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黎恩才13岁。
那时候,他还没有遇见莉夏。
那时候,他的小说还没发表,手头不算多么宽裕。
可就是这样,他还是把一半的收入交给了汉斯,因为他们是朋友。
起先汉斯不肯要,却抵不过黎恩的一句“你比我更需要这些,大不了你以后发达了再还我。”最终留着眼泪收下了。这是黎恩第一次见到汉斯哭,之前无论吃多少苦,受多少伤,他连眼睛都不曾红过。
后来,黎恩遇到了莉夏,去了利贝尔,成为了一名游击士。汉斯也从猎兵训练营毕业,成为了一名猎兵。天南海北,两人的联络断断续续,但是他们的交情没有断。
黎恩的小说发表了,手头富裕了,能做的事情也就多了。他没有选择直接给汉斯钱,因为那对汉斯的尊严,对两人的感情都是一种伤害。
他选择每隔一段时间通过教会匿名给汉斯老家捐助物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些旧衣物,旧书籍之类的。利贝尔是西塞姆利亚国民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全民小康在这里不是一句空话。哪怕是地处乡下的洛连特,家家户户也都有不少堪称“鸡肋”的旧物。(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
洛连特的“鸡肋”,放在诺桑普利亚或许就能救命。黎恩利用闲暇的时间,把这些“鸡肋”收集起来,通过教会的救助机构送去汉斯的家乡。
汉斯没上过主日学校,连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但他不是傻子。看见家里的变化,再结合东西的来路,他哪能不知道是谁在暗中帮他。
他托教会的巡回神甫给黎恩去了一封信,信上歪七扭八地写着——谢谢。兄弟。
时光荏苒,黎恩经历了利贝尔异变,利用曜晶块一夜暴富,一步步实现他的计划。
汉斯则在战场上成长。并和老家的同伴们一起组成一个新生的猎兵团《弗莱基》。
猎兵团的名字,是黎恩起的。弗莱基,北欧主神奥丁脚边的公狼,相传可以给人带来好运。猎兵的好运,就是完整的活下去。
顺带一提。其实黎恩最想取的名字是《约鲁姆冈德》。尘世巨蟒约鲁姆冈德,首尾相连,象征永恒。后来他转念一想,首尾相连的尘世巨蟒不是《噬身之蛇》吗?虽然噬身之蛇的发音是Ouroboros,不是Jormangund,但这个名字还是别乱用的好,实力不够还是别和《结社》沾边。
带来幸运的公狼似乎真的给汉斯他们带来了好运,新生猎兵团《弗莱基》在短短两年内迅速崛起,成为了《北之猎兵》中的一颗新星。
七曜历1204年初,黎恩如愿拿到了RF集团的股份和蔡斯工房的大笔资金。真正有了实施计划的资本。
托约古鲁大师造船;
让卡普亚运输开展代收货款业务以掩藏资金流向并暗中建造庇护所;
定期让原空贼团的成员接受军事化训练,保持他们的战斗力;
秘密仿制琪雅的沉睡装置;
......
还有,就是雇佣《北之猎兵》。
不仅是用钱,更是用希望。
黎恩第一时间找到了汉斯,并通过《弗莱基》的关系约见了《海德伦》和《尼德霍格》的团长。这两支猎兵团,无论是实力信誉还是在诺桑普利亚的口碑都是最好的,他们是真正为了复兴故乡而流血拼命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黎恩才能用的放心——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是每个来自诺桑普利亚的猎兵都能保持初心。忘本的人没有资格被称为《北之猎兵》,更不是黎恩想要的。
“如果我有办法复兴诺桑普利亚自治州。让大部分的人不再挨饿受冻,你们愿不愿意把命交给我。”这是见面之后,黎恩说的第一句话。
三位团长反应各异。
《尼德霍格》的团长怒容满面,几欲转身离开。
《海德伦》的负责人一言不发。态度轻蔑,眼神讥讽。
同样的话,他们和他们的前辈不止听了一次,但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甚至还坑死了不少同胞。若非有汉斯从中穿针引线,他们甚至会当场翻脸。
只有身为《弗莱基》团长的汉斯将信将疑。这些年黎恩为他家和村子的做的事。他心知肚明,老家也确实因为黎恩的帮助日子好过不少,但是一个村子和整个诺桑普利亚不是一回事。一个村子有多大?一个大公国又有多大?一个村子才多少人,一个大公国又有多少人?
第二百七十五章 第六次特别实习(六)(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