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仅是从二狗他们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就足以体现了。
春分已过,现在已经到了春种的时候了,要是在其他地方,这可是一件天大的事,关系到一大家子人今年能不能吃饱穿暖的问题。
可似乎东南行省的百姓都没有太把此事放在心上,刚入东南行省时还不太明显,许多农户还是会在田间幸勤耕种,可走过一半之后就已经几乎没有人种地了,就算还是有人会去种上一点,那也不过是满足一家人的吃喝而已。
临近东海,这里的人家已经不能被叫做农户了,而应该称其为渔家,大部分的家庭都是靠出海打渔为生,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了吧。
进入东南行省之后,二狗他们的速度变得越来越慢,就好像所有人都希望迟一点抵达东海一样,仿佛是希望那份压抑来得迟一些,可东南行省本就不大,再慢的速度也总会有到达的那一天。
按照古人的节气算法,春分一过再往后顺延十五日便是清明,虽然二狗他们赶路的时间已经超过半个月,可也是在清明节气的后两个日头看见了东海的海岸。
在东海海岸有一座城池名叫临渊古城,这座古城是兴建于何朝何代及其名字来历到如今都已经是不可考证了,因为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史料,这个古城的名字就已经出现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据一位将一生都奉献给这座古城而想要去考证它的史学家所说,大概在远古时期,人类先祖才学会捕渔之时就已经在此地聚居了,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古人智慧的不断提升,他们在此地逐渐形成集市、小镇,到最后才有了现如今这个闻名天下的临渊古城。
其实,在这临渊古城之中共有两样东西被世人合称为双绝,这第一绝嘛就是珍珠,不知为何,在临渊古城附近被捞上来的海蚌珍珠就是要比其他地方的大上不少,看来古人选在这个地方建城不是没有道理的,这就连远在大楚京城里的贵妇也喜欢这临渊古城里产的珠子。
这第二绝嘛就是采珍珠的采珠女,大概是从小就常在水下游动的缘故,这类女子不仅是腰肢如同水蛇一般的纤细、柔软、灵活,其皮肤更是水嫩、白皙、光滑到了极点。
试想一番,若是能将这样的女子搬到床上蜿蜒缠绵,那该是如何的美妙啊!所以这南唐的男子都将能娶到一个采珠女视为毕生幸事!
尤其是在南唐的都城之中,不知道有多少采珠女被那些大臣贵族当作金丝雀一般的豢养了起来。
可那些被锁在京城里的采珠女和这临渊古城里的又不一样,采珠女们一旦被关进了京城那个笼子里,就会自然而然的少了一股在海里的灵动,所以只有在临渊古城里,采珠女才被称作一绝。
古城之中,夜晚喧闹不输于白天甚至犹有过之,因为白天城中的大部分男子都要去出海打渔,反倒是晚上的时候才能出来逛逛窑子什么的放松一下心情。
一家明面上是酒楼,暗地里也接些皮肉生意的客栈里,二狗他们就在此处休息,虽然已经到了东海,可这临渊古城并不是他们最后的目的地,他们还要沿着海岸线往上走一段才行。
一间略显昏暗的房间里,房中昏暗的油灯下映射出两个人影,那对一直以来都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谈过话的师徒二人无言相对。
沉默良久,最后还是二狗先开了口。
“老头,你以前不是说过,剑在手,你便无敌于世间嘛,可我现在怎么觉得你打不过那个王剑清呢?”
王玄琅看向油灯的目光没有起任何一丝的波澜,语气也是一如既往的平静。
“二狗,你师父我虽然没什么大的出息,可无敌于世间这点儿本事还是有的,但那个王剑清不一样,大约在二十年前见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品登台大成了,至于现在…我总有预感,他已经有半只脚踏到天上了!”
二狗嘴唇颤抖着想开口说点儿什么,可张口之后他又呜咽着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段日子,他听得最多的就是超脱一品,也就是那踏入所谓的天上。
他虽然不明白踏入天上之后到底有多强,可也明白,他师父距离那个境界还有些距离。
王玄琅看出了自己这个徒弟心里的担忧,像以前那样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
“二狗,你不必担心我,既然是出来行走江湖的,那哪能打架的时候只允许自己打赢而不许打输的道理!更何况这一战我已经准备了二十年,所以,也没那么容易输!”
可王玄琅越是这样说,二狗就越觉得是这个老头在安慰自己,估计是油灯太熏人的缘故,二狗的眼睛逐渐变红,他颤抖着声音对王玄琅说到。
“师父!我以后再也不叫你死老头了,你答应我此战一定不要输好不好,实在不行咱们现在就回大楚去,呆在那个破山涧里再也不出来了好不好。”
第一百零四章三百年恩怨(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