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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要老婆不要(1/2)

    南山有两面,内外截然不同,只单看外界起伏的山脉俱是荒凉一片,别说草木绿植,便是鸟兽踪迹都是丝毫不见。但极少有人知晓南山顶部却是别有洞天,只一碗状的山口凹陷而下自成一番天地。终年雨水淋漓聚汇,南山顶的凹口逐渐承载起一片湖泊隐于涌绕云海,其状宛若天池。而湖泊四周也因其涵养生的鸟语花香,绿意盎然,更是不少天材地宝终年深埋厚土,等待着人们的发掘。

    南山位于大幸极南之地紧邻南海,取这个名字倒是名副其实。但即便如此,也不至于让此山于大幸众多名山中脱颖而出。

    老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南山之所以名传大幸是因为这里常年闭关一人,一个为无数江湖侠士视作天仙之人——南山宋霑。

    说起近数十载的江湖,无人不晓剑仙唐啸,但多年的音讯皆无让天下不少人都认为唐啸早已不在人间,如今便只剩宋霑一人执牛耳。风云志排了数百年,一风一云分庭抗礼的景象只在唐啸宋霑二者身上出现过,可惜二人共同扛鼎一整个江湖时代却从未交过手,实乃一大憾事。

    乾仁十五年的兵马江湖惨案,宋霑一人便是呵退了勘隐司的魄镜刀,如今霑沐城建起,宋霑在江湖中的威望早已攀升至顶,甚至不少人都是生起让宋霑成为那江湖武林盟主的念头。即便如此这些事情大抵也只供作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毕竟无论江湖武林还是朝堂天阙,终究还是在人间,而人间至多的也无非只一民字。

    锦州,闵郡,二郎县。

    暮色苍茫,武邑老巷口的一处院落中。一个吊儿郎当的年轻男子模样颇为滑稽,只双臂横展手拎茶壶,头上顶着一方白瓷瓶正呈金鸡独立式摇摇晃晃的支棱,好似随时都会摔倒。

    男子面庞黝黑,却是为了维持这般模样涨的隐隐透出红光。再过一炷香的功夫,那拎着茶壶的两臂已经开始不断打颤,显然男子也将到了力竭之时。

    “庆老大,您饶了我吧,明儿个我给你做顿叫花鸡怎么样,小的实在是抗不住了。”

    男子说完后沉寂半晌内院才是传来一道放浪轻狂的声音:“就这点本事还想着以后能快过我?王小子,乘早回娘胎里再修炼个几年吧。”

    那金鸡独立的男子丝毫不理内院传来的声音,便是准备放下茶壶和那只高高抬起的腿时,又是一道声音传来:“人常言捡起容易放下难,到你这里却是捡起容易放下更容易,白瞎了你这天生的石猿骨。王澄,你就真愿意一辈子当个偷鸡摸狗混混度日的乞丐?”

    一言既出,男子与两年前大不同样,原本青稚的面庞也是为岁月催磨的多了一层坚毅,正是烧的一手好菜的王澄。

    “说啥呢?小看乞丐不是?当年我和苏乞儿流落街头,那可叫……”

    王澄正说着,却是一道黯淡雷光骤然从内院直射破两道木门,眨眼间便是结结实实的打在王澄的胸膛上。雷光霹雳转瞬即逝,王澄却是实打实的感到胸脯火灼难忍,本就力竭的身子如何还能支撑的住?茶壶叮叮当当落在地上,伴着王澄栽倒的沉闷声响,一道劲风紧随人影刮来。若是苏佑陵在此,一定能一眼认出那人正是风云志九--沧海蛟庆季。

    “你还觉着挺光荣?你可知你那兄弟是何等身份?纵然是伏困于冢中的麒麟也依旧是麒麟,又岂会真与山鸡为伴?”

    此刻的王澄狼狈不堪,被破壶而出的茶水淋了个透心凉不说,全身上下也是为那电光麻痹出现痉挛,更不谈能提起气力起身。

    “我管他是谁,就是天王老子也是老子认的兄弟。”

    王澄咬牙开口,却是无论如何挣扎就是提不起力气。

    庆季眉头一挑,丝毫不在意王澄的话语:“你自小无父无母无所牵挂,便是与市井泼皮无赖厮混出一整个烂在骨子里漫不经心,你可知兄弟二字的分量何其之重?三言两语道尽万物,便真以为自己能行万物了?你说苏佑陵是你兄弟,无非是你同情一个落魄的王公士子,聊以慰藉你那空空如也的良心。但你要明白,人家的所见所闻便是你一辈子连想都不敢想的,又何需要你在这自作多情?”

    王澄撇了撇嘴,却是没有再出言争论。庆季摇了摇头,再度开口:“兄弟者,手足也。绝不是你信口雌黄的工具,更不是用来哄骗良心的借口。我说了,只要你能跑的比我快,我便放你出去。”

    王澄闻言当即便是连翻白眼:“跑的比你快?闹呢?你不是说你是天下跑的最快的么?”

    庆季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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