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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应天百晓(1/1)

    开天孕三皇,古来二圣贤.

    寰宇今圣帝,浩气存紫巅.

    武林有百晓,尽在客聚贤.

    七月流火,应天府的聚贤居客栈火热的紧,一楼早已座无虚席,每个桌子的桌面都由紫檀木制成,上雕着繁盛的梧桐,桌角镶凤纹雕花金边,桌上是定窑青花玉壶,配薄如纸的哥窑裂花小碗,一身皂衫的店小二将沁人心肺的雀舌送到每个桌子,身在其中顿觉清凉了不少.客栈东南角有一方戏台,此刻戏台旁已经人山人海,一六旬老者鹤发童颜,着百寿长衫,头戴五福高冠,手握一小鼓,压着音律开始唱起来:“开天孕三皇,古来二圣贤.寰宇今圣帝,浩气存紫巅.武林有百晓,尽在客聚贤.知尽江湖事,家在府应天.话归一处,言归正传.今天我来评一下当今天下武林第一人,众位看官可知否?”

    台下立马有人高声响应:“论武功,少林方丈慧空禅师曾单掌劈双恶,双拳降三英,一身横练无坚不克,易筋神功更是炉火纯青;论德行,慧空禅师曾点化岭南一剑,归化大漠苍狼,使江湖少了多少事端,免了不少纷争,论武功讲德行第一人必是少林慧空禅师!“

    ”客官话虽有理,少林亦是武林之泰斗,方丈慧空禅师更是武艺卓绝,然慧空禅师师兄少林前方丈慧智禅师在十几年前的剿魔战中,大败给圣火堂左使圣手金剑卓不凡,少林自此名誉扫地;慧空禅师武功虽远胜于其师兄,自继任方丈后更是降魔除怪不计其数,但与当年的圣火堂一役还是不可同日而语;自慧空继任以来江湖平静,再无事端,他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大作为,真真不能荣居武林第一人。“

    ”武当掌门太乙神剑玄真上人剑挑圣火堂右使绝影昆仑手于万春,怒斩采花圣手空空客,力擒金身大盗李梦龙,一身无相清风功,太乙玄真剑、太极剑、天罡五行剑无不精通,手中佩剑更不是凡品,传说是当年曹操的佩剑,名曰:青釭,所过之处无坚不摧,削铁如泥;玄真上人又为人和善,一生惩恶扬善,锄强扶弱,江湖中人提起他的大名,无不翘首称赞。“

    老者微微一笑轻捋髯须:“上人功德武艺皆无人能及,更主持修建起藏云阁,此阁耸立于武当山之上,两崖之间,建筑雄伟,构思巧妙,待建成之时,举目眺望,武当山高耸如云,藏云阁藏于云里,若隐若现,仿可以与南天相接,身在其中似可与仙人耳语。自此上山求道者络绎不绝,江湖各派无法配及。但上人有一梗,上人的师弟驭剑仙玄清真人与大恶人断情剑一见如故,结为异姓,被武林广为笑话,上人身为武当掌门难辞其咎.”

    “那依你陈百晓的意思,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天下武功第一人呢?”

    这老者便是被称为江湖通的陈百晓,只见他轻敲小鼓:“天下武功第一人,必是武功盖世,恩泽天下之人.断情剑梦云飞当年率武林众门派围击江湖第一邪教圣火堂,力战圣火堂四护法,斩杀圣火左使圣手金剑卓不凡,更击败圣火堂堂主圣火魔君江百川,武功之高,剑术之精,江湖众人无不望尘莫及,更击败江北四怪救点苍于水火之中,以个人之力击败蛮金四大高手,使金国再不敢觊觎中原武林,身怀无情老人绝世功,手中秋水断情剑,令敌人闻风丧胆,又佩服之至,真武功卓绝,功德无量啊!”

    “他是个欺师灭祖的小人,何须再提,圣火堂一战,他威名远播,可之后他杀死大侠王复国,拐走点苍老剑客孟非之女孟倩倩,击伤少林神僧智明禅师,劫走朝廷生辰纲.众怒之下,他师傅无情老人不得不出手,但还是被他所杀,他这种人欺师灭祖,丧尽天良,不提也罢!!”台下立马有人开始抱不平.

    “哎,好好的一个剑客,为什么成名之后就变了呢?”陈百晓长叹一声.

    蛮人的入侵,使这个原本平静的应天府一下成为了各地的焦点,蛮金攻入汴京,掠走靖、康二帝,新皇迁都至应天府,应天府便成了新宋的首都.于是这个原本平静的应天一下热闹起来,外来的客人似乎根本没有亡国的忧愁,整体吃着喝着听着小调,将聚贤居这个已经小有名气的客栈捧得火热.聚贤居的名头绝不是盖的,它的名头不仅是因为三层琉璃阁楼金碧辉煌,更不仅是因为内部考究的装饰,只因这里是恭王爷的地儿,时常有达官显贵出没,更有这个被称为江湖通的陈百晓在这里说书.文人雅客来此欲为瞻仰达官显贵,江湖人士前来,意在寻觅江湖趣事,追逐自身的排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是权倾朝野的恭王爷的地儿,应天府尹都不敢来此抓人,住在这里的人没人敢碰,于是乎犯了重罪之人,便常住与此,朝廷也睁只眼闭只眼,不了了之了.

    陈百晓的书还在唱着,还是那样的见解精辟,如此的吸引人,满楼的客人几乎全为之侧目,可今天他却独独不能吸引一个人的目光,一个和他的台子只隔着几个桌子的人,那个人头戴金丝纹纶巾,身着窄袖绸缎长袍,腰间白玉猛虎带,脚穿踏云履,威风八面,此人四十岁年纪,长满胡须的脸上有数道刀疤,身高七尺,双臂粗壮无比,虎背蜂腰,如突然站将起身来真活脱如修罗在世.这种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引人注目,但更令人注目的是他的一个长长的沉重的包裹,长是因它放在地上足足有一丈四尺多长,重是因为木质的地板都被它压得凹了进去.这个人从来没有看向陈百晓一眼,桌子上的雀舌早已放凉,可始终未见他动一口,状元红早已开封,可他都没有看过一眼,楼里的人生鼎沸,楼外的车水马龙仿佛都和他没有关系,他仿佛是个死人,如果说他还能算得上人的话,那就是他一直在不停的重复着一个动作,就是不断地、不断地握着那个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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