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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一九七九年来了(2/2)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孙少平继续朗声高唱,将近一个月刻苦训练的效果此时此刻完全展现出来了,他歌声豪迈激昂,刚正大气。

    “我靠,班长这歌也太牛逼了,听得我热血沸腾……”

    听到这里,吴志勇不禁爆了一句粗口,因为父亲的关系,他从小在军营长大,现在听到这首歌,吴志勇发现自己竟然有一种投身军旅的冲动。

    “这首歌的歌词的确牛逼,这才是男人唱的歌!”

    平时有点不着调郑旭辉难得非常认真的赞同道。

    这个时代,整个社会爱军拥军的氛围非常强烈,很多人少年时代都有一个军人的梦想。

    这首《精忠报国》算是把他们少年时隐藏在心中的梦想给唱出来了。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

    当孙少平最后一句歌词唱完时,现场的有一部分人激动得站起来使劲的鼓掌,其他人看见了也跟着站起来,最后就连坐在前排的领导们也站起来了,掌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热烈,仿佛要把同方部小礼堂的屋顶掀起来似的。

    “再唱一遍!”

    这首歌结束的时候,台下的观众一边鼓掌一边大声喊着让孙少平再唱一遍,他们都觉得这首歌实在是太好听了,永远也听不够。

    不过他们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了,因为晚会的节目都是安排好的,不可能出现一点点小意外而改变的。

    ……

    从舞台上下来,孙少平长长松了一口气,像今天这样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放声高歌,两世为人的他还是第一次做,幸好没出现忘词这样的意外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丢脸就丢大发了。

    当然,孙少平也知道今晚自己能圆满完成任务,得多亏前世的时候去音乐培训班学了几个月。

    前世他虽然出身在农村,但是在九岁的时候,就跟随在县城做生意的父母生活了,然后一直在县城长大,像他这种就是后世说的“小镇青年”了。

    上初中和高中的那六年,因为痴迷黄家驹的歌,还买了电吉他来自学,后来觉得自学的效果不大,又去报了个培训班。

    在培训班的这几月,他虽然没有学习什么高深的音乐知识,但是对于如何发声以及其他的一些基础知识还是学到一点的。

    晚会到十一点多才结束,孙少平在后台休息了几分钟,然后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了,作为班长他要以身作则。

    要不是班长这个身份,在唱完《精忠报国》之后,他早就回宿舍睡大觉了,这大冷天的,他才不想待在小礼堂熬到半夜呢——前世孙少平读大学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

    孙少平回到位置上,又免不了收到马建军等408宿舍成员以及班上同学的祝贺和夸奖。

    ……

    第二天一早,孙少平起来吃完早餐后,就和马建国等人一起去火车站排队订车票。

    “我靠,我们都来这么早了,没想到别人比我们来得还早,我们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到了火车站一看,孙少平几人顿时傻眼了,车站的售票大厅全都站满了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见此情景,马建军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正所谓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啊,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没什么办法,只能慢慢排队了!”

    曲远望耸耸肩说道,除了陈斌这个燕京城土著,今天408宿舍的其他五个人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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