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可以走遍天下,去无数奇绝之境,去签到!
哈哈哈,那可真是太美妙了。
就是把每一座城的城隍庙都签一遍,说不得都有无数有趣的东西可以签出来呢。
秦夙轻轻笑道:“是不是还想吃草原的烤全羊,品蜀道的仙崖石花,喝江南的三味酒?”
对了,人生至乐之事,除了与心上人相伴去走天涯海角,这天下美食必然也是不可辜负的呀!
江琬哈哈一笑,乐得又捧住秦夙的脸,笑嘻嘻道:“郎君为何这般懂我呢?快来给奴家瞧瞧,这心肝儿里头是不是装了一副水晶?”
嘿,这就是个小坏蛋!
不但“郎君”叫得亲亲密密,连“奴家”都出来了。
秦夙心口一荡,将手覆在她手背上,又拉着她的手环到自己肩头,然后倾身,将唇轻轻印在她眉心。
这夜,江琬莫约是四更天的时候回的秀园。
回去后,她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要不怎么说人生自是有情痴呢。
她上辈子一直单身,好不容易穿越一回,鼓起勇气谈了一回恋爱,才终于知道,情生意动,是真的容易让人心旌摇曳,神思不属。
才别离,便又相思,对方一言一动都仿佛自带滤镜,使人无限回味。
这热恋的感觉,是真的来了。
江琬又一翻身,猛地从床上坐起。
嗨,不睡了!
再辗转反侧下去,可就真成恋爱脑了。
起来起来,干点正事儿!
正事儿是什么呢?
江琬决定,要将自己先前计划好的,酝酿已久却一直没有时间实施的“运笔如飞”用起来。
对了,她还有从江氏祠堂签到得来的速记之笔,墨池毫素。
有了墨池毫素和运笔如飞相配合,她可以做一个日码万字……不,应该是日码两万、三万都不成问题的超级话本写手!
哦,不,也不对,有这条件,格局还可以放大点。
什么写手呀,她要以小说家为目标!
做一个以文字影响西京人民,务必引得西京纸贵的畅销小说家!
哈哈哈……
别小看小说的力量。
在古代这种缺乏娱乐的条件下,有趣的故事是能引得百姓争相传播,甚至为之效仿的。
江琬之前一直在想,要推广应对雪灾的方法,到底怎么做才最合适。后来听得东市巡城司的人对话,她才模糊有了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