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努力、不独立,才有太多不能实现的梦想。

    偶尔写诗,“臭要饭的”对我说:“石头,我更愿意看你写小说。”

    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聊过天,甚至很多年没有留过言,偶尔我去他的空间看一眼,他到我的空间转一转,然后走开,各忙各的。我们都是成都人,打过一次电话,从来没有见面。

    转眼又是两年,我依旧没有写小说,但我突然想起他跟我说的话,“石头,我更愿意看你写小说”。

    我是愿意写小说的。至少上中学的时候就有想过,那时候思想格外单纯,都没有谈过恋爱,想暗恋一场,却没有挑到称心如意的男票。我的偶像是秦始皇、武则天,是艺术家 Martin Von Ostrowski 用大便画出的希特勒,和被后世誉为“卑鄙的圣人”的曹操。我那时候还没有记起沼气池里的异类,写文章的时候只好写《房顶上的狗》,因为觉得幼稚,用了另一个笔名“无泪”,而写《嘿,兄弟》的时候,则一度更名为“灰娃”。

    那时候南楼安静、沧桑、伫立,午休的时候一对高一的情侣站在教室后门接吻,引得北楼一片哗然,口哨声、尖叫声不绝于耳。自那以后,我常常注视南楼,目不转睛,它冰冷的墙壁爬满岁月的斑驳,像一张沉着的面孔,也注视着我,深邃的眼神直烙进我的心里,让我觉得我还没有看透它,它便已经看穿了我。

    我开始在日记本上写故事,像写日记一样按下当天的日期。写了很多,但我没有写老宅子面前的那片自留地,而是从六婶奶奶相亲开始,到小姑婆说她一定是在苦瓜地里出生;我听说过爸爸悲催的英雄救美的故事,以及妈妈出阁前那段18年的两小无猜。那时候觉得年轻应该忧愁,因为既愁不坏身体,也愁不老容颜。对女孩子来说,略带忧愁是一种气质,然而我是个写不出好文章的三毛,巧合般“骨子里藏着忧伤,灵魂里装有欢快”,肉体是没心没肺的样子。

    小说是什么,我不知道,只是我侥幸来到这个世间以后,见过一些地方,遇过一些人,听过一些故事,有过一些经历。

    比如六婶奶奶,她已经八十岁高龄,佝偻而和善,然而谁能想到,过去的几十年里,别人对她充满厌恶和鄙视,背地里咬牙切齿地叫她“某瞎子”,对她不是避之不及,便是面嫌声弃。

    我对六婶奶奶的印象始于三四岁,她似乎与我们同住,养了一头猪拴在我们家水缸旁,每天总会拿竹嘎打猪,一边打一边骂,竹嘎上蘸的猪屎猪尿与泥巴的混合便自然而然地飞进我家水缸。

    她有一片在路边的橘子地,橘子成熟的时候,每次小孩子们从那里喧嚣而过,紧跟着她便会追出来跳骂:狗日的豆子鬼崽崽,又想偷我的柑子……

    如此种种。

    然后爸爸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

    六婶奶奶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五官标志,身材高挑匀称,她和其他少女一样渴望美好的爱情、幸福的婚姻,和圆满的家庭。可是,在两家长辈的一番磋商之后,我爷爷,一个高个子的白净书生代替他六哥坐在六婶奶奶面前应付相亲。六婶奶奶有些害羞,也有些微笑,她中意老十一(我爷爷)。

    相亲皆大欢喜后,两家又立马看了个黄道吉日,便各自回去准备你娶我嫁。

    六婶奶奶满心欢喜,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拜堂成亲之后,新郎竟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型枯体槁、双目无神,显然的已经病入膏肓。他便是我的六爷爷,他打小便体弱多病,好在生在一个比较殷实的家庭,不少吃穿,不差药石。

    结婚那年六爷爷不过二十出头,但他的病已经重到令郎中束手无策,姥爷也是无奈至极转而去求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半仙。

    半仙说:冲喜吧。

    冲喜!

    这在当时的农村简直是个天大的好主意,冲走病魔,得个媳妇儿,不久之后,若能再生出个一子半女……一举多得,自然是两家欢喜。

    然而新婚不久,六爷爷却再也抵不过病魔的噬咬,撒手而去,六婶奶奶则被当即视作不祥的女人,开始了她从彼时至今长达60余年的寡居生活,她仇视周遭所有人,连小孩子她都觉得是可恨的,对老十一恨之入骨更不必说。

    爷爷很多年后才低调结婚。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娶了一个身材娇小、体弱多病、不漂亮并且刚离婚的女人,然后在一个令人尴尬的时间——足月又有些不够足月——生下我爸爸。

    二十年后,爸爸和妈妈被撮合到一起,两年后哥哥出生,又过了两年,尚不足月的我折磨了妈妈一整天之后,终于惹怒了老天,一阵雷鸣电闪,我才麻溜地从妈妈肚子里钻了出来。

    刚开始我不懂事,总认为自己是平凡的,我出生的家庭,生长的村庄,周遭的人,所有我身边的一切都平淡无奇。每个人自然而然的出生,自然而然地成长,五岁上幼儿园,六岁上一年级,初中毕业去遥远的城市打工,遇到一个人然后恋爱,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孩子……认认真真、安安分分、谦卑恭顺地过完一生。

    但后来我发现了很多特别的东西,于我却不于他们:我在哥哥之后出生于80年代却没有被罚款;我家有一条忠实而天才的黑色土狗;我在四岁的时候遇见了异类……我发现年轻的自己是那么的独一无二。这让我内心无比自豪,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我决定我的人生也不能再由着古老的模式循规蹈矩,我要站起来,听我内心的声音,循着自己的渴求,立地成佛,艰苦奋斗。

    我又发现了很多特别的东西,我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经历和故事,每个人心里都有埋葬秘密的自留地,每个人的秘密都不同。开始的时候我像是发现了一个全是宝石的世外孤岛,兴奋异常,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发现啊!原来,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想。

    但我的开心并没有持续多久,我的思维再次灵光,整个岛屿都是宝石,和整个沙滩都是沙粒有什么区别?

    一切不言而喻,每个人都平凡是普通,每个人都特殊也是普通。

    当我的同桌开始轰轰烈烈地初恋并为之谱写“万字情诗”的时候,已经高考在即,学业越来越紧张,偏偏由于我的粗心害小妞出了一场惊险无比的车祸,所有的一切,迫使我停笔并逐渐忘却了写小说的事。

    很多年后,“臭要饭的”跟我说:“石头,我更愿意看你写小说。”我有些心动,但想了很久,却不知再该如何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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