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重禁军的包围下,侯通海正呼天唤地般抱着沙通天痛哭着。一旁,一名身穿内侍服饰,满头银丝的老者。正俯身检查着灵智上人的伤势。出手如电,顷刻间已经摸点过后者的全身上下。
“五脏六腑均受了重创,筋酥骨软,八脉俱废,偏偏又留着最后一口气,东邪黄药师,果然不愧是中原汉人的绝顶高手,值得老夫出手与他一战。”
那名老者声音低沉,脸色十分郑重。察看过灵智上人的伤势后,摇了摇头,重新站直了身体。
“恳求青公公出手相助,替本王救回爱妃。洪烈必然感恩戴德,铭记终生。”
虽然地上躺着的三人都是完颜洪烈重金礼聘而来的武林高手,但此时他的心神已经完全牵扯在包惜弱的身上。一想到包惜弱望向杨铁心时的那种愉悦开心的神色,让完颜洪烈心中的伤痛到达了极致。若是不趁机将她带回,日后再想见面,那就难如登天了。
眼前的青公公是父皇的心腹,号称是金朝大内第一高手,向来贴身保护金国之主的安全。还是完颜洪烈三跪九叩,苦苦哀求,才从父皇身旁请出了这位。
“赵王,老夫只能说一句,尽力而为!此地汉人余孽未清,还请赵王返回王府等待消息吧。”
老者摇了摇头,望向完颜洪烈的目光中充满了失望之意。随即轻轻一点,凌空飞跃数下,已经消失在众人面前。
完颜洪烈最为当今众多王爷中最为出类拔萃的存在,理应是太子之位的不二人选。不过由于娶了一个汉人王妃的问题,让完颜洪烈得罪了一大批的宗室,至今也无缘太子之位。而如今为了一个女子心神大乱,更非是雄主之姿,让原本想落一个人情待日后使用的青公公失望不已。
而青公公嘴上说要和黄药师较量一番,不过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罢了。通过灵智上人的伤势和现场的痕迹,自知实力远不如黄药师。所以心中早已经打定了主意,随意到城外逛一圈了事,就赶紧返回宫中。毕竟,保卫金帝的安全,才是他的本职工作不是。
中都城外。
“不知小友接下来有何打算,不如一起返回桃花岛盘桓一段时日如何?你我饮酒谈心,共同交流武艺术数,岂不快哉?”
黄药师绝顶聪明,文事武略,琴棋书画,无一不晓,无一不精,难得遇到像李雾龙这般俊雅才调都丝毫不在他之下的豪杰,自然将对方引为知己。黄药师如今心中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黄蓉。若是将李雾龙留在桃花岛,两人朝夕相处下,时日长了自然会有所亲近,到时候,就能让他放下最后一件心事,早日和爱妻团聚于九泉。
“在下还有要事在身。他日有暇,定然上桃花岛上叼扰。”
李雾龙指了指手中的欧阳克,微笑道。
“老毒物此人的武功,与我在伯仲之间,对于小友来说,自然构不成威胁。不过,此人行事毒辣,口蜜腹剑,若是比武不胜,说不定会另施毒手。和他打交道,还需小心谨慎才行。”
黄药师虽然略有失望,不过也不多问李雾龙的目的,反而将他对欧阳锋的看法说了出来,显然十分中肯。
说完,也不再多留,一手携着黄蓉飘然而去。
李雾龙望着黄药师的背影消失不见后,微微一笑,提着欧阳克,绕着中都行了半圈后,又重新跃过城墙返回中都。
李雾龙早就用摄心术盘问过欧阳克,知道白驼山在中都设有一处情报点。更蓄养有飞奴,定期将中原武林所发生的大事传回西域。
就是不知道对于欧阳锋来说,到底是儿子重要,还是蛤蟆功重要了。反正对于李雾龙来说,并无太大差别。只要欧阳锋来了,就别想全身而退。
…………
半月后,一处荒村外。
这一晚晴空如洗,月华照得荒野四周一片光明,亮如白昼。
突然,随着远处草中一阵晃动,传来一阵籁籁之声,然后,异声四起,无数蛇虫游动之声从各处传来,就前方的荒村团团围住。
随着半人高的草丛到了尽头,顿时有无数青身蝮蛇排成长队婉蜒前行,停在荒村之前。而青蛇的背后,则是巨头长尾、金鳞闪闪的怪蛇,其中有夹带着若干黑蛇,在十多名白衣男子手持长杆驱赶下,短短一盏茶时间就已经将整个荒村四周包围得水泄不通。
“就是此处?”
一名身穿白缎子金线绣花的长袍,身材高大的男子,几个闪烁间,就已经落在蛇群之前。但凡男子所到之处,所有蛇群都慌不及待地纷纷避让,仿佛那名男子是洪水猛兽一般。而那名男子语声之中,铿铿然似有金属之音,听来十分刺耳。
“启禀老山主,那人所留下的地址,确实是在此处。我们曾经多番派人进去勘查,都是一去无回。只能……,只能……”
为首的一名眉清目秀的白衣人,声音娇柔,低着头颤声禀报。
“哼!”
那名男子正是欧阳锋,听到女子的话语后,双拳紧握。若是旁人,早就被欧阳锋扔去喂蛇了。不过此女子终究是欧阳克的侍妾,才勉强让他按捺住心中的怒火。
早在十日前,白驼山接到中都的飞奴传书,信中说欧阳克已经落入他人的手中。想要救人,就必须用蛤蟆功秘籍来交换。
接到传信的欧阳锋十分震惊恼怒。
对于已经得到自己两分真传的欧阳克,欧阳锋虽然说不上满意,不过也自负整个中原武林,除了几个跟他齐名的对手外,即便是一些大帮大派的帮主掌门,为未必能够胜过欧阳克。而其余三绝,看在他的面子上,也绝对不会以大欺小。所以才放心让欧阳克带着一群侍妾来中原闯荡,顺便打听打听九阴真经的消息。
万万没想到欧阳克刚入中原不久,就已经失手被擒。不管是骨肉至亲,还是本门一脉单传的原因,都让欧阳锋无法割舍。一得到传书,就一路快马加鞭,赶到了约定之地,比信上规定的日期足足早了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