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方站在巍峨的大兴城楼外,看着车水马龙的大兴城门,充满了劫后余生的感觉。
起先为了逃脱王薄的追杀,他故意在森林里兜上了两圈,绕的自己都是南北不分了,这才停了下来。但后来追杀是逃过了,但自己却在森林里迷路了。要不是后面自己找到一个山头,立在上面找了半天路,这才发现树林掩映的官道,就真的走不出来了。
更不靠谱的是,自己真的遇到野人了,还不是单个。看见那一群毛发旺盛的类人灵长,卧在灌木丛下的唐方真的无法表达此时的心情。
要不要去打一架,再找时机逃走?
唐方看了看那群野人普遍超过两米的个头,以及一身盘结壮硕的发达肌肉。再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犹豫了许久。
算了,还是自己收敛一下身为武者的气息吧!自己算是个武疯子,但还不是一个武傻子。上去就和人家刚,一点也不明智。暗劲也是有尽的,到时候如果还干不掉它们,就等着自己被吊打吧!
更何况——那群野人是什么品种?
虽然自己是在大兴待了好些年,周边也没听到说有什么野人袭击人的事件。但万一这是要是遇到食人族那种操蛋玩意儿呢,就真的有来无回了。估计他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拿来当成一次丰盛的篝火晚餐的,唐方绝对相信他那一身暗劲通透的身体会让这些野人知道有种食物是“嘎嘣脆儿”。
谁说的古代就没有野人了?自己遇到的是什么,唐方现在真的很想冲上去敲死一个,再把那个玩意的头盖骨留下来珍藏到现代,狠狠地敲在“砖家”们的头上。
此时已经是唐方离开大兴城的第三天了,他也不知道唐柔现在如何,急切的想回去。那两箱财宝已经被他藏好了。就等着风声过去,转手就是狠狠地赚一笔,那样今后闯荡江湖,自己和唐柔就再也不怕没有钱财不足了。
终于,在林子里转了许久,受尽了磨难。在找到官道后,唐方是一路载歌载舞,沿途的旅人看见了,都是一脸繁体写的“懵比”。
虽然出来的时间不长,但可谓是一路上度日如年。现在终于回到久违的大兴城,望着那巍峨巨大的大兴城,唐方想哭……
“小子,大兴城现在禁止乞丐进入,你速速离去,不然大爷手里的长枪就让你见见血。”
驻守城门的将士看见他,很不客气的吼道。现在大隋四处战火弥漫,每天都有大量的难民涌入大兴城中。本来都是背景离乡的可怜人,谁能不有一点同情?但后来进入大兴的难民太多了,影响到高门大阀里面的贵人。所以上头下了禁令,禁止在有难民进入大兴。
你全家的,谁是难民了?
唐方很不爽的看着守城的将士,小爷现在虽然不是什么高门贵胄,但至少也是个闯荡江湖,意气风发的年轻的侠士。瞎了你们的狗眼,难道看人衣着也会……
嗯!好像还真的像乞丐啊。
唐方一脸懵懂的看着自己的衣着,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衣服经过这三天还真的是不成样子。自己先是在埋伏楚国公府的时候在草丛里摸爬滚打;又在和王薄的勾心斗角中弄出一身血;最后又在林子里找了半天路。
现在衣服已经成布条,差点连身体都遮不住。还好裤子还算完好,现在这种情况,唐方机智的选择把脸捂上——露个上半身什么的根本不算什么事儿,谁没露过啊,把脸遮住就好了。人家都不认识就好,出来混,都是认脸的,你见过那个江湖侠士被认胸认出来的?
当务之急,就是找个机会进去!嗯?莫非是我眼花了,不是不让乞丐进吗?
唐方疑惑的看见几个老乞丐大摇大摆的进了城,而四周的守城将士看都没看一眼。进去之前,那几个乞丐好像还朝他的方向轻瞥了一样。
“喂!不是不让乞丐进城吗?他们怎么进去了?”
这下唐方不乐意了,有武功了不起啊,这几个臭要饭的他敢让双手双脚打。像他这样的少年侠士只是衣冠“有些不整”,就被拦在外面,这些乞丐竟然大摇大摆的进去了。几个意思?
第十二章 再回大兴(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