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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刘南驾着佛云把整个城市都逛了一圈,但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卖书的神秘乞丐,只好换了身衣服,落在了城里,
经过两天的观察,刘南了解到,他现在所在的城市是上海,只不过是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还处于民国时期,
他换了一身灰色长褂,头戴黑色圆帽,右手拿着一把雨伞,左手拎着个手提包,缓缓走向了街边一家金店,
十分钟后,刘南在金店老板的恭送下,再次走了出来,只不过此时手提箱里的金条,已经换成了大把的纸币,
不过,他还没走多远,就发现后面跟上了五个尾巴,单独一个人,带着大把的金条和钞票在现在的上海招摇,那简直就是找死,
如果刘南是普通人的话,那今天晚上,城外的乱葬岗,就会多出一具尸体来,而且是连破卷席都没的那种,
当然,刘南不是,所以多出来的不是一具,而是五具,刘南没有留手,直接扭断了他们的脖子,
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当五人拿着斧头出来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们的死亡,
如今的刘南,可不是心慈手软之人,像这样的年代,法律只是个摆设,送去警察局也只会让自己遭殃,这些人手里,不知道沾染了多少无辜者的血,不惹他也就算了,既然惹了他,那就索性杀了了事,
拎着箱子一番打听,等了解了猪笼城寨具体位置后,他便再次隐身驾云飞了过去,这也让后续找他麻烦的斧头帮,失去了他的踪影,
上海郊外著名的贫民窟,猪笼山寨,
刘南右手杵着雨伞,左手拎着手提箱,撤去了隐身术,站在了门口,他打量了几眼后,缓步走了进去,
此时正值清晨,城寨里的居民们,早已忙碌了起来,拉牛的拉牛,推车的推车,他们很多人虽然穿着朴素,甚至衣服上还都是补丁,但由于常年劳作,身体看起来反而十分的健壮,
哪怕是一些年纪不大的小孩,身上也有着不弱得肌肉,不比一般普通成年人弱,
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刘南,走进这城寨里,瞬间就成了众人的焦点,虽然刘南穿的不是西装革履,但是气质明显和众人大有不同,
“哎呦,这位小哥找谁呀?”
一个身穿旗袍,身材窈窕却是一嘴龅牙,满脸浓妆的女人,看到站在城寨中央的刘南,顿时眼前一亮,立马扭着丰满臀部,向刘南笑着走了过来,
刘南看着快要贴到自己身上的龅牙珍,连忙后退了两步,有些僵硬的回道:
“这位女士,你好,我想在这里租一间房子,不知道该找谁?”
龅牙珍顿时两眼放光,对着四楼的一个房间大声喊道:
“包租婆,包租婆,包租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