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方法了!不过,还有些东西需要求证一番。”
他从抽屉里拿出包好的手帕,轻轻打开,将上次捡到的熊大的一只耳朵拿了出来。
赵燕拿起这只苍白的耳朵,仔细的检查了一遍,过了几分钟,忽然眼前一亮,拿出小刀从耳朵上刮下一些粉末,小心翼翼的用宣纸包好,轻声的道:
“很好,再细微的东西里都包含着重要的信息!“
接下来赵燕兴奋的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走了几圈,隔了一会才重新坐下,拿起纸笔继续写了起来。
这一次,他写的是
------人物性格习惯推演。
一:熊大一来成都,就收一个淫贼为徒。上次和他战斗的时候,看他的样子一点不像四、五十岁的老人。身形健硕,很明显是练了横练硬功,气血旺盛,欲望肯定也很大,住在寺庙里无法满足他的需求,那么他在成都城里一定有个固定的地方享乐。
二:熊大穿的袈裟里用了金丝,脚上的鞋子也是手工缝制的上等货,身上收拾的也很整洁,以他的身份,注重很环境。那么,这样的一个生活奢侈的人在找乐子方面,可以选择的层面就不会太多。
写到这里,赵燕沉思了一会,回忆了下从酒剑仙那打听到的消息。
三:根据酒剑仙的说法,大明朝廷设立城隍神道体系,成都城里有城隍守护,但凡是有修行中人施展法术,产生灵气波动,就会引起城隍庙的预警。这一点可以排除熊大用法术去祸害良家妇女的可能,排除这点,再去掉妓院这种人员复杂的地方,范围就已经很小了。
停下手中的毛笔,赵燕的眼中又充满了自信的光芒。
他伸了个懒腰,吹熄了油灯,钻进被子里,不一会就响起了规律的鼾声。只有一阵微风从窗外吹入,轻轻的将桌上的纸张折起。
第二天一早,赵燕吃完早饭后,和师父李非打了声招呼,便急急忙忙的进城去了。
进了成都城后,赵燕就开始一家一家的逛着胭脂水粉铺子。一般像这种地方,都是女士逛的,很少有男的在里面闲逛。
赵燕虽然年纪不大,但自从突破到筑基期后,他的容貌也俊俏了几分。
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见了他,也就多看了两眼,然后回过头捂嘴偷笑。赵燕也没有不好意思,而是找到店铺的老板,将昨晚包好的那些粉末拿给他们分辨。
只是连续找了几家,这些老板都不能分辨出这种粉末的材质。他想了想,放弃了那些开在闹市区的胭脂铺,反而穿街走巷,专门找那种不起眼的铺子。
最后,倒是终于找到了一家。
“你这是一种名叫‘醉红尘’的胭脂,一般很少有人买。因为里面加了点能助兴的精油,涂在唇上时能让男人神魂颠倒,所以也就一些特殊的客人需要。怎么,小弟弟你是想找哪位姐姐啊。”
卖胭脂的少妇把胸前的丰满挤了挤,风情万种的对赵燕说道。
赵燕咽了口口水,笑嘻嘻的说道:“姐姐,那你知道这胭脂哪里有卖的吗?或者你知道有谁买过这胭脂吗?”
一边说,他还一边掏出银子递了过去。
那少妇接过银子,顺带着摸了摸赵燕的手,然后说道:“弟弟你这可问对人了,这种胭脂,整个成都城里也就我这儿有卖的。至于谁买了嘛,来,你凑过来,我说给你听啊。”
赵燕耳朵通红的走出了胭脂铺,一边擦着耳朵上沾染的胭脂,一边喃喃的道:
“很好,很好!最重要的信息有了。”
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信步走到江边,看着浪花翻涌的江面还有上面的几艘渔船,良久才轻笑道:
“熊大,我们再玩一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