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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九十六章:继续编(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1/2)

    奥林匹斯诸神都有找情人的传统……除了三处女神之外。(三处女神指的是在奥林匹斯众神中发誓保持处女身的三位著名女神。三人都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她们分别是:女灶神赫斯提亚、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奥林匹斯神系的女神们之间关系都不太友好,尤其是奥林匹斯神系的三位处女神与爱神阿佛洛狄忒的关系,更是几乎都有着一些敌视的意思。)

    以前还有赫拉,不过赫拉在很早以前就破戒了,现在雅典娜就破戒了。

    但不管怎么说,奥林匹斯神对男女之事看的很开,而且他们特别喜欢找凡人做情人,导致生出了一大堆具有神灵血统的英雄。哪怕是哈迪斯也有情人,不过哈迪斯的情人数量很少,只有一两个,而且他从没在外面搞出过人命。

    但依然无法阻止,奥林匹斯诸神在外面有很多血脉的事实。

    当然,一般来说,这些神灵都不太在乎自己在外面的血脉……毕竟虽然具有神血,可大部分英雄都只有和凡人差不多的寿命,基本上神灵们打个盹,搞不好自己的血脉后代就去冥府报道了。

    这也导致了,后来出生的英雄,都不怎么受到重视。

    另一个呢,自从离开地球之后,神灵们狩猎的范围就更广了,有很多神灵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宇宙中到底留下了多少后代。这也导致英雄越来越不值钱。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子嗣艰难的神灵会对自己的混血后代非常的在意。

    卡戎……一个在奥林匹斯神系之中,地位非常尴尬的神灵。你要说他重要,但实际上他的地位的确不高,哪怕资格非常老,也是如此。毕竟他只是冥府摆渡人。

    即便是在如今冥府诸神广泛受人尊敬的年代,卡戎也不算啥热门神灵。

    可你要说他不重要,那也不对。

    因为只要人死了,那你怎么都绕不过他。但凡是信奉奥林匹斯神系的信徒死去之后,都会在其双眼处放置两枚硬币。这就是作为卡戎的摆渡钱,要不然卡戎不会带领灵魂渡过冥河。

    生老病死是凡人永远无法逃脱的桎梏,没人能够避免。所以即便没人会特意的去信仰卡戎,但却也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绕过他。

    这样一个功能性和我们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极为类似的神灵,虽然人人都会念叨他,但也不会真正有人去关注他的故事。就好像我们都知道牛头马面黑白无常,但有几个真正能说出他们的故事?

    实际上别说凡人了,连神灵很多都不怎么了解卡戎,所以墨利诺厄压根无法判断,卡戎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什么时候有了血脉?”

    卡戎很古老,古老到墨利诺厄也不确定卡戎到底有多大,甚至连哈迪斯也没办法确定。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卡戎贪婪且低调。

    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什么事都不会出头。事实上这也是卡戎的处事原则,只拿好处不冒头,这样一来甭管谁上位,都不会拿他撒气!这也是他能安然度过三代神王更迭的原因。

    “请不要把我看做成一个只会划船的老头子,墨利诺厄,我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命,自然也会有自己的需求……只不过,我不像其他神灵,会大肆宣扬自己的情史,相反我会小心小心再小心!反正我在冥界,我的子孙后代,终归会来到我的身边,所以我很少去照顾我的孩子,因为我知道,他们活着的时候,我并不能帮助他们,但等待他们死后,他们才能真正的常伴我的身边。”

    合情合理,卡戎是冥府之神,诸神的规则让他并不能干涉生者的世界,他留下的血脉,并不能像传说中那些英雄那样,做什么都有如神助……事实上也差不多。

    来到宇宙之后出生的那些英雄就算了,古代希腊的时候,多少英雄都是依靠着诸神的赐予才能闯出一番大事业。

    比如赫拉克勒斯,他喝下了赫拉的乳汁,变得超脱凡俗,不死不灭。

    再比如,阿喀琉斯。阿喀琉斯是特洛伊战争中最伟大的希腊战士,他的母亲,女神忒提斯,把他浸泡在冥河中,使他在战斗中几乎战无不胜,除了他的脚后跟,她紧紧抓住他。在与特洛伊人的战斗中,阿喀琉斯展示了他的军事技能,他杀死了特洛伊心爱的王子赫克托耳。尽管阿喀琉斯取得了胜利,但一支箭射中了他唯一的弱点:脚跟,他自己也被射中了。赫克托耳的弟弟帕里斯在众神的指引下射出了致命的一枪。

    还有珀尔修斯,宙斯为了勾引珀尔修斯的母亲达那厄,把自己伪装成一团金子。

    然后珀尔修斯长大了,诸神给他送各种神器装备,让他成为了伟大的英雄。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卡戎没这个条件啊,可有一点他却比其他神灵有优势,那就是,甭管他的孩子怎么样,最后都会和他相遇!

    无论他们生前过的穷困潦倒,来到冥府之后,都能得到最好的安置。

    “可我从未听说过你的血脉进入过全能之城。”

    墨利诺厄质疑道。

    “我的女神,墨利诺厄。你不要把我看做成为宙斯或者其他什么神灵,他们的子嗣无论愚笨还是聪慧,都是合格的战士,他们的女儿无论出身如何,都会美丽无比。可我的血脉……老实说,他们过于平庸。他们甚至不能成为凡间城邦的国王。”

    神灵血脉非常最常做的不是英雄,而是国王。

    这也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在奥林匹斯神系统治的世界中,城邦制是最普遍的制度,这也导致一个星球有着茫茫多的城邦王国,也有着茫茫多的国王。

    这些国王最有力的统治法理,就是神灵血脉。

    这也是诸神统治这么多世界的最重要手段,因为国王和统治者都是神灵的血脉,所以这些人是绝对不会去推翻神灵信仰的,毕竟这是他们统治权的合法来源。

    有一些备受宠爱的神灵血脉,或许会统治诸多城邦。但绝对不会形成统一的帝国。

    这也是为了防止底层愚民开智的办法,只要够分裂,那么诸神的统治将会无比稳固。

    但在神灵体系下,英雄的确比国王要来的尊贵。

    因为英雄可以尽人皆知,但国王……到了隔壁城邦,搞不好就没人知道隔壁城邦的国王叫啥了。

    卡戎说自己的子嗣连国王都当不了……那就的确不怎么上档次了。要知道这些城邦的国王,更换非常平凡,也没什么继承制度可以确保国王能把位置顺当的传到下一代……他们整个星球都散装,连城邦也散装的不像话。

    国王更像是执政官的代词,更换起来理由多种多样。

    比如人民选举啦,直接政变啦,或者干脆,就是一个英雄突然出现,干掉国王,然后宣布自己是谁谁谁的儿子,然后就可以当国王了。草台班子的一塌糊涂。

    “只有这个孩子,他不一样,他是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是我最优秀的子嗣。所以我想要把他送往全能之城。”

    说着卡戎还拍了拍托尔的金属手臂。

    托尔这幅样貌的确和身经百战的战士非常符合。

    他在阿斯加德之战中,失去了左眼和一只手臂。左眼带着眼罩,手臂换成了金属手臂。

    看起来就很彪悍。

    “既然他那么优秀为什么不经过审判?”墨利诺厄依然问道。

    卡戎扯扯嘴角,要是别的什么神明碰到这种事,大多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大家都特么一个鸟样,这个时候我难为你,保不齐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也会难为我。

    与其大家互相伤害,那还不如你好我好大家好。

    毕竟这玩意让谁不是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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