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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4)(1/2)

    今晚可比昨晚冷多了,因为还在下雨,显得更阴冷黑暗,悠闲自在是需要胆量和勇气的。

    走了一段路,可能是太无聊了,莫与归停了下来,叹了一口气:“这班是悠闲,就是太无聊了。”

    “嗯…不如咱俩去破案?”他转过头眼神紧紧盯着我,让人无法拒绝,像是你敢说一个不,就会被揍一顿。

    “破案?”我疑惑的问道,也没听说发生什么事啊?

    “啊对,可能你不知道,我来这里上班就是因为好奇。”

    “好奇什么?”

    “从一年多以前开始,每隔三个月左右就会死人,且死的极惨,听说啊,是鬼杀人,你说我能不好奇。”他似乎想引起我的好奇心,然后跟他一起去。

    “那不是有警察吗?你干嘛要去,小心惹祸上身。”

    “没事儿,即便是鬼杀人,我们也不怕不是,我们又没害过他,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鬼杀的都是仇人,不会滥杀无辜的,要是他杀的都是坏人,我们可以帮他沉冤昭雪不是。”他兴致勃勃的说着。

    “谁告诉你的?都成鬼了难道还能坐下来和你聊天?”我觉得他好天真,想得好简单。

    “你也不想想,既然一年多以前就开始了,为什么那么久了,警察一点消息都没有,那说明不管是人是鬼,都很危险不是我们两个弱鸡能对付的。”智商堪忧啊…

    他看着我不赞同的道:“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我很厉害的好不好,你也不要小看自己啊,人的潜力是无限的,遇见危险和阻碍才能更好的激发出来。”

    “真的要去?”

    “去,我都来几个月了,他们一个都不愿意去,你就去吧?”

    我迟疑一下,最后还是去了:“那现在去哪?”

    “跟我走。”

    …………………

    走了差不多半小时,我们到了一个店门口,被火烧得已经看不清原来的样子。

    莫与归说这是第一个人死的地方,当时很晚了,店里也只有受害人,所以没人知道过程。

    而大火烧了一晚上居然没人发现,这点是挺奇怪的。

    法医鉴说,不是意外,似乎惊吓过度,火应当是受害人自己放的,因为门窗是从里面反锁的,可又不像是自杀,自残的话这方法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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