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刚张大了嘴巴,想要呼痛。尚天华手中刀锋又是一转,刘贵的脖颈处被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叫声化作一股浓稠的血泡,从被割破的喉咙里汩汩冒出。
尚天华眼中闪过一抹厌恶,用刀面快速拔转刘贵的身体,使喷溅而出的鲜血转向,竟然一滴也未落到旁人身上。
刘贵的身体“咚”地一声倒地。他瞪圆了双眼睛,却没有立时咽气,鲜血在他周围迅速流成一片。
尚天华摆弄着菜刀,惋惜地说道:“你敢于持刀杀人,勇气可佳。可惜你却选错了要杀的对象,而且持刀的方法也完全不对。你要明白,无论用何种刀杀人,持刀的方法和要杀的人都一定要正确。”
眼角的余光瞟见摔坐在地上的路小花正惊恐地望着他,他将染血的菜刀“当”地抛于路小花面前,轻笑道:“我来教你一招,你喜欢的菜刀,其实还可以这样使用。”
一旁的孙木雷看得目瞪口呆:堂主杀人确实杀得漂亮,可今晚上的话好像也特别多。
尚天华板起脸,转头向他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孙木雷忙打起精神,面带羞愧地上前禀道:“刚才有个小孩偷偷上了咱们的马车,看到了车里的货物。我便给了他一刀。大概是被此人看到了,因此惊动了堂主,请堂主责罚。”
原来昨晚,一伙人连续行路,终于得令休息,便在刘老汉家纵酒吃喝。众人吃喝完毕都去睡觉。刘老汉的孙子刘顺淘气,见马车好玩,便趁众人熟睡之时偷偷爬上去玩。正值孙木雷守夜,他又喝得高了,抬手将刘顺杀了。
刘老汉的二儿子刘贵昨晚陪着喝酒,也喝得大醉。半夜他起来到厨房找水喝,从窗口看到孙木雷杀了大哥的儿子,又提刀进入他哥哥刘福的房中。他一下子被吓醒,顺手抄起一把菜刀,想去找孙木雷拼命。他冲进大哥的房间,看见大哥和大嫂被双双杀死在床上,屋里却不见孙木雷的踪影。他急红了眼,蹿出屋子。正好路小花从旁屋中走出,刘贵便扑上前去,一把抓住她。
尚天华听后,眉头紧皱,“现在情况如何?”
孙木雷答道:“我想杀了小孩,这家人一定不肯善罢甘休,所以我索性把其他几人也都做了。现在只剩那屋里的姑娘还未及动手。”
尚天华忽然仰起头,对着姑娘刘喜的屋子叫了一声,“刘百足,出来吧。”
“在!”刘百足应声从那屋中走出,边走边道,“老雷你做事实在是太不小心。我已经帮你把这屋里的也处理了。”他心中暗道,原来自己刚才从窗口潜入屋中之时,已被堂主看到。
他转头对尚天华说道:“堂主,虽然这宅子里已经没有活口,但村子里还有其他人见过咱们。”
尚天华紧皱起双眉,眼中闪过几分犹豫。
刘百足催促道:“老雷虽然做得过火,但事已至此,请堂主早下决定。”
尚天华目光一凛,决然道:“既然做,就要做得不留后患。你叫上人一起去,别又再出意外。”
“是!”刘百足与孙木雷领命而去。
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几人回来,村中燃起了大火。
马队重新上路,路小花木呆呆地被推上马车。她只觉得手足皆软,几乎不能呼吸,一股冷彻心扉的冰寒令她全身难以抑制地颤抖。
尚天华抬目瞅了瞅瘫软在对面的路小花,眉目间扬起一丝残冷笑意:毕竟是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丫头,被人用刀抵住脖子便怕了。这幅畏畏缩缩的样子比她轻松开心时瞧起来顺眼多了,正好可以顺势收服她。
他打定主意,慢悠悠地开口:“你看到过我们办事,原本我也该杀了你。”
看着路小花变得煞白的面色,他笑容更盛,“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你虽然布阵伤过我的人,但我不会怪罪你。因为我很欣赏你的才能,你很‘有用’。”
路小花呆呆地看着他,心念微动:他竟然认为护山大阵是莫小雨布成的。
“你好像很害怕杀人流血?”见她盯着自己,尚天华微微一笑,“如果你跟着我,就毋需害怕。我会护你周全。这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持刀之人,另一种是挨刀之人。你若不想做挨刀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靠持刀之人。”
路小花没有说话,又将眼睛垂下。
尚天华将身子向后一靠,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也看到过那天我们抢劫贡银。我们的真正实力,绝不是在昆仑山上表现的那样。要不要加入我们,你好好考虑清楚吧。”
路小花死死地咬住下唇,不出一声。
原来那天早上的一切并不是噩梦,那恐怕才是这群人的真正面目!
难怪江湖人都崇尚武力,唯有武力的高下才是这里唯一的真理。
江湖根本就不是自己这个没有武功的平民百姓能够活命的地方。一直以来,是自己好运地遇到了风大哥,才能在这血腥的江湖上游荡。
真是可笑,自己居然会觉得他像风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