年,朕已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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