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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七五三 何沪(2/2)


    既然抬手就能诛杀恶类,那么也就顺手诛杀,不必经过官府,但这也是一种侠以武犯禁的典范。

    “终究还是有些理念不合。”

    清原身为修行人,比习武之人稍有不同,算是方外之人,于是便用自己的方法行事,而未有经过官府那琐碎的步骤。

    但在何沪此类人眼中,诛杀一个恶类,要先经过官府判决,然后才可论罪,才能行刑。

    可这其中的繁杂,对于修道人而言,终究是不易的。

    而重要的是,在多数修道人眼里,官府只是执掌凡人律法的官府,他们作为方外之人,行事根本懒得经过官府。

    甚至,官府对他们而言,只是许多个蝼蚁般的凡人,在执掌的一个地方罢了。

    其实当年清原心底,也难免这类超脱世俗的心态。

    若无这般心态,在景秀县时,按律法之事,他应该将一众绑匪生擒活捉,送往官府,经过官府判决,再去斩首。

    只是他自觉,要抓数十个绑匪,送去官府,其中过程过于复杂,不如顺手杀了。

    但这其实也是他对人世律法,看得较轻的表现。

    而这,也正是何沪对他杀意极重的原因之一。

    在何沪眼里,规矩就是规矩,律法就是律法,不容轻视,不可逾越。

    哪怕你是俯视诸天的神仙,落在人世,就要遵循俗世律法。

    胆敢轻视尘世律法,便是最大的死罪!

    人世之间,执掌生杀大权的,只有官府!

    哪怕神仙出世,也不能动用私刑!

    ……

    静静想来,近些时日所见,无论是陈芝云,还是何沪,或是姜柏鉴,甚至文先生,都有着类似的固执。

    陈芝云,凡事可稍显宽松,但心中仍有不可逾越的底线……例如造反一事。

    陈芝云自认身为臣子,理应忠君爱国,不敢逾越大义,不敢逾越人世规矩。

    在这一方面,实则他与景秀县的何沪,倒有着类似的固执,或许他没有何沪这般极端,并不认为任何规矩都不能逾越半分,但是陈芝云在朝代更迭,波及整个梁国的层面上,比之于何沪,更不容退让,更为固执,这也是他不可逾越的底线!

    至于姜柏鉴,从赵徐一事来看,他也有几分快意恩仇之心,在没有波及无辜的情形之下,他甚至可以默许诛杀首恶,除恶为行善。

    可是在何沪眼中,一切的规矩,都不允许逾越半分。

    任何刑罚,任何处置,都要经过官府的判决。

    无论你是谁,都无法践踏律法。

    这种人,既是可敬,亦是可恨。

    “何沪与田苗,倒也有着许多类似的方面,只是……田苗眼中,但凡以情义为重,无论作了多少恶事,都应理解,都该释之,几乎到了扭曲的地步。”

    “在这一方面,不讲情分的何沪,反而更好几分。”

    清原看着文先生手中的那份折子,略有几分感叹。

    那位景秀县的知县大人,终究也要跃出那一方池塘了。

    这对于梁国而言,有这么一位身居高位的清官,应是好事。

    对于何沪而言,为官至此,也是施展抱负之时。

    但清原大约可以预见,此人的结局,未必是好。

    清原无意阻拦,也不去推波助澜,就这般任其自然。

    虽然何沪是何清的父亲,但清原却也没有干涉的意思。

    “就这样罢。”

    ……

    文先生府上。

    就在文先生勾了一笔后。

    就在这时,有人匆匆来报。

    “太子殿下来了。”

    “老夫知道了。”

    文先生放下折子,起身去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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