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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抵达北陵 回忆过去(1/2)

    山一程,水一程,风一更,雪一更。

    熠尘陌一行人押着粮草,经长途跋涉,终于比预期提前了两日抵达北陵境内。

    熠尘陌骑在马背上,雄姿英发,鲜衣怒马。

    他极目远眺黄昏中的落日,偶有几只乌鸦归巢,一排排大雁划过天际,感叹道:“雁过且留声,这脚下的黄尘埋了多少忠骨,谁曾记得他们?”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王润泽激情高昂地说道。

    “热血男儿保家卫国,应当战死沙场,而不是冤死在权利的争斗之中!”熠尘陌握紧手中的凝寒剑,手背迸出的青筋宣泄他的义愤,“在众人眼中锦衣玉食的我们,尚且不能逃脱这般命运,如何笑谈能够恣意纵横沙场,保家为国?”

    “熠少,慎言!”王润泽提醒熠尘陌,内心却是十分佩服。

    他从小与熠尘陌交好,当然懂得熠尘陌的壮志情怀与少年意气。

    可惜,如今的圣景国只剩下权利的争斗。

    王润泽顿了顿,一语中的地看透一切,在熠尘陌耳边低语道:“你应该懂得‘和,则赢’的道理,皇家的手段向来就是——制衡!”

    “用人性的贪欲、争夺来彼此制衡!‘斗,则败。’别忘了,还有一个强国对我们虎视眈眈!”熠尘陌眼眸冰冷,淡淡一笑,“王尚书平日里就是个谨言慎行的纯臣,你千万不要都学了去,我可不想身边跟着一个刻板无趣之人!”

    因着北陵天寒地冻的原由,王润泽将身上的狐裘大衣裹了裹,“我自是不及熠少行侠仗义,快意恩仇!”

    “北陵天高平野阔,让人心旷神怡,在润泽兄面前抒发、抒发感想!”熠尘陌也紧了紧身上的狐裘黑锦衾,感受到了塞外的刺骨寒风。

    他看了看将士们穿着单薄的甲衣,他们都是跟随他从景都而来,为了提前到达北陵,赶了好几日的路。

    如若继续在雪地里夜行,将士们的身体怕是要吃不消了。

    熠尘陌道:“千勋,传令下去,今夜在此地安营扎寨,护好粮草,明日直达北陵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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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陵军营,林海接到圣谕,熠尘陌奉命前来调查粮草被烧一案,只是不知晓熠尘陌等人已达到北陵境内。他对熠尘陌此人知之甚少,倒也不是那种轻易听信谣言之人,他一向认为谣言止于智者。

    林海叫来林小六,简单地交待了几句,并再三叮嘱林小六看好林云,不能让她惹是生非,就让林小六退了出去。

    林小六力气可真大。双手提着满满两大桶水,沉稳有力,健步如飞,轻轻松松就来到松院。

    松院是军营里环境最好的院落。冬日的暖阳刚好照射进来,院中栽了几棵松树,枝干挺拔,点缀着这所小院子。

    这三进三出的院落,平时少有人来,林云特别喜欢在午后晴明时,闲适地靠在松树底下看书、晒太阳。

    她见林小六提着两桶水走了进来,放下手中的书,从松树下站起来,双手接过林小六手中的一桶水,“林云,将军交待我俩把松院收拾整理好,明日便去马场。”

    “什么?去马场?还要呆几个月!”林云只走了几步路,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再听了林小六的话,索性把水桶扔在一旁,水漾出了桶外,湿了一地。

    林小六解释道:“将军说了,马场最近急缺人手,需要我们在那里呆上几个月。”

    林云顺着墙角坐下,想起林海曾说过,粮草之事一结束,就让她离开军营。

    她心事重重道:“这几日,我又去粮仓找寻一番,还是没有发现。将军让我去马场,分明就是不想我继续调查粮草一事!”

    “林云,听将军的话,将军这样安排自有他的道理。你都说了,相信将军是无辜的,将军一定能解决好此事。听说这次的大臣来头可不小,就你这性子,能避则避。”

    林小六走过去,提上林云扔在一旁的水桶,笑道:“平日里,你一个人住在档案室里怪冷清的。除了日常训练,还得负责整理卷宗和书籍。趁这个机会去马场喂喂马、溜溜马,不也挺好的吗?我……和小鬃马会一直陪着你!”

    “我早就习惯了。住在档案室里看书、查资料挺方便的。”林云灵巧地站起身,拧干帕子,仔细擦拭门框。

    因个子娇小,掂起脚尖,还是够不着头顶上的门框。

    她试着跳了几次,白皙的皮肤涨得通红,甩了甩酸痛的手臂。

    “我听大伙说了,来人是宁王之子熠尘陌,人称混世魔王。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才不用怕他们什么来头!大丈夫能屈能伸的本领我可是最擅长的,溜须拍马也不在话下。粮草的事肯定与将军无关,我必须找到粮草才能安心。再说了,将军又没叫人把我绑去马场,能拖几日算几日,我还得再寻机会去一趟粮仓,定是遗漏了某处关键的地方!”

    林云信心十足地夸夸其谈,眨着眼睛看向林小六,她知道只要她一撒娇,不管她提出什么,林小六都会同意。

    “你这种锲而不舍的执着精神,于你而言是好还是坏呢?”林小六无奈地笑了笑,走到林云身后,足足比她高出一头半。

    林小六本就长得健壮笔挺,这样一对比,林云更显得娇小玲珑。

    林小六举起右手便擦干净了最高处的门框,顿了顿,低语道:“林云,你长得眉清目秀,比北陵城的姑娘还好看,若你换上女装,一定美若天仙!”

    林云转身,顺手将帕子抛在林小六脸上。

    走到一旁随意坐下,却是特意将脚呈八字形跨开,双手放在膝盖上,气势十足道:“你这臭小子,见过几个姑娘?我可是纯爷们!”

    林云挺直脊背,双脚用力踏在地上,挥了挥拳头,“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揍你?”

    这一蹬脚,她发现脚下有一块地砖松动,便踏在上面,一时玩性大发,全然忘了她所说的纯爷们,像个小孩子似的来回跺着脚玩。

    林小六从脸上取下帕子,握在手上,故意委屈地说道:“我信,我当然相信。从小被你欺负到大,我早都习惯了。”

    林小六是九年前林海从路边拣回军营的,约莫十一、二岁的样子。当时他的头部受到重创,浑身是血,奄奄一息。

    居然还能活了过来,军医都说是他命不该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但是,他醒来后什么都忘记了,就连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整日里不说话,不也理睬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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