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界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韶华若惊梦 > 2 和明星同居

2 和明星同居(2/2)


    现在看来陈瑾对自己一点也不满意,这件事情八成是泡汤了。

    她难道就长得那么不让人待见吗?

    “韩小姐?韩小姐?”

    刘助理伸手在韩梦雨的眼前使劲的挥了挥。

    “人你也见过了,你觉得怎么样?”

    韩梦雨回过了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不好意思啊,刚才我不小心走神了……我觉得当然好了,他人长得帅,你们待遇也不错……只是看样子他对我一点兴趣也没有。”

    刘助理露出了一个笑容,做到了沙发上,从背后拿出了一份早已经准备好的合同。

    “你别误会,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既然他刚才说不介意,意思就是同意了,你看看这份合同有没有什么别的问题,要是没有问题的话,我们就签合同吧!”

    “签合同?你的意思是我合格了?”

    韩梦雨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可是他明明就不怎么喜欢我……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这合同上写的一清二楚,你先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话我们可以及时的沟通解决。之前也有两个过来见了陈瑾的人,第1个不知为什么还没说话就和他产生了冲突,第2个对方还没见到他就走人了……你是这几个人之中唯一一个让他见面后没有发脾气的。选择你绝对没有错!”

    “啊……”

    韩梦雨缓缓地坐在了沙发上,拿起合同心里还是在敲鼓。

    陈瑾刚才的模样分明就一点不喜欢自己刘助理偏偏还说自己最为合适。

    也不知道是刘助理的眼睛有问题还是陈瑾的脾气也的确很奇怪,一般人无法理解。

    她翻开了合同,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条款,合同一共就有三页纸,每一条写的很清楚。

    和网上的差不多,三个月的合同期限,作为假的合同女友。三个月时间之内,两个人扮演男女朋友的关系,暂时居住在同一套房子里面。

    在公共场合必须要假装很恩爱的样子,不能让其他人看出什么端倪。

    三个月期间韩梦雨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出现了什么意外情况,刘助理他们公司有提出提前解约的权利。

    公司保证如果提前的提出了解约会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韩梦雨要强制性的提出解约的话,就要按照合同上的报酬赔付10倍。

    一个月2万块月薪,三个月6万,10倍就是60万。

    韩梦雨很快的,看完了合同的内容,心里有一点隐隐的不安。

    “那个……我是说假如,假如我发生了什么意外,不能够按照合同上做,他三个月的女朋友就一定要赔偿60万吗?”

    刘助理露出了一个笑容。“如果是迫不得已的意外,也要看情况而定,比如你出了车祸或者是什么其他的意外伤害……如果是没有理由的,你单方面想要提出解约,我们就没办法了,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吧。”

    “我……”

    韩梦雨一只手紧紧的握成了拳头。“不用考虑了,我马上就签约!”

    她的学历和本事,想要找到一个月2万的工资并不容易,错过了这次好机会,就不知道会后悔多长时间了。

    更何况对方是一个长相帅气的偶像。

    陈瑾怎么说也是有真本事的人气偶像,想要挤破脑袋花各种心思做他女朋友或者是只当个普通朋友的女人,何况是这种可以拿到工资又和他亲近的好机会。

    虽然感觉他这个人并不是很好相处韩梦雨相信以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相处一段时间一定能够感化他和谐相处,顺利的完成三个月的合同期限。

    韩梦雨在合同下面快速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好,合同从明日开始生效,韩小姐可以先回去收拾行李,明天会有人开车接你到陈瑾现在居住的地方。”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列表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