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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与子同袍,岂曰无衣(1/2)

    简小明一直在等,等这一刻,等一个使出这一招最好的机会,等陈嘉良注意力不在他身上,等待他防备是最弱的一刻。

    他一直在酝酿,酝酿一招剑法。

    这一招剑法不但很快而且很妙,妙如仙人一剑,快似惊雷一现。

    这一招简小明练了十年。

    这一招原来的名字叫作“无为”。清静无为的“无为”

    这一招现在叫“青梅”。青梅酒的青梅。

    教给简小明这一招的老头子已经死了,是他亲手埋下的,老人安葬的地方,墓碑和坟包都很矮,矮的令人心酸。

    简小明用这一招的时候莫名奇妙的就很想那个老头。很想很想。他觉得自己可能又要见到他了。

    就像十年前那样。

    而此刻陈嘉良的眼神中也全是不可置信,不可置信自己差点被一个看起来寒酸卑微的路人甲给杀掉。不可置信自己的佩剑“清狂”在简小明一剑之下支离破碎。不可置信这个几分钟前跪在他面前像条死狗的年轻人居然隐忍到现在才出这一剑。

    他看着自己因为正面交锋而被震裂的虎口,第一次有些害怕。害怕一个没有修行过的平凡人,害怕刚才那一剑离他的咽喉只有毫厘,所以他有些慌了,为自己会害怕一个这样的人而慌乱。他从身旁捡起简小明掉落在地上的剑,想用这把剑杀掉这个躺在地上却依旧笑着的年轻人。

    然而他看见了一张普普通通的脸,这张脸不英俊,也不难看,眉眼间带着一丝不羁。

    可是他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普通人”一点都不普通。值得让他摆正态度使出全力。

    一个纨绔子弟认真起来是很可怕的,因为他真正将你当作了他的对手。

    只是非常可惜,他面对的那个眉眼普通的人并不普通,是一个除了生孩子外什么都会的人。他叫彭涛。

    彭涛并没有任何言语,只是冷冷的看着陈嘉良,随后直挺挺的对着他挥出了一拳。这一拳很简单,好像就和他的人一样直接。

    陈嘉良有些不屑,他并不认为彭涛这一拳可以打中自己。他随意的出了一剑,这一剑直直的对着彭涛的拳头。

    彭涛不为所动,这一拳并没有因为陈嘉良的剑势收回,依旧直挺挺的锤了过去,眼看就要撞上剑尖。

    “砰”陈嘉良被彭涛一拳打在肩头,往后踉跄地退了五步,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你刚才为什么不收拳,难道你不知道我这一剑要是没收回来你的手就废掉了?”陈嘉良惊疑不定的问道

    “因为我看见了你的弱点。我知道你会因为多疑收回这一剑。”彭涛语气淡然。

    “料敌先机?你难道是声闻境的小宗师?”陈嘉良不信的说道,“不可能,没有这么年轻的小宗师,那就是功法原因了,你的师傅是谁?”陈嘉良神色有些癫狂,似乎见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呵,我的师傅有很多,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我记得名字的有,“斩尽红尘”刘斩仙,“血洗天下”李杀神和“神鬼莫测”王诛魔。不知你可认识?”

    “....不可能。”陈嘉良道:“天下有数的高手皆被词宗录在了词牌榜之上,无论是大宗师亦或者小宗师皆有属于自己的词牌名,而你说的这些人的称号皆是江湖底层的小人物才会起的,武之一道,不入品之人,根本没有真本事。”

    “他们有没有本事你无须知道,你只要知道我刚刚打了你一拳就行了。我的朋友装逼被你打脸,我没意见。我的朋友实力不够被你揍的躺在地上起不来,我也没有意见。可是我很不爽,不爽你想杀他,不爽你一副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的态度,所以我非常想揍你,但是可惜,我有自知之明,没有可以将你揍的连你妈都不认识的本事。那我就只有打你一拳出出气。不然我晚上会睡不着觉的。”彭涛面无表情的说完这段话,随后背起简小明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陈嘉良脸色变化不断,也不知到底在盘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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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夜的蝉鸣和蛙叫声其实是最令人心旷神怡的。若是没有了蛙叫蝉鸣,那么夏天的夜晚是不完整的。

    张二狗和蔡东元两个人是喜欢在夏夜里享受蛙叫和蝉鸣的,从乡下出来的孩子,对这些质朴的东西一向是持着一种欣赏的态度。漫漫长夜,尤其是夏夜,除了蚊子的骚扰外,也就只有这些东西陪伴着乡下孩子度过短暂而美好的童年时光。

    而属于半个城里人的简小明却是对这些声音厌恶之极,用他的话来说便是太过聒噪,打扰简少爷的美梦。平常若是有个蛙叫蝉鸣,简小明绝对是第二个破口大骂要给它们厉害瞧瞧的人。

    至于为什么是第二个,那是因为第一的彭涛已经动手去做了,这是他一贯的作风,与其和简小明一样唧唧歪歪说个不停,不如动手做了再说。这并非是他讨厌蝉鸣和蛙叫,而是因为他实在太喜欢了,喜欢到一听见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们的美味。

    可此刻场景确实很奇怪,为什么奇怪呢,平常这两货若是听见有蝉鸣蛙叫,肯定一个开始骂娘,一个开始动手为众人做夜宵了。而现在四人却一齐围在一起静静的倾听着这“悦耳的蝉鸣蛙叫”。这对于一群不晓得风雅为何物的俗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江湖前辈们常常告诫初出茅庐的弟子:山下的女人是老虎,尤其是长得越漂亮越祸国殃民的,吃人不吐骨头。

    同时也有人说,女人其实是不可缺少的,没有女人,太过冷清,有了女人,鸡犬不宁。

    毫无意外的,这些话都是男人告诉我们的。但事实是无论你是怎么说,怎么想,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男人宁愿舍弃十年寿命,也不愿意身边没有女人。

    尤其是一个漂亮到可以称为祸水的女人。

    所以当一个这样的女人出现在了四个单身的骚年们面前,这四个牲口就纷纷附庸风雅的坐在院子里听蝉鸣蛙叫,赏满天繁星。

    这就是女人的威力。

    江湖之大,什么人都有,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更不乏有为女人插兄弟两刀的。说到底就是一个利益值得不值得而已。若是这个女人漂亮到倾国倾城的地步,那么兄弟什么的就可以一边去了,若是没有祸水到那种看见就会起贪念的地步,那么还是兄弟重要。

    余晓雨很漂亮。这份漂亮让她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无论走在哪里,她都是众人眼中的焦点,有男人们赤裸裸直勾勾谁都看得出包含着什么含义的眼神,还有各种道貌岸然的男人偷偷瞄来的隐晦目光。这些饿狼看肥美羊羔的做派让余晓雨有些恶心。每次她一出门她就觉得自己被剥光了衣服似得。

    为了让自己不再这么“赤裸裸”的展现在那些男人们饱含深意的目光下,她拼命习武,功夫不负有心人,十七岁的她就步入了入道中境,这成绩甩出了一些资质平平的人几条街。

    一身最简单的白色劲装,随意束起的长发,一张冷淡的像座冰山却额外秀气的脸,偶尔心血来潮她也会像姑娘家一样略施粉黛,纤细的腰上系着一把由龙泉山庄打造出的价值不菲的佩剑。余晓雨有江湖人最羡慕的一切,出身武学世家,年纪轻轻就有不俗的武道修为,从不需要为银钱操心,有一个天资不凡英俊潇洒的未婚夫。

    可是余晓雨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快乐。她觉得一切都像被安排好了似的,她就像一个提线木偶。她想逃,她想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更想要一份没有任何杂质的纯净爱情。是的,她的想法很天真,天真到任何一个上了年纪的长者都会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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